ICS 65.020.20 CCS B 61
T/CSTC
中 国 热 带 作 物 学 会 团 体 标 准
T/CSTC 22—2025
西番莲 组培苗
Tissue culture seedlings of Passiflora edulis
2 0 2 5 - 0 4 - 1 6 发 布
中国热带作物学会 发 布
T/CSTC 22—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热带作物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作物品种资源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 桂林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廊坊市维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馨逸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文婷、杨柳、宋顺、吴斌、黄东梅、黄永才、许奕、陈格、蒋萍、桂杰、马 伏宁、邱文武、高维金、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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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番莲 组培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西番莲 (Passiflora Linnaeus) 组培苗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 装、标识、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西番莲属种质培育的组培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 件 。
GB 6000 主要造林树种苗苗质量分级
NY/T 357 香蕉 组培苗
NY/T 2517 植物新品种特异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指南 西番莲
NY/T 3972 西番莲 种苗
DB46/T 536 西番莲(百香果)种苗病毒检测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组培瓶苗 Test-tube plantlet
通过植物组织培养技术培养外植体获得具有根、茎、叶的完整植株。
3.2
袋装苗 Bagged seeding
指在育苗基质中移栽驯化后可定植的组培瓶苗。
3.3
变异 Variation
在组织培养过程中受植物激素、继代次数和培养条件等影响,培育出的西番莲组培苗遗传性状与原 品种性状在形态、生理化和遗传特性发生明显差异。
4 要求
4.1 组培苗
4.1.1 组培瓶苗
组培瓶苗基本要求如下:
——种源品种纯正、性状优良的母本园或母株;
——品种纯度≥98%;
——培养基无污染、无液化;
——继代培养代数不超过5代,每代时间不超过45天时间不超过8个月;
——根系白色、粗壮,根系数≥3条;
——生长正常、叶片展开、植株绿色;
——变异率≤2%。
4.1.2 袋装苗
——袋装苗基本要求如下:
——种源为经检测为品种纯正的瓶苗;
— — 品种纯度≥98%;
——叶片绿色、自然展开,无缺素症状;
——根系白色、生长良好;
——无病虫害、机械损伤;
——育苗基质完好、不松散;
——无检疫性病虫害及西番莲相关病毒;
— — 变异率≤2%。
4.2 分级指标
在符合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组培瓶苗、袋装苗分均为一级和二级;质量分级指标见表1和表2。
表 1 西番莲组培苗质量分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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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西番莲袋装苗质量分级指标
5 检验方法
5.1 病毒检测
西番莲种苗的病毒检测按照DB46/T 536 的规定执行。
5.2 外观检测
5.2.1 组培瓶苗
目测法检测组培苗叶片自然展开、根系生长的情况,半固体培养基、污染、容器完好程度等情况。
株高用直尺或卷尺测量组培瓶苗顶芽到根颈的距离,读数精确至0.1 cm。茎粗用游标卡尺测量根颈 以上1.0 cm 处的直径,读数精确至0.01mm。
5.3 袋装苗
目测法检测袋装苗植株叶片生长、根系生长、机械损伤、病虫害等情况。株高方法同5.2.1,茎粗 用游标卡尺测量根颈以上2.0 cm 处的直径,读数精确至0.01mm。
5.4 品种纯度
采用目测法逐株检验种苗,根据品种的主要特征逐株检验检测种苗,确定本品种的种苗数。品种纯 度按公式(1)计算。
式中:
X——品种纯度的数值,单位百分号(%),保留1位小数;
样品种鉴定品种株数的数值,单位(株);
B 抽样总株数,单位(株)。
5.5 变异率
组培苗的变异性状判定按照NY/T 2517的规定执行,变异率按照NY/T 357的规定执行。
5.6 检验记录
组培苗各项检测指标记录于附录A 和附录B 的记录标准中。
5.7 病虫害及其防治方法
5.7.1 主要病害
主要病害包括病毒病、灰霉病和炭疽病等,防治方法参见附录C.1。
5.7.2 主要害虫
主要害虫包括蓟马、斑潜蝇、果实蝇/橘小实蝇等,防治方法参见附录C.1。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基地、同一品种(类型)、同一批种苗、同一等级可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2 抽样
采用随机抽样法。组培瓶苗按照NY/T 357的规定执行;袋装苗按照GB 6000的规定执行。
6.3 判定规则
——组培苗从疫区运出或境外引进,应先按照5.5规定执行。如疫情检验不合格则停止检测;
——不符合4.1中任一项要求,则同批次组培苗判定为不合格组培苗。
——符合4.1的规定时,同一批次的组培瓶苗、组培袋装苗的等级判定按照NY/T 357规定执行。
6.4 复检
如果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可抽样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7 包装、标识、运输、贮存
按照NY/T 3972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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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西番莲组培瓶苗检测记录
西番莲组培瓶苗检测记录见A.1 所示。
表A.1 西番莲组培瓶苗检测记录
附 录 B
(资料性)
西番莲袋装苗检测记录
西番莲袋装苗检测记录见表B.1。
表B.1 西番莲袋装苗检测记录
附 录 C
(资料性)
西番莲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
西番莲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见表C.1。
表 C.1 西番莲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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