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DX/JS 032-2025 同步同心旋喷式复合斜桩支撑技术细则 ,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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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甬DX/JS 032—2025

同步同心旋喷式复合斜桩支撑
技术细则
Technical rules for synchronous concentricrotary jetcomposite inclined pile strut
2025-12-30 发布2026-3-1实施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
同步同心旋喷式复合斜桩支撑技术细则
Technical rules for synchronous concentricrotary jet
composite inclined pile strut
甬DX/JS 032—2025
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主编单位:浙江鸿晨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日期:2026 年3月1 日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甬建发〔2025〕45号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同步同心旋喷式复合斜桩支撑技术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市同步同心旋喷式复合斜桩支撑技术的应用,提升
工程建设质量,我局组织编制了《同步同心旋喷式复合斜桩支撑技术细则》,经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现批准发布,编号为:甬DX/JS 032-2025,自2026年3月1 日起施行。
本细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和解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和设计处。电子文本可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互动交流”栏目“下载中心”下载。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1 日
前言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 年度第一批宁波市建设科研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甬建发〔2024〕55号)的要求,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鸿晨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主编,宁波大学、浙江鸿晨建筑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参编,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宁波市工程实践经验、参照有关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共分为8章和5 个附录,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
4. 构造要求;5. 设计;6. 施工;7. 质量检查、检测与验收;8.监测;附录。
本细则由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和解释。为了提高本细则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供再次修编时参考。。
主编单位:宁波宁大地基处理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鸿晨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宁波大学
浙江鸿晨建筑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工程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至方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冶金勘察设计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展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辉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宁波富安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三江检测有限公司
浙江欣盈鼎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毛红辉 史世雍 王乾浩 叶俊能李福连赵敏胡磊
梁奇伟 严 超翁功伟 史斌蒋锡科孙继文熊楚炎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华俊 王 盛 邓岳保丰光彩田一烽朱敢为严昱翔李 杰 杨兰强张丁辉竺松 周铁桥周涛郑海锋胡 欣 施宇靖 姚宁徐云龙谢继抗管小军熊署丹
主要审查人:刘兴旺 俞建霖 李宏伟 金小荣 刘玉涛陈仲鱼 薛锋标
目次
1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术语 2
2.2符号 2
3基本规定 6
4 构造要求 7
5设计 11
5.1一般规定 11
5.2选型与布置 12
5.3支护桩墙与冠梁的内力及变形计算 12
5.4基坑稳定性验算 13
5.5斜桩支撑承载力计算 14
5.6支护桩墙抗拔验算 16
6施工 19
6.1一般规定 19
6.2复合斜桩施工 19
6.3冠梁施工 20
6.4预加载装置与轴力伺服系统安装及施工 21
6.5土方开挖及基础施工 22
6.6拆除回收 23
7 质量检查、检测与验收 25
7.1质量检查 25
7.2承载力检测 25
7.3验收 28
8监测 30
附录A 复合斜桩极限侧阻力与端阻力标准值取值 31
附录B 复合斜桩打桩记录表 33
附录C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34
附录D 复合斜桩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5
附录E 技术复核记录表 36
本细则用词说明 37
引用标准名录 38
条文说明 39
1总则
1.0.1 为规范同步同心旋喷式复合斜桩支撑技术的工程应用,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保护环境、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细则。
1.0.2 本细则适用于宁波市基坑工程同步同心旋喷式复合斜桩支撑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监测。
1.0.3同步同心旋喷式复合斜桩支撑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监测,除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浙江省及宁波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1.1同步同心旋喷式复合斜桩
通过一体式复合斜桩施工设备,采用高压旋喷工艺形成斜向外芯桩,并在斜向外芯桩内同步同心植入内芯桩,最终形成斜向劲性复合桩,简称复合斜桩。
2.1.2同步同心旋喷式复合斜桩支撑
由同步同心旋喷式复合斜桩、预加载装置等组成的斜向内支撑构件,简称斜桩支撑。
2.1.3内芯桩
复合斜桩的刚性桩部分,由内芯构件及其内腔水泥浆组成。
2.1.4外芯桩
复合斜桩内芯桩外围的柔性水泥土桩部分。
2.1.5 预加载装置
具备连接复合斜桩与冠梁、实现预加载与自锁等功能且可进行轴力伺服的装置。
2.1.6 轴力伺服斜桩支撑
通过预加载装置以及主控系统、液压站和软件监控系统,对斜桩支撑轴力进行不间断监测,并根据传感器所测参数对斜桩支撑轴力进行实时自动调控,达到控制基坑变形目的的斜桩支撑。
2.1.7 超快速维持荷载法
采用预加载装置等时间间隔连续快速加载的方式,对复合斜桩进行承载力自检检测的载荷试验方法。
2.1.8 延米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在复合斜桩承载力计算中,不同土层中桩身单位长度(每延长米)所能发挥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2.2符号
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
Fhk——挡土构件计算宽度内的水平力标准值;
Fvk——斜桩支撑对冠梁作用的上拔力标准值;
Gp——支护桩墙自重;
GL ——冠梁自重;
Mk——弯矩标准值;
Nk——斜桩支撑轴向荷载标准值;
Nkx——斜桩支撑轴向荷载标准值水平分力;
Nky——斜桩支撑轴向荷载标准值竖向分力;
Nt——斜桩支撑轴向荷载设计值;
Qpk——总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Qsk——总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Quk——单桩轴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Tuk——支护桩墙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2.2.2 材料性能和抗力
Es——内芯构件的弹性模量;
Em——内芯构件内腔中水泥浆的弹性模量;
Eak——主动土压力标准值;
Epk——被动土压力标准值;
f ——内芯构件的抗弯强度设计值;
fn——填芯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内壁的粘结强度设计值; fs——内芯构件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fH——型钢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psik——外芯桩桩侧第i 层土的延米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qsik——外芯桩桩侧第i 层土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qs(¢)ik——支护桩墙侧第i 层土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qpk——外芯桩的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qs(c)k——内芯桩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
qp(c)k——内芯桩的极限端阻力标准值;
uf1——型钢翼缘外表面与水泥土单位面积的静摩阻力标准值;uf2——型钢其余范围与水泥土单位面积的静摩阻力标准值。
2.2.3几何参数
Ac1——型钢翼缘外表面与水泥土的接触面积;
Ac2——型钢其余范围与水泥土的接触面积;
Am——内芯构件内腔中水泥浆的截面面积;
Ap——外芯桩桩端的设计截面面积;
As——内芯构件的截面面积;
AH——型钢顶部最小截面积;
aa——主动土压力的计算力臂;
ap——被动土压力的计算力臂;
ax——斜桩支撑轴向力水平分力的计算力臂;
ay——斜桩支撑轴向力竖向分力的计算力臂;
bc ——斜桩支撑水平间距;
D——外芯桩设计直径;
d——内芯桩直径;
ht——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填芯混凝土高度;
lc ——复合段长度;
li——复合斜桩在第i 层土中的长度;
li¢——支护桩墙桩周或墙周第i 层土的厚度;
ls——内芯桩露出段长度;
l0 ——内芯桩露出段计算长度;
u——外芯桩桩身设计周长;
uc ——内芯桩桩身周长;
um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内孔圆周长;
u¢——支护桩墙与土体的接触周长;
Wn ——内芯构件的净截面模量;
θ——斜桩支撑与水平面的倾角。
2.2.4 计算系数
Kt——安全系数;
kh——斜桩支撑的水平支锚刚度;
a——刚度调整系数;
η——水泥浆截面模量折减系数;
βsi ——侧阻力调整系数;
βp——端阻力调整系数;
Y ——与截面模量相应的截面塑性发展系数;
Y0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
YF——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
φ——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λi ——支护桩墙桩周或墙周第i 层土的抗拔系数;
Ψm ——考虑型钢变形、自重等因素后的调整系数。
2.2.5 岩土物理力学参数w——含水率;
IL——液性指数;
N ——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fs——双桥静力触探侧阻力;
qc ——双桥静力触探锥头阻力。
3基本规定
3.0.1 对深厚软黏土基坑工程,采用支护桩墙结合单道斜桩支撑的基坑深度不宜超过8.0m;超过8.0m时,应通过试验等其他措施确定可行性。
3.0.2 复合斜桩适用于淤泥和淤泥质土、硬塑以下黏性土、粉土、砂土和块(漂)石以下碎石土、全风化岩地基。
3.0.3 斜桩支撑的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地质条件、环境保护、基坑挖深、基坑形状尺寸、地下结构及其工程桩布置情况、施工作业面及施工工艺等因素。
3.0.4 对于缺乏工程经验的特殊土层区域,复合斜桩正式施工前应进行设计试桩,并完成单桩轴向抗压静载试验。
1 试验桩的桩型尺寸、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设计要求一致;
2 试验桩应加载至破坏,以确定其极限承载力,试验方法应符合本细则第7.2.5 条的规定;
3 试验桩的数量不宜少于3 根,静载试验龄期不得少于10d;
4 试验桩的施工工艺、材料参数应与后续复合斜桩一致,并记录全过程施工参数。
3.0.5对于环境保护等级为甲级的基坑工程,宜采用轴力伺服斜桩支撑。
3.0.6 斜桩支撑的设计应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需要计算和验算的内容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 及浙江省、宁波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3.0.7 斜桩支撑支护体系除应进行斜桩支撑轴力监测外,其余监测内容及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的有关规定。
3.0.8 斜桩支撑支护体系宜根据监测信息对设计与施工进行动态调整和反分析,校核设计与施工参数,指导后续的设计与施工。
4构造要求
4.0.1 斜桩支撑支护体系的构造由复合斜桩、预加载装置、支护桩墙、冠梁等组成。其中复合斜桩由外芯桩与内芯桩组成,其长度包括内芯桩露出段、复合段和加固段。

图4.0.1 斜桩支撑支护体系构造示意图
1—复合斜桩;2—预加载装置;3—支护桩墙;4—冠梁;5—地下结构基础;6—外套管与止水钢板;7—换撑带;8—外芯桩;9—内芯构件;10—内腔水泥浆
4.0.2 外芯桩采用高压旋喷工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芯桩采用P·O 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或其他胶凝材料,掺入比不宜低于35%;
2 外芯桩加固段应进行复喷,且加固段长度不宜小于1.0m;
3 复合段外芯厚度应大于100mm。
4.0.3内芯桩采用钢管桩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管桩钢材牌号不应低于Q235,内芯桩露出段钢材牌号不应低于Q355;
2 接头宜用钢套管焊接或螺栓连接,采用钢套管焊接时套接段长度不应小于200mm,钢套管上下沿与上下节内芯桩应采用围焊缝连接;
3 接头位置不宜设在内芯桩露出段,宜设置于地下室基础底以下不小于2.0m 处;当接头位置无法满足上述要求时,接头宜采用围焊缝组合开窗式焊缝连接或长钢套管围焊缝连接;
4内腔应采用配合比与外芯桩相同的水泥浆灌芯。
4.0.4内芯桩采用组合式桩(钢管桩与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组合)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60;
2 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之间宜用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力学性能不应低于内芯桩自
身力学性能;
3内芯桩露出段应采用钢管桩,接头位置与要求同本细则第4.0.3 条第3 款;
4内腔应采用配合比与外芯桩相同的水泥浆灌芯。
4.0.5 斜桩支撑与冠梁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加载装置轴心应与内芯桩轴心重合,应确保预加载装置与内芯桩全截面接触并连接牢靠,预加载装置套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100mm;
2 冠梁与预加载装置连接处应设置预埋钢板,特殊情况时可设置辅助材料;
3 最外道斜桩支撑撑点外的冠梁悬臂段长度宜取2m~3m。

图4.0.5 斜桩支撑与冠梁连接节点示意图
1—预加载装置;2—辅助材料;3—预埋钢板;4—冠梁
4.0.6 支护桩墙与冠梁的连接及构造做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护桩墙为地下连续墙、灌注桩、压灌桩时,应采用锚固钢筋做法,锚固钢筋面积应按拉弯计算确定;
2 支护桩墙为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时,宜采用空心桩填芯做法,填芯应采用微膨胀混凝土,填芯混凝土高度应满足抗拔要求,锚固钢筋面积应根据抗拔承载力确定且不少于构造配筋要求,钢筋插入空心桩内的长度应与桩顶填芯混凝土深度相同;
3 支护桩墙为组合钢管桩连续墙、拉森钢板桩或HU工法等钢制桩时,可采用焊接锚固钢筋做法或钢制桩锚入冠梁做法;当采用焊接锚固钢筋做法时,锚固钢筋面积应按拉弯计算确定,焊缝长度不应小于10 倍锚固钢筋直径且双面焊;当采用钢制桩锚入冠梁做法时,钢制桩与冠梁之间不设置隔离材料;
4 支护桩墙为型钢水泥土连续墙时,宜采用冠梁与H型钢腹板两侧、翼缘外侧挤塑板隔离做法。
4.0.7 冠梁节点构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冠梁宜选用梯形截面,冠梁高度不应小于600mm;梯形截面的底面宽度不应小于桩径(或桩墙厚度),截面侧面倾角宜与斜桩支撑的角度一致;
2 混凝土设计强度不宜低于C30;
3 斜桩支撑两侧的冠梁箍筋间距应加密,加密范围应从斜桩支撑中心线向两侧各延伸不小于800mm;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100mm;
4 斜桩支撑支座处宜设置附加钢筋,其规格与数量根据斜桩支撑竖向分力计算确定,直径不宜小于20mm,附加钢筋的布置范围应覆盖斜桩支撑钢管直径,并向两侧各延伸200mm;
5 冠梁的纵向受力钢筋应根据计算确定,且应符合现行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1096 第10.4.1 条的规定。
4.0.8 斜桩支撑预防地下室基础开裂的处理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地下室基础施工前在内芯桩露出段与基础交界处应设置双层井字形加强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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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节点做法平面示意图 (b)节点做法剖面示意图
图4.0.8-1内芯桩露出段与基础交界处加强筋节点做法
2内芯桩露出段穿越地下室基础应设置止水钢板,宜采取设置外套钢管预防结构开裂措施。

(a)底板浇筑前节点做法 (b)底板浇筑后节点做法
图4.0.8-2 设置外套钢管节点做法
4.0.9内芯桩露出段拆除回收作业,应在斜桩支撑的换撑结构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
5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 斜桩支撑设计前,应收集下列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工程用地红线图、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图、地下结构施工图;
3 周边既有建(构)筑物、道路、管线、河道等调查资料;
4 场地内地下障碍物调查资料;
5 周边在建和待建项目的工程资料及施工计划;
6 施工场地布置和荷载限值。
5.1.2 斜桩支撑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选型与布置;
2 支护桩墙与冠梁的内力及变形计算;
3 基坑稳定性验算;
4 斜桩支撑承载力计算;
5 支护桩墙抗拔验算;
6 施工和验收要求;
7 监测内容及要求。
5.1.3 设计工况应包括支护结构施工、承载力检测、预加轴力施加、土方开挖、地下结构施工、拆换撑与回收等全过程施工工况。
5.1.4 斜桩支撑的预加轴力最大值不应超过单桩轴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的0.8 倍。
5.1.5 当斜桩支撑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可判断其达到或接近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1 支护桩墙、冠梁或内芯桩的材料强度达到屈服或破坏;
2 基坑支护结构发生整体失稳、倾覆、滑移或隆起破坏;
3内芯桩露出段发生压屈失稳,出现明显的挠曲或弯折;
4 斜桩支撑的轴力监测值达到或超过监测预警值;
5 锚固节点或连接节点发生破坏;
6 冠梁出现贯通性裂缝且宽度持续增大或产生破坏性竖向位移。
5.2 选型与布置
5.2.1 斜桩支撑支护结构选型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外芯桩的类型、设计直径及长度;
2内芯桩的类型、设计直径及长度;
3内芯桩的接头构造;
4 斜桩支撑与冠梁连接方式;
5 支护桩墙与冠梁连接方式。
5.2.2 支护桩墙可选用地下连续墙、灌注桩、压灌桩、型钢水泥土连续墙、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组合钢管桩连续墙、HU 工法、拉森钢板桩等。
5.2.3 斜桩支撑竖向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合周边环境条件、施工设备、场地标高、施工作业面等因素确定合适的斜桩支撑倾角和冠梁面标高;
2 斜桩支撑与水平面的倾角宜为45°~60°;
3 斜桩支撑长度不宜大于39m,内芯桩露出段长度不宜大于12m。
5.2.4 斜桩支撑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桩支撑宜垂直于基坑边线布置,水平间距不宜大于9m;
2 应避开工程桩,宜避开承台、地梁、电梯井、集水井及剪力墙等;
3 宜避开残留桩基、深基础等障碍物;
4 遇支护桩墙为钢制桩时,斜桩支撑水平间距宜按钢制桩模数进行设置。
5.3 支护桩墙与冠梁的内力及变形计算
5.3.1 支护桩墙侧压力计算应参照现行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1096的有关规定执行。
5.3.2 支护桩墙内力及变形计算宜采用竖向弹性地基梁法,对基坑施工过程进行模拟,完整考虑斜桩支撑承载力检测、预加轴力施加、土方开挖、地下结构施工、拆换撑与回收等工况内力和变形的迭加。
5.3.3 斜桩支撑与冠梁的连接应按铰接设计计算。
5.3.4 计算支护桩墙内力和位移时,斜桩支撑的水平支锚刚度kh宜优先通过单元支反力与水平位移的关系确定;当采用简化计算时,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 当内芯桩露出段内腔未进行水泥浆灌芯时:
![]()
kh=acos2 θ (5.3.4-1)
2 当内芯桩露出段内腔进行水泥浆灌芯时:

kh=acos2 θ (5.3.4-2)
式中:kh——斜桩支撑的水平支锚刚度(MN/m2 );
a——刚度调整系数,综合考虑预加轴力的有利贡献与桩体变形、坑底回弹等不利因素的影响,a 取0.5~0.8;
Es——内芯构件的弹性模量(MPa);
As——内芯构件的截面面积(m2 );
Em——内芯构件内腔中水泥浆的弹性模量(MPa);
Am——内芯构件内腔中水泥浆的截面面积(m2 );
η——水泥浆截面模量折减系数,η取0.8;
l0 ——内芯桩露出段计算长度(m),取内芯桩露出段长度ls与内芯桩直径的5倍之和;
ls——内芯桩露出段长度(m),包含预加载装置长度;d——内芯桩直径(m);
bc ——斜桩支撑水平间距(m);
θ——斜桩支撑与水平面的倾角 (°) 。
5.3.5 支护桩墙强度验算和配筋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护桩墙应分别对斜桩支撑承载力检测阶段工况和基坑开挖阶段工况进行强度验算和配筋计算;
2 支护桩墙承载力计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的有关规定。
5.3.6 冠梁宜采用梯形截面,并应按双向受弯、受剪复合受力构件进行设计。承载力计算时,可将梯形截面根据应变平截面假定等效为矩形截面。计算中应考虑钢制桩锚入冠梁时对截面的削弱影响。其正截面受弯、斜截面受剪等计算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的有关规定。
5.4 基坑稳定性验算
5.4.1 抗倾覆稳定性验算应满足现行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1096的有关规定。
5.4.2 整体滑动稳定性验算应满足现行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1096的有关规定。
5.4.3 坑底土抗隆起稳定性及绕最下层支点圆弧滑动的抗隆起稳定性验算应满足现行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1096的有关规定。
5.4.4 基坑底部土体的抗渗流稳定性验算应满足现行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1096的有关规定。
5.5 斜桩支撑承载力计算
5.5.1 斜桩支撑承载力计算应包括复合斜桩承载力计算、斜桩支撑轴向荷载标准值与设计值计算、斜桩支撑压弯构件稳定性验算。
5.5.2 复合斜桩单桩轴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宜通过现场静载试验确定,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阶段单桩轴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本细则第5.5.3、5.5.4 条估算并取小值。
5.5.3 当桩侧破坏面位于外芯桩和桩周土界面时,采用经验参数法确定复合斜桩的单桩轴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宜按式(5.5.3-1)或式(5.5.3-2)估算并取小值:

式中:Quk——单桩轴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kN);
Qsk——总极限侧阻力标准值(kN);
Qpk——总极限端阻力标准值(kN);
u——外芯桩桩身设计周长(m);
D——外芯桩设计直径(m);
qsik——外芯桩桩侧第i 层土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kPa);可按本细则附录A 表A.0.1取值;
qpk ——外芯桩的极限端阻力标准值(kPa);可按本细则附录A 表A.0.2 取值;
βsi、βp——侧阻力、端阻力调整系数,根据工程经验取值,如无经验时,可按表5.5.3-1取值;
psik——外芯桩桩侧第i 层土的延米极限侧阻力标准值(kN/m),可按表5.5.3-2取值;
li——复合斜桩在第i 层土中的长度(m),不计内芯桩露出段长度;
Ap——外芯桩桩端的设计截面面积(m2 )。
表5.5.3-1 侧阻力调整系数βsi 与端阻力调整系数βp
土层名称 淤泥 淤泥质土 黏性土 粉砂 圆砾 βsi 1.6~2.4 1.2~1.8 0.8~1.0 1.5~2.2 0.7~0.8 βp 0.8~1.0 0.7~1.0 0.5 注:1 各土层qsik取小值时, βsi宜取大值;各土层qsik取大值时, βsi宜取小值。
2 对于IL>0.75 黏性土调整系数取用原则同淤泥质土。
表5.5.3-2 延米极限侧阻力标准值psik经验公式
土层名称 经验公式 淤泥(质土)、黏性土(IL> 0.75) psik= -1.59*w+162.31 黏性土(IL≤0.75) psik= -216.57*IL+285.4 粉砂 psik= 14.02*N+53.61 5.5.4 当桩侧破坏面位于内芯桩和外芯桩界面时,采用经验参数法确定复合斜桩的单桩轴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时宜按下式估算:
Quk= Qsk+Qpk=ucqs(c)klc+qp(c)kAs (5.5.4)
式中:Quk——单桩轴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kN);
Qsk——总极限侧阻力标准值(kN);
Qpk——总极限端阻力标准值(kN);
uc——内芯桩桩身周长(m);
lc ——复合段长度(m);
As——内芯构件的截面面积(m2 );
qs(c)k——内芯桩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kPa);无经验时可取水泥土龄期10d的无侧限抗压强度的0.08 倍;
qp(c)k——内芯桩的极限端阻力标准值(kPa);无经验时可取水泥土龄期10d的无
侧限抗压强度。
5.5.5 斜桩支撑轴向荷载标准值计算及要求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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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bcFhkcosθ(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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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5.5.5-2)
式中:Nk——斜桩支撑轴向荷载标准值(kN);
Quk——单桩轴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kN);
bc ——斜桩支撑水平间距(m);
Fhk——挡土构件计算宽度内的水平力标准值(kN/m);
θ——斜桩支撑与水平面的倾角 (°);
Kt——安全系数,对应于一级、二级、三级基坑分别取1.8、1.6 和1.4。
5.5.6 斜桩支撑轴向荷载设计值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
Nt=Y0YFNk (5.5.6-1)
Nt≤ fsAs(5.5.6-2)
式中:Nt——斜桩支撑轴向荷载设计值(kN);
Y0 ——支护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支护结构,分别取1.1、1.0、1.0;
YF——作用基本组合的综合分项系数,不应小于1.25;fs——内芯构件的抗压强度设计值(kPa);
As——内芯构件的截面面积(m2 )。
5.5.7 斜桩支撑作为压弯构件,与冠梁通过预加载装置连接(视为铰接连接)时,应进行压弯构件稳定性验算,计算长度l0取内芯桩露出段长度ls与内芯桩直径的5 倍之和,压弯稳定性计算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Y0YFf (5.5.7)
式中:φ——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取截面两主轴稳定系数中的较小者),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有关规定;
Mk——弯矩标准值(kN·m),基坑开挖工况下计算可按斜桩支撑轴向荷载标准值偏心0.1d 考虑(d 为内芯桩直径);
Y ——与截面模量相应的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的有关规定;
Wn——内芯构件的净截面模量(m3 );当内芯构件进行水泥浆灌芯时,可参照
现行国家标准《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 50936的有关规定计算;f ——内芯构件的抗弯强度设计值(kPa)。
5.6 支护桩墙抗拔验算
5.6.1 支护桩墙的抗拔力应包括支护桩墙自重、冠梁自重、支护桩墙与土层的侧摩阻力,
采用斜桩支撑时,支护桩墙的抗拔力应满足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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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vk≤ Gp +GL +Tuk 2 (5.6.1)
式中:Fvk——斜桩支撑对冠梁作用的上拔力标准值(kN);
Gp——支护桩墙自重(kN),水下应按浮重度计算;
GL ——冠梁自重(kN);
Tuk——支护桩墙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kN)。

图5.6.1 支护桩墙抗拔验算模型
5.6.2 斜桩支撑与冠梁作用的上拔力计算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承载力检测阶段:Fvk= Quk sin θ (5.6.2-1)
基坑开挖阶段: Fvk= bcFhktanθ (5.6.2-2)
式中:Fvk——斜桩支撑对冠梁作用的上拔力标准值(kN),取最不利值;
Quk——单桩轴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kN);
bc——斜桩支撑水平间距(m);
Fhk——挡土构件计算宽度内的水平力标准值(kN/m);
θ——斜桩支撑与水平面的倾角 (°) 。
5.6.3 支护桩墙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计算可按下式计算:

Tukiku¢l(5.6.3)
式中:Tuk——支护桩墙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标准值(kN);
λi ——支护桩墙桩周或墙周第i 层土的抗拔系数;
qs(¢)ik——支护桩墙侧第i 层土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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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支护桩墙与土体的接触周长(m),坑底以上不计侧阻力;
li¢——支护桩墙桩周或墙周第i 层土的厚度(m)。
5.6.4 支护桩墙采用型钢水泥土连续墙时,除支护墙抗拔承载力验算外,尚应验算型钢与水泥土桩之间的抗拔承载力和型钢强度,上拔力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规定:
Fvk≤Ψm (uf1Ac1+uf2Ac2) (5.6.4-1)
Fvk≤ 0.75fHAH(5.6.4-2)
式中:uf1——型钢翼缘外表面与水泥土单位面积的静摩擦阻力标准值(kPa),加减摩剂后一般取20kPa~40kPa;
Ac1——型钢翼缘外表面与水泥土的接触面积(m2 );
uf2——型钢其余范围与水泥土单位面积的静摩擦阻力标准值(kPa),加减摩剂
后一般取20kPa~70kPa(软土取低值,粉土或砂土取高值);Ac2——型钢其余范围与水泥土的接触面积(m2 );
Ψm ——考虑型钢变形、自重等因素后的调整系数;当型钢的变形率(型钢的变形与长度的比值)控制在0.5%之内时,Ψm取1.3~2.0,变形小时取低值;
fH——型钢的抗拉强度设计值(kPa);
AH——型钢顶部最小截面积(m2 )。
5.6.5 支护桩墙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时,填芯混凝土高度可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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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5.6.5)
式中:ht——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填芯混凝土高度(m);
Fvk——斜桩支撑对冠梁作用的上拔力标准值(kN);
u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内孔圆周长(m);
fn——填芯混凝土与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内壁的粘结强度设计值(kPa),宜由现场试验确定,无试验条件时可按经验取值,填芯混凝土等级不小于C30时,可取300kPa。
5.6.6 支护桩墙与冠梁采用锚固钢筋连接方式时,锚固钢筋验算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的有关规定。
6施工
6.1一般规定
6.1.1 复合斜桩施工前,应具备下列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 现场与周边环境现状;
3 地下室结构设计资料;
4 基坑支护设计资料。
6.1.2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确定施工机械、施工工艺流程及工艺参数。
6.1.3 施工前应编制斜桩支撑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3 施工计划;
4 施工总平面布置;
5 施工工艺技术;
6 质量控制措施;
7 安全及环保控制措施;
8 检查、监测及验收;
9 应急预案;
10附件。
6.1.4 施工内容应包括复合斜桩施工、冠梁施工、预加载装置及轴力伺服系统安装施工、承载力自检检测及预加轴力施加、土方开挖及基础施工、内芯桩露出段拆除回收等工序。
6.1.5 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应综合考虑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等因素,机具性能参数应与施工工艺相匹配;施工设备宜采用智能化设备。
6.1.6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及既有障碍物调查、工程桩与支护桩墙施工位置及施工情况调查等工作,确认影响复合斜桩施工的不利因素。
6.1.7 施工前应进行场地平整并验算场地地基土承载力,必要时应进行地基处理。
6.1.8 施工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技术质量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6.2复合斜桩施工
6.2.1 复合斜桩应采用一体式复合斜桩施工设备进行内芯桩与外芯桩的同步同心施工,
施工精度与设备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入土点定位误差(垂直、平行冠梁中心线方向)均不应大于100mm;
2 倾角误差(以入土点为旋转中心)不应大于1°;
3 桩顶标高误差不应大于50mm;
4 设备核心性能:最大压桩力、最大施工角度及倾角调节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
6.2.2 外芯桩应采用单重管高压旋喷工艺成型,其施工工艺参数除应满足构造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喷浆压力不应小于25MPa,浆液水灰比宜为0.8~1.2;
2 钻杆的钻进速度宜为0.10m/min~0.25m/min,钻杆转速宜为6r/min~12r/min;
3 钻杆的圆环形定位器设置间距不宜大于4.0m,底部定位器距钻头尖不宜大于2.0m;
4 复合斜桩的底端加固段应采用复喷工艺,复喷时的回拔速度同钻进速度;
5 坑底基础垫层以上位置可不喷浆。
6.2.3内芯桩材料选型、材料强度及接头连接做法应满足构造要求。
6.2.4 施工前应规划合理的总平面布置与施工顺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高压输浆泵与桩机的距离不宜大于50m,且输浆管路弯折不宜过多,应确保浆液输送顺畅、压力稳定;
2 复合斜桩的施工宜采用由远及近顺序,保持施工的连续性。
6.2.5 定位放线应按设计测定复合斜桩位置和桩顶标高,并在现场做出标识。开挖基槽前应复核支护桩墙和工程桩位置及标高,以防止冲突或造成损坏。
6.2.6 复合斜桩的灌芯水泥浆液应自低至高注浆溢出内芯桩管口,灌芯水泥浆液同外芯桩的水泥浆液。
6.2.7 当地基土层较复杂时,成桩前应采用静力触探设备探知土层情况。当复合斜桩为端承摩擦桩时,尚应结合静力触探数据,复核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
6.2.8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复合斜桩宜先于支护桩墙施工:
1 支护桩墙为可回收桩型;
2 支护桩为灌注桩且桩顶埋深大于3m。
6.3冠梁施工
6.3.1 冠梁牛腿斜面定位应与复合斜桩轴线方向垂直,冠梁施工时应按实调整。
6.3.2 各种支护桩墙的冠梁施工除应满足构造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支护桩墙为组合钢管桩连续墙、拉森钢板桩或HU工法等钢制桩且采用焊接锚固钢筋连接时,伸入冠梁的锚固钢筋的焊接施工质量及焊缝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支护桩墙为型钢水泥土连续墙时,现场应准备一定数量的角钢等限位应急材料。
6.3.3 当复合斜桩定位误差超出设计要求或支护桩墙定位出现较大的偏差时,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处理,可采取下列关于冠梁的处理措施:
1 入土点垂直冠梁中心线方向的定位误差超过100mm,冠梁按实设置外扩牛腿;
2 入土点平行冠梁中心线方向的定位误差超过100mm,根据复合斜桩实际位置按实调整冠梁预埋钢板与附加钢筋位置;
3 倾角误差(以入土点为旋转点)超过1°,冠梁根据复合斜桩施工角度按实调整预埋钢板角度或按实设置外扩牛腿;
4 支护桩墙定位出现较大的偏差,冠梁按实设置外扩牛腿或上抬冠梁标高。
6.3.4 冠梁预埋带有锚筋的钢板安装前,应复核每一块预埋钢板位置、角度,确认位置合格后将预埋钢板固定于冠梁钢筋或侧模上。
6.3.5 冠梁牛腿斜面支模宜采用模盒或定制支模设备进行固定。
6.3.6 冠梁混凝土宜整体浇筑,如需设置施工缝,施工缝应留设在两根复合斜桩之间的跨中1/3 位置。
6.4 预加载装置与轴力伺服系统安装及施工
6.4.1 冠梁模板拆除后,应及时进场安装预加载装置,并用混凝土标准试件或回弹仪检测冠梁混凝土强度,为复合斜桩的预加载装置安装及检测做好准备。
6.4.2 预加载装置下端应采用套管企口式套入内芯桩露出段的钢管,套入长度不应小于100mm;装置上端应与冠梁预埋钢板连接。上端顶接处按需设置钢垫板或垫凳,预加载装置与预埋钢板接触不平齐处应使用专用钢楔嵌缝调整。
6.4.3 复合斜桩的承载力检测与预加轴力施加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身水泥土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0d,且冠梁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值的80%;
2 检测与预加轴力作业反力由支护桩墙提供。
6.4.4 承载力自检检测及预加轴力施加的设备应包括表6.4.4中的有关内容。
表6.4.4自检检测与预加轴力施加的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说明 1 预加载装置 承载力检测后直接用于预加轴力施加 2 全自动静力荷载测试仪/轴力伺服系统 检测数据采集及记录
3 无线千分位移传感器 分别测量复合斜桩位移、冠梁位移 4 挖机、起重设备 挖土、吊装预加载装置 5 辅助材料 钢垫板、垫凳、钢锲配合安装 6.4.5 前期预加轴力宜控制在200kN~300kN 之间,以稳定垫凳、垫板、钢锲等辅助材料,利于紧固复合斜桩与冠梁的连接。
6.4.6 复合斜桩自检检测应符合本细则第7.2 节的有关规定。
6.4.7自检检测完成后,应分级加载至预加轴力设计值并锁定。
6.4.8 采用轴力伺服斜桩支撑时,待预加载装置安装完成后,用液压油管及电线将预加载装置与液压站、控制柜等设备正确连接。
6.4.9 轴力伺服斜桩支撑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选用单独的配电箱与电源线路,避免其他线路断电引发干扰;
2 连接油管接头时,须确保接头和油管口内部干净,型号匹配,确保不漏油,同时应尽量减少接头数量;
3 检查确认各数据线、液压油管、快速接头等连接正确;
4 安装完成后应对主控系统、液压站、控制柜及预加载装置等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6.4.10 采用轴力伺服斜桩支撑时,轴力伺服系统运行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定的轴力值、上下限值以及运行模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根据不同区域的变形控制要求与监测数据,由设计确定轴力加载、卸载及停止调控原则;
3 轴力伺服最大限值不应超过复合斜桩单桩轴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标准值的0.8 倍。
6.5 土方开挖及基础施工
6.5.1 冠梁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冠梁挖土阶段严禁施工设备碰撞复合斜桩,施工现场应做好配合监督工作;
2 单级放坡冠梁土方应开槽开挖,不得超挖;两级放坡冠梁土方应分级开槽开挖,严禁在坑内大面积退挖。挖土机械及运土车辆应停在放坡两侧或停在坑内进行挖土。
6.5.2 坑内大面积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坑内大面积土方开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51004 第8.2节和现行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33/T1096 第15.4 节的规定;
2 基坑开挖区域及位于临时留坡段的斜桩支撑应先按设计要求完成自检检测并施加预加轴力;
3出土口与临时施工道路区域的斜桩支撑应提前进行自检检测并分级施加预加轴力,在回填塘渣和上覆路基箱后才能通行施工机械及车辆;
4 斜桩支撑区域的土方宜垂直基坑边向内分层退挖,严禁挖机碾压、碰撞内芯桩露出段,挖至坑底设计标高后应在6h内完成坑边8m~10m宽素混凝土加强垫层;必要时设置配筋混凝土垫层;
5 平行于斜桩支撑的临时留坡应分级放缓坡,内芯桩露出段应位于分级放坡平台上,临时留坡坡顶严禁堆载或施加动荷载,以避免斜桩支撑发生位移;
6出土口收土时应根据挖机驾驶员的视线按需配备指挥人员,严禁挖机磕碰内芯桩露出段;
7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挖土,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后方能继续挖土。
6.5.3 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桩支撑四周的底板应按本细则第4.0.8 条的规定设置附加钢筋;
2 基础施工前内芯桩穿越基础部位应按本细则第4.0.8 条的规定采取裂缝预防措施并设置止水钢板。
6.6拆除回收
6.6.1内芯桩露出段拆除的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下室底板浇筑完成,且底板和换撑板带达到设计要求强度后,方可实施拆除工作;
2 拆撑的吊装设备:设备选型应满足吊装能力要求,塔吊覆盖区域应优先利用塔吊,塔吊未覆盖区域可采用汽车吊、小型叉车、便携式吊装设备;
3 计划拆撑工程量、拆撑作业人员、拆撑机械设备;
4 计划拆除完成后的材料、设备、构件堆放场地、装运线路。
6.6.2内芯桩露出段的拆除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拆除工作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 执行;
2内芯桩露出段拆除前应先在底板面钢管斜撑上表面处半环切释放应力,再分级卸载预加载装置压力;
3内芯桩露出段宜采用氧气乙炔焰或绳锯进行切割,切割面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4内芯桩露出段割除后穿越基础的钢管孔洞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封堵;
5内芯桩露出段割除前后的构造要求详见本细则第4.0.8 条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6.6.3回收的构件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应及时运出工程现场,并进行维修保养。
7 质量检查、检测与验收
7.1质量检查
7.1.1 斜桩支撑支护结构的质量检查除应符合本细则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 和《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 等的有关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7.1.2 斜桩支撑质量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施工前的检查包括一体式复合斜桩施工设备、水泥浆搅拌输送后台、原材料质量、内芯桩规格;
2 施工期间的检查包括复合斜桩定位与标高、内芯桩接头的施工质量、外芯桩注浆量;
3 施工后的检查包括复合斜桩桩位、内芯桩内灌芯质量、预加载装置连接质量及承载力检测;
4 本细则附录B~附录E 规定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资料应齐全。
7.1.3 原材料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拌制水泥浆用的水泥进场时,应对水泥的强度等级和安定性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进行检验,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7.1.4 冠梁质量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冠梁截面尺寸;
2 冠梁斜面定位、角度;
3 冠梁预埋钢板位置、角度;
4 冠梁有无明显裂缝变形。
7.2 承载力检测
7.2.1 复合斜桩的承载力检测方式分为验收检测和自检检测。验收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自检检测可由施工单位进行。
7.2.2 基坑开挖前,宜进行单桩轴向抗压极限承载力自检检测,检测数量宜为全数检测。受检桩的水泥土龄期不应少于10d 且冠梁混凝土强度应达到设计值的80%,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7.2.3自检检测采用超快速维持荷载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预加载装置进行快速分级加载;
2)分级加载宜按0.2Quk 、0.4Quk 、0.6Quk、0.7Quk……施加;超过0.6Quk 后,采用0.1Quk逐级等量加载,直至终止加载;用百分表测读桩身位移。每级稳压持续时间不少于5min,且在本级荷载作用下测读桩身位移,满足初步判稳条件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2 位移测量宜采用大量程的位移传感器或百分表,且其性能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误差不得大于仪器满量程的0.1%,分度值/分辨力应优于或等于0.01mm;
2)检测时应在内芯桩露出段两侧分别安装1 个测量沿内芯桩轴线方向位移的位移传感器或百分表,基准点应独立设置。
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初步判别为稳定:
1)加载稳定后每分钟记录一次复合斜桩位移,当最后一个1min时间间隔的位移增量小于相邻1min的位移增量,且最后一个1min时间间隔的位移增量小于1.5mm;
2)加载稳定后每分钟记录一次复合斜桩位移,当连续两个1min时间间隔的位移增量均小于0.5mm。
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加载至某一级荷载过程中压力掉至小于上一级荷载,且总位移量已超过40mm;
2)在某级荷载作用下的位移增值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的位移增值的5 倍且总位移量已超过40mm;
3)荷载-位移曲线呈缓变型时,试桩总位移已超过80mm;
4)其他异常情况详见本细则第7.2.6 条。
7.2.4 基坑开挖前,应进行单桩轴向抗压极限承载力验收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 根。受检桩的水泥土龄期不应少于10d,检测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7.2.5 验收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载应分级进行,且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值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其中,第一级加载量可取分级荷载的2 倍;
2)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宜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 倍,且应逐级等量卸载;
3)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且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0%。
2 验收检测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级荷载施加后维持1h,按第5min、15min、30min 测读桩顶位移量,以后每隔15min 测读一次;
2)测读时间累计为1h时,若最后15min时间间隔的桩顶位移增量与相邻15min时间间隔的桩顶位移增量相比未明显收敛,应延长维持荷载时间,直至最后15min的位移增量小于相邻 15min的位移增量为止;
3)当桩顶位移速率收敛时,可施加下一级荷载;
4)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5min,按第5min、15min测读桩顶位移量后,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位移量,维持时间为1h,测读时间为第5min、15min、30min。
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位移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的位移量的5 倍,且桩顶总位移量超过40mm;
2)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值且桩顶位移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3)荷载-位移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位移量60mm~80mm;当桩端阻力尚未充分发挥时,可加载至桩顶累计位移量超过80mm;
4)检测过程中出现本细则第7.2.6 条中的异常情况。
4 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7.2.6 检测过程中若出现以下异常情况应暂停检测,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1 冠梁出现裂缝且扩展明显;
2内芯构件出现鼓包、弯折等失稳、屈服现象。
7.2.7 当复合斜桩验收的承载力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扩大检测。扩大检测采用的方法和数量应得到工程建设和设计、监理等有关方的确认。
7.2.8 验收检测报告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委托方名称,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基础、结构形式,层数,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 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3 受检桩的桩型、尺寸、桩号、桩位、桩顶标高和相关施工记录;
4 支护桩墙及冠梁的构造描述;
5 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
6 承载力的判定依据;
7 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8 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7.3验收
7.3.1 斜桩支撑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查,符合设计要求和本细则相关规定后,方可进行工程验收。斜桩支撑支护结构施工质量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本项目的详细勘察报告、基坑支护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联系单;
2 施工设备的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3 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及进场复检报告;
4 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斜桩支撑承载力检测报告;
6 支护桩墙施工记录及检测报告;
7 冠梁施工记录;
8 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和记录:斜桩支撑专项施工方案、测量放线记录。
7.3.2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各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相关规定。
7.3.3 原材料质量、外芯桩长度、内芯桩长度与截面尺寸、内芯桩接头施工质量、外芯桩注浆量、复合斜桩承载力、锚固钢筋焊接质量或型钢隔离做法为主控项目,其余为一般项目。复合斜桩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7.3.3的要求。
表7.3.3 复合斜桩的质量检验标准 主控检查项目 允许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外芯桩长度 不小于设计值 测钻杆长度 2 内芯桩长度 不小于设计值 尺测量 3 内芯桩截面尺寸 设计要求 千分尺+尺测量 4 内芯桩接头尺寸与焊缝施工质量 设计要求 尺量结合目测 5 外芯桩注浆配合比、注浆量 不少于设计值 计量称重(计量) 6 复合斜桩承载力 设计要求 静载试验 7 锚固钢筋焊接或型钢隔离做法 设计要求 测量焊缝长度结合目测 一般检查项目 允许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1 一体式复合斜桩施工设备 — 质量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2 水泥浆搅拌站后台 质量合格证
3
施工定位偏差
入土点定位误差 ≤100mm(垂直、平行冠梁中心线方向)
RTK或全站仪定位
倾角误差 ≤1°
(以入土点为旋转点)
专用量角尺测量 桩顶标高误差 ≤±50mm RTK或全站仪测量 4 内芯桩与冠梁连接接头偏差 设计要求 尺量结合目测 5 外芯桩与内芯桩的同心度 ≤20mm 测量钻杆定位器直径、间距
8监测
8.0.1 应根据基坑支护设计图纸要求,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并在施工阶段对斜桩支撑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测。
8.0.2 除斜桩支撑的监测项目外,其余监测项目的监测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 和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33/T1096的规定。
8.0.3 斜桩支撑支护体系监测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基坑监测方案应在施工前编制并审批完成;
2 监测措施应在土方开挖前落实到位;
3 施工全过程应进行环境监测,实施信息化施工。
8.0.4 斜桩支撑支护体系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1 支护桩墙及冠梁裂缝情况;
2内芯桩是否出现明显挠度甚至出现弯折情况;
3 周边环境及斜桩支撑周边地下结构裂缝情况。
8.0.5 斜桩支撑轴力监测点宜布置在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对应位置的内芯桩露出段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轴力监测传感器宜采用反力计,不宜采用表面应变计,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量程并预留反力计安装位置;
2 轴力监测点数量不应少于斜桩支撑数量的15%,且不应少于3个,基坑每边不应少于1个;
3 当斜桩支撑位于基坑阳角处等特殊位置时,轴力监测点宜尽量布置在阳角位置;
4 采用轴力伺服斜桩支撑时,由轴力伺服系统提供轴力监测值,可不设置反力计。
8.0.6 监测频率与监测预警值由基坑工程设计单位确定;当设计无具体预警值时,除斜桩支撑轴力可按80%Quk作为预警值外,其余监测项目预警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 和现行浙江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33/T1096的规定。
8.0.7 监测结果异常时,应及时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待险情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
附录A 复合斜桩极限侧阻力与端阻力标准值取值
表A.0.1 外芯桩的极限侧阻力标准值qsik(kPa) 土的名称 土的状态 qsik 填土 — 20~28 淤泥 —- 12~18 淤泥质土 20~28
黏性土 可塑
硬可塑
硬塑 0.50< IL≤0.75
0.25
0< IL≤0.25 53~68
68~84
84~96
粉土 稍密
中密
密实 e>0.9
0.75≤e≤0.9
e<0.75 24~42
42~62
62~82
粉细砂 稍密
中密
密实 10
15
N>30 22~46
46~64
64~86
中砂 中密
密实 15
N>30 53~72
72~94
粗砂 中密
密实 15
N>30 74~95
95~116
砾砂 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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