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S 0771-2025 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估成果管理规范 ,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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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00CCSA12
团体标准
T/ZS 0771—2025

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估
成果管理规范
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heritageimpactassessmentdeliverablesofconstructionprojectsintheWestLakeCulturalLandscapeofHangzhou

2025-12-10发布2025-12-15实施
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 发布
T/ZS0771—2025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5甄别筛查 2
6范围界定 2
7影响评估 2
8评审决策 2
9跟踪验收 2
10成果整理 2
附录A (资料性) 遗产影响评估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说明 4
附录B (规范性)范围界定报告 10
附录C (规范性) 遗产影响评估联席会专家意见单 12
附录D (规范性) 遗产影响评估报告 13
附录E (资料性) 遗产影响评估专家审查意见单 22
附录F (规范性) 跟踪验收资料 26
参考文献 28
T/ZS0771—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西湖世界文化遗产监测管理中心、浙江省长三角标准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童寒冰、孙琛、张毅津、陈云飞、刘春蕙、邓铭庭。
T/ZS0771—2025
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估成果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估成果的基本要求、甄别筛查、范围界定、影响评估、评审决策、跟踪验收和成果整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遗产影响评估成果的编制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0104建筑制图标准
CJJ/T 8城市测量规范
WW/T 0090-2018 世界文化遗产地风险管理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设项目 constructionproject
所有可能对遗产产生影响的建设活动。
3.2
全生命周期 lifecycle
建设项目从概念、计划、建设、运营、退役到恢复阶段所经历的完整过程。
3.3
遗产区 propertyarea
为遗产划定的,包括所有有形的能够直接体现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的区域,以及通过研究可能加深这种理解的区域。
[来源:WW/T 0090-2018,2.7] 3.4
缓冲区 bufferzone
为了有效保护遗产而划定的遗产区周围的区域,其使用和开发受到相关法规的限制。
注:缓冲区包括与遗产区相邻的区域、重要景观,以及其他在功能上对遗产及其保护至关重要的区域。
[来源:WW/T 0090-2018,2.8] 3.5
安全性safty
为确保世界文化遗产在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过程中免受损害所需的状态与条件。
4基本要求
4.1 遗产影响评估成果编制应符合相关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国际文件等的要求。
4.2 遗产影响评估成果编制应遵循科学、客观、规范和可追溯的原则,内容应真实、准确和完整。
4.3 遗产影响评估成果应涵盖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4.4 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编制过程应有充分的资料支撑,并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4.5 遗产影响评估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说明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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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甄别筛查
甄别筛查阶段应提供拟建项目初步方案。
6范围界定
6.1 范围界定阶段应提供以下成果:
a) 拟建项目初步方案(评审版);
b)范围界定报告;
c)会议纪要;
d) 遗产影响评估联席会专家意见单和专家汇总意见(如有);
e) 拟建项目初步方案(修改版)。
6.2 拟建项目初步方案的编制深度应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方案设计阶段的要求。
6.3 范围界定报告编制的要求及格式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6.4 遗产影响评估联席会专家意见单的格式见附录C。
7影响评估
7.1 影响评估阶段应提供以下成果:
a) 拟建项目扩初方案;
b) 遗产影响评估报告。
7.2 拟建项目扩初方案的编制深度应满足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施工图阶段的基本要求。
7.3 遗产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的要求及格式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8评审决策
8.1 评审决策阶段应提供以下成果:
a) 拟建项目扩初方案(评审版);
b) 遗产影响评估报告(评审版);
c) 遗产影响评估专家审查意见单和专家汇总意见;
d)会议纪要;
e) 拟建项目扩初方案(修改版);
f) 遗产影响评估报告(修改版)。
8.2 遗产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要求及格式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
8.3 遗产影响评估专家审查意见单的格式见附录E。
9跟踪验收
9.1 跟踪验收阶段应提供以下成果:
a) 施工阶段现场巡查表;
b) 遗产影响验收表;
c) 验收资料清单。
9.2 施工阶段现场巡查表的格式应符合表F.1的要求;遗产影响验收表的格式应符合表F.2的要求;验收资料清单的格式应符合表F.3的要求。
10成果整理
10.1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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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 成果文件应涵盖甄别筛查、范围界定、影响评估、评审决策和跟踪验收阶段的全部资料。文件应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10.1.2 建设单位提交各级审议的方案和遗产影响评估报告,应在文件封面处明确标注版本性质,可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标注:
a) 提交联席会议审议的,标注“联席会议评审版”;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的,应标注“联席会议修改版”;
b) 提交遗产影响评估会审议的,标注“评估会评审版”;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的,应标注“评估会修改版”。
10.1.3 成果文件应分别形成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二者内容应保持一致。
10.1.4 整理完成的成果文件应以项目为单位,根据项目阶段和类型分类归档。
10.1.5 未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应复制、借阅或传播成果文件。
10.2纸质文件
10.2.1 纸质文件应双面打印,并采用胶装成册或其他便于长期保存的装订方式。
10.2.2 各类报告、方案、评审及验收资料应分别独立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阶段及形成单位,并在要求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10.3电子文件
10.3.1 电子文件应以PDF格式提交。图纸文件应同时提供DWG等可编辑格式;根据管理需要,可同步提交DOCX、EXCEL等可编辑格式文件。
10.3.2 电子文件应以“项目名称-文件名称”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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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遗产影响评估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说明
遗产影响评估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说明见表A.1.
表A.1 遗产影响评估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说明
术语 定义和说明 行动Action 一项政策、计划、方案或项目。
咨询机构
Advisory Bodies 《世界遗产公约》中指定的为世界遗产委员会审议提供咨询的三个国际组织:ICCROM(国际文化遗产保护与修复研究中心)、ICOMOS(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以及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咨询机构具有以下职能:
l在其专业领域内为《世界遗产公约》的实施提供意见;
l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地的保护与管理提供专家意见;
l协助世界遗产中心准备委员会需要的文件资料、安排会议议程以及执行委员会各项决议;
l协助制定和实施加强《世界遗产名录》的代表性、平衡性和可信性的全球战略,世界遗产能力建设战略和定期报告,并加强世界遗产基金的有效使用;
l监测世界遗产地的保护状况(包括应委员会要求开展的反应性监测任务,以及应缔约国邀请开展的咨询任务);
l审查国际援助申请;
l以顾问的身份列席世界遗产委员会及其主席团会议。
受世界遗产委员会委托,咨询机构参与审查拟议行动和相关的影响评估。
影响范围
Area ofinfluence 拟议行动的影响范围是指可能发生直接、间接和累积影响的地理区域。此概念既包括拟议行动实际占据的区域,又包括该行动将影响的更大范围(例如通过空气排放、交通或经济活动)。它还应考虑到受影响的世界遗产价值属性及其他环境要素的相关边界(如人口边界、行政边界、野生动物栖息范围)。在影响评估期间,应该收集这些范围的基础信息。
价值属性Attributes 价值属性是遗产地的价值构成要素,它们传达该遗产地的遗产/保护价值,并有助于人们理解这些价值。这些属性可以是物理特性、物质结构以及其他物质特征;但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如过程、社会机制或文化习俗,以及反映在遗产物质要素中的关联和关系。
对于文化遗产地,价值属性可以是建筑或其他建筑结构及其形式、材料、设计、用途和功能,也可以是城市布局、农业过程、宗教仪式、建筑技艺、视觉关联和精神联系。对于自然遗产地,价值属性可以是特定的景观特征、栖息地、旗舰物种、与环境质量相关的方面(如完整性、高质量/原始环境质量),栖息地的规模和自然性,以及野生动物种群的规模和生存能力,价值属性可能覆盖广袤区域,也可能取决于世界遗产区之外发生的过程。
价值属性及其相互间的作用,应成为保护、保存和管理行动的重点。
“价值属性”这一术语,在世界遗产领域专门用于描述突出普遍价值的识别和传递方式。透彻理解那些承载突出普遍价值的价值属性,对于遗产地的长期保护而言至关重要。这些价值属性的空间分布及其各自对应的保护要求,应当为遗产边界与缓冲区的划定,以及其他管理措施提供指导依据。
真实性
Authenticity 依据标准(i)至(vi)申报的世界遗产(也就是文化遗产)须符合真实性的条件。
根据文化遗产的类型及其文化背景,如果遗产的文化价值(如申报标准中所认可的)能够通过下述各类属性真实而可信地表达出来,那么就可以认为这些文化遗产符合真实性条件:
l外形和设计;
l材料和实质;
l用途和功能;
l传统,技术和管理体系;
l位置和环境;
l语言和其他形式的非物质遗产;
l精神和感觉;
l其他内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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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遗产影响评估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说明(续)
术语 定义和说明 基线评估
Baseline assessment 基线评估是对受影响环境的充分描述:(1)其当前的状况;(2)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时的状况;(3)如果不推进此项目,预计会出现的情况。基线评估应涵盖环境的所有维度:物理、生物、资源利用、社会、文化、健康和经济。影响评估的有效性直接取决于对这些情况的了解程度。
缓冲区
Bufferzone 对于世界遗产,缓冲区是为了有效保护遗产而划定设立的遗产周围的区域,其使用和开发受到相关法律和/或习惯规定的限制,为遗产增加了保护层。缓冲区包括遗产直接所在区域、重要景观,以及其他在功能上对遗产及其保护至关重要的区域或特征。缓冲区的构成区域应通过合适的机制来决定。缓冲区划定由世界遗产委员会批准;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后,对其缓冲区的任何修改或创建都必须依据《操作指南》第163-167段要求,向世界遗产委员会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生效。 累积影响
Cumulativeimpacts 累积影响由一个项目的环境影响,与其他过去、现在或合理可预见未来的项目或活动的相同环境影响叠加所致。这里所提及的其他项目或活动,涵盖了因该项目得以实施而引发的相关项目或活动。 退役
Decommissioning 退役是指在项目生命周期结束时,需要完全移除项目的结构和其他部件,通常是由建造者实施,其目的是将场地恢复至先前的状态。 直接影响
Directimpacts 直接影响是指项目与世界遗产的某一价值属性或其他环境要素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另见:影响、间接影响、累积影响 灾害风险管理
Disaster riskmanagement(DRM) 制定、实施和评估策略、政策和措施,以便:
l提高对灾害风险的认识;
l促进灾害风险降低;
l传播并促进灾害预防、响应和恢复行动的持续改进。
灾害风险管理的明确目标是增强人类安全与福祉,以及推动可持续发展。 环境
Environment “环境”一词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和组织之间存在很大差异。然而,在世界遗产语境下,需要使用广义的环境概念,包含项目的物理、生物、资源利用、社会、文化、健康和经济等维度。 环境和遗产管理职能部门
Environmental and
heritage authorities 环境和遗产管理职能部门是政府机构,主要负责保护和管理本国的自然和文化遗产。这些部门也负责在其国家内落实与《世界遗产公约》相关的活动。 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Impact
Assessment (ESIA) 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也称为环境影响评价(EIA),是针对具体项目进行的评价(如针对水电项目或高速公路项目的评价)。
另见:遗产影响评估、影响评估、战略环境评价
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ManagementPlans
(ESMPs) 在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过程中,影响管理涵盖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避免和尽量减少影响。在项目实施阶段,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ESMP)是影响管理规划流程的一部分,通常嵌入在环境和社会管理体系中。
各个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通常由提议方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需要而制定,如建设、运营、退役和关闭等阶段。
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通常针对特定需求,如:
l应急准备和响应
l针对以下方面的管理:
· 土地、土壤和生物多样性;
· 危险材料和废物;
·水量和水质;
·空气质量;
·噪声和振动;
· 社区健康和安全;
·文化遗产。
每份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都将明确执行计划活动的角色与责任,包括监督、监测和报告。世界遗产管理团队对环境和社会管理计划的了解有助于参与监测过程,并确保这些活动适于遗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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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遗产影响评估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说明(续)
术语 定义和说明
环境要素
Environmental
components 环境要素是指遗产地可能受到拟议行动影响的具体因素,包括景观、土壤、水、空气和大气、植物、野生动物、生态系统、人口和聚居地、其他文化遗产等。在影响评估中,一些要素被确定为重要环境要素(VECs)。由于各种原因,这些环境要素对项目利益相关方、公众、政府管理者或影响评估的其他关键参与者而言至关重要。重要环境要素是一种将影响评估中经范围界定确定的需要研究的议题,整合为便于处理的问题集的方式。在世界遗产背景下,突出普遍价值的价值属性应被视为重要环境要素。 因素Factors 可能对遗产地的价值、价值属性及其保护状况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的一切事物。消极因素通常被称为威胁。需要通过一系列参数来分析这些因素对一处遗产的影响,这些参数包括:作为因素根源的内在原因、其来源(是源于遗产地内部还是外部)、该因素当前及潜在影响,以及对遗产地价值属性的影响程度和严重性。 遗产
Heritage 人们珍视所有因超越单纯实用功能而传承下来的资产。遗产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包括源自自然环境的、人类创造的,以及人与自然共同创造及相互作用成果。它涵盖了建成环境、陆地、淡水与海洋环境、景观与海景、生物多样性、地理多样性、收藏品、文化习俗、知识和生活体验等。 遗产影响评估
HeritageImpact
Assessment 遗产影响评估是一项针对具体活动或项目的评估,重点是识别和评价拟议活动或项目对自然和/或文化遗产地的遗产/保护价值的潜在影响。就世界遗产而言,遗产影响评估应特别注重识别和评价对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属性所产生的消极和积极影响。 基于人权的方法或基于权
利的方法
Human rights-based
approach or
Rights-based approaches 基于权利的保护方法可理解为将权利规范、标准和原则纳入政策、规划、实施和成果评估之中,以确保保护实践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尊重权利,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支持权利的进一步实现。采用基于权利的保护方法有助于确保权利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互促进。
影响Impact 某个因素对遗产地价值属性的作用或结果,既体现于价值属性的保护状况,也体现于其传达遗产/保护价值的能力。影响是指实施开发项目后未来环境状况与不实施项目未来状况之间的差异。需要注意的是,影响的产生必有其源(如工厂的噪音)、影响受体或受影响的世界遗产价值属性(如住在附近的居民)、有害行动或物质能够到达受体的途径或路线(如空气)。影响可以是积极的或消极的,可以是直接的或间接的,当前的或潜在的,也可能来自遗产地内、既定的缓冲区,甚至是遗产地之外。
另见:直接影响、间接影响、累积影响
影响评估
Impact assessment 影响评估是在作出重大审批决定和承诺之前,对拟议行动的潜在环境影响进行识别、预测和评价的过程。开展影响评估的目的是避免或缓解不利影响,增强有利影响。更广泛地说,影响评估可以被视为一种思维方式和规划方法,适用于各种规模的活动。影响评估可应用于项目、规划、计划和政策等不同层面的开发提案。
另见: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遗产影响评估、战略环境 间接影响
Indirectimpacts 间接影响是指对环境产生的并非项目直接导致的影响,通常是在远离项目的地方产生的,或是通过复杂的路径产生的。间接影响也被称为“二级”或“三级”影响,或者“次级”影响。
另见:影响、直接影响、累积影响
完整性Integrity 所有申报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必须满足完整性条件。完整性用来衡量自然和/或文化遗产及其价值属性的整体性和无缺憾性。因而,审查遗产完整性需要评估遗产符合以下特征的程度:
l包括所有表现其突出普遍价值的必要因素;
l面积足够大,确保能完整地代表体现遗产价值的特色和过程;
l受到开发的负面影响和/或缺乏维护。 迭代式Iterative 用于描述影响评估过程的术语,该过程并非线性的——随着新信息的获取,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会重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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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遗产影响评估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说明(续)
术语 定义和说明
缓解
Mitigation 根据定义,缓解是指“减少某事物严重程度、严峻性或痛苦的行动”。其目的是防止消极影响的发生,并将已经发生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在考虑替代方案和设计方案以避免或减少影响时,首先确定并酌情采用缓解措施。然后,它们将成为项目实施计划的一部分,以解决在施工、运营、退役和关闭期间预期会产生的影响。缓解措施可以包括结构性措施(如设计或位置变更)和非结构性措施(如制度和政策工具;提供社区服务;以及培训和能力建设)。
影响评估通常会在缓解等级内(从避免到抵消)探索一系列的缓解措施,但在世界遗产背景下,并非所有缓解选项都适用。事实上,完全避免消极影响或将其减少到可接受的水平是唯一应当考虑的缓解类型。
需注意,“缓解”通常适用于处理消极影响。项目也可能有积极影响,特别是考虑为保护或提升生物物理或社会价值设计的项目。 国家主管部门
National Focal Point 主要负责本国境内与《世界遗产公约》有关活动得以实施,并充当秘书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国家政府职能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沟通渠道的政府组织。
操作指南
Operational Guidelines
(OG) l《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首版发布于1977年,截止2022年本《指南》英文版出版,最新版更新于2021年)是一份旨在通过制度程序来促进《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实施的文件,这些程序包括:
l将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和《濒危世界遗产名录》;
l世界遗产的保护和保存;
l在世界遗产基金项下提供国际援助;
l调动国家和国际力量为《世界遗产公约》提供支持。 其他遗产/保护价值
Other heritage/
conservation values 在《世界遗产影响评估指南与工具手册》中,指遗产地除突出普遍价值之外可能具有的遗产/保护价值。它们可能包括成为世界遗产所蕴含的国家或地方重要性,以及原住民对遗产地所赋予的价值。它们也可能包括该遗产地的其他方面,这些方面虽不足以构成突出普遍价值,但却具有美学、历史、科学、社会或其他方面的价值。 突出普遍价值
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 突出普遍价值指罕见的、超越了国家界限的、对全人类的现在和未来均具有普遍的重要意义的文化和/或自然价值。因此,该项遗产的永久性保护对整个国际社会都具有至高的重要性。
第172段或174段的规定
Paragraph172 or174
notifications 《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第172段规定,(世界遗产委员会)促请各缔约国在作出任何决定之前,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向世界遗产委员会通报任何可能影响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的拟议行动。
第174段规定,若民间社会组织认为某一世界遗产地状况严重受损,或在拟定时间内未采取必要的调整措施,也可以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提交相关信息。在此情况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将联系缔约国核实信息。
风险预防原则
PrecautionaryPrinciple 风险预防原则使决策者在有关环境或人类健康危害存在不确定性且风险较高时,能够采取审慎措施。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联合国,1992年)对风险预防原则的定义是:“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损害的威胁时,不得以缺乏科学充分确定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措施防止环境恶化。” 项目开发区域
Project development
area (PDA) 项目开发区域是指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相关的预计会受到实际扰动的区域。它包括项目选址或路线,以及支持项目所需新建的任何基础设施所在区域,如进场道路、输电线路、供水水库和铺设管道等。
另见:影响范围 提议方Proponent 提议方是指提议一项行动并组织团队推进该拟议行动的个人、团体或组织。提议方可以是世界遗产地的管理团队、其他政府机构、开发商、组织、原住民、社区团体或其他利益相关方。 拟议行动
Proposed action 参见:行动。 残留影响
Residualimpacts 采取缓解措施进行设计后,仍然存在的影响。
另见:影响、缓解 权利人
Rights-holders 拥有与遗产资源相关的法律或习惯权利的社会主体。在涉及原住民的情况下,他们在任何可能影响其土地、领土及其他资源的项目获得批准之前,有权获得自由、事先和知情同意,并需要参与影响评估。
T/ZS0771—2025
表A.1 遗产影响评估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说明(续)
术语 定义和说明
范围界定Scoping 范围界定可确定哪些问题对规划和决策而言足够重要,应纳入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同时排除或减少对极少或无关紧要问题的考量。这能让影响评估聚焦于重要问题,避免在不必要的调查上浪费时间和资源。
范围界定是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的早期环节,一般在甄别筛查之后开展。它通常在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发生,此时项目的性质和范围在相当宏观的层面进行规划,细节较少或尚无细节。因此,范围界定通常是对潜在环境风险和影响的定性评估(而后续的影响评估则更侧重于定量分析)。
通常,范围界定后会形成一份用于指导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的文件。这份文件在不同的影响评估体系中形式多样、名称各异,例如初步环境审查、范围界定报告、环境与社会影响评价指南、工作范围说明书和项目简介等。 甄别筛查Screening 甄别筛查是影响评估过程的第一步,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评估。当甄别筛查过程表明,拟议行动可能会对世界遗产地的突出普遍价值和其他价值产生消极影响时,就需要进行影响评估。应鼓励提议方审查拟议行动,并在必要时对其进行修改,以在早期阶段避免或尽量减少这些潜在影响。 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s 在世界遗产背景下,利益相关方是指那些与遗产资源有直接或间接利益与关切的个人或团体,但未必拥有法律或社会所认可的相关权利。
在影响评估中,利益相关方即可能受到项目影响的个人或团体,或代表此类人员的个人或组织。两者有时被统称为“利益相关方和受影响方”。
保护状况
State ofconservation 保护状况是指世界遗产地的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其物质状态、真实性和完整性)、其脆弱性、影响因素,以及为维持其突出普遍价值而采取的保护措施。在世界遗产背景下,“保护状况”这一术语常指《操作指南》所规定的反应性监测法定程序。关于某一遗产保护状况的信息,可以通过相关缔约国根据《操作指南》第169和第172段的要求提交的保护状况报告;或依据第174段的规定通过其他渠道,在反应性监测中引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咨询机构和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关注。这些程序可以包含影响评估。 突出普遍价值声明
Statementof
Outstanding Universal
Value (SOUV) 突出普遍价值声明是指世界遗产委员会在某一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时(对于2007年前列入的遗产,此声明为回顾性声明)所通过的官方声明。
该声明概述了委员会认定该遗产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理由,说明它如何符合相关标准,以及满足完 整性条件(对于文化遗产而言,还包括真实性条件),以及为长期保护该遗产地并维持其突出普遍价值而制定的保护和管理措施及要求。所通过的突出普遍价值声明是管理和监测该遗产地及其保护状况的重要依据。 缔约国
States Parties 签署《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72年)的国家。 战略环境评价
Strategic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SEA) 战略环境评价(SEA)是将影响评价应用于政策、规划和计划等战略层面决策。它通常被理解为一种旨在将生物物理、社会、文化、经济和健康等问题纳入战略决策主流的影响评价。其目的是向规划者、决策者和受影响的公众告知此类决策的可持续性,以帮助寻找最佳替代方案,并提高后续决策的可信度。 工作范围说明书
Terms ofReference 工作范围说明书(ToRs)通常是指提供给影响评估团队的文件,描述必须执行的评估、应考虑的问题以及需要使用的任何特定方法。该文件通常根据范围界定报告衍生而来。
价值Values 在遗产保护背景下,价值是指一处遗产地被认为对当代及后代具有重要保护意义的特质。价值由一系列社会和文化因素所决定。社会中的一个群体所看重的价值,可能并不被另一个群体所看重,或者人们看重的原因可能不同,又或者上一代人珍视的东西,下一代人可能并不在意。遗产地通常具有多元价值,如美学价值、建筑价值、生物价值、生态价值、历史价值、地质价值、社会价值、精神价值等。这些价值体现在遗产地的各种属性中,并通过这些属性得以传达。
更广泛的环境Widersetting 世界遗产地更广泛的环境可能与该遗产地的地形、自然和建成环境相关,还涉及诸如基础设施、土地利用模式、空间布局和视觉关系等其他要素。它可能还包括相关的社会和文化习俗、经济活动,以及遗产在感知和联想等非物质层面的内容。更广泛的环境在保护遗产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方面也可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其进行管理时,需充分考量它对突出普遍价值的支撑关系。 世界遗产中心
World Heritage Centre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是教科文组织内部的一个技术行政机构,成立于1992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指定设立。它作为《世界遗产 公约》的秘书处,负责并协调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内与世界遗产有关的所有事务,确保《世界遗产公约》的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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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 遗产影响评估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说明(续)
术语 定义和说明
世界遗产公约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是联合国于1972年通过的一项国际公约,它定义了哪些自然或文化遗产类型可以因其对全人类具有突出普遍价值而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该公约通常被称为《世界遗产公约》,它明确了国际社会作为一个整体保护这类遗产的责任,规定了缔约国在制定《预备清单》,以及保护和保存这类遗产的职责。通过签署《世界遗产公约》,各国都承诺不仅要保护其领土内的、被认定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遗产,还要保护其国家遗产,并参与保护、保存和促进人类遗产的国际行动。
世界遗产
World Heritage property 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自然或混合遗产,被认为对人类具有突出普遍价值。将遗产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责任,由遗产所在的缔约国承担。世界遗产委员会会依据咨询机构经严格的评估流程后提出的技术建议,来判定某项遗产是否应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当作为通用术语使用时,“世界遗产”指所有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文化和混合遗产。 注:该部分术语解释来源为《遗产影响评估指南与工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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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规范性)
范围界定报告
B.1一般要求
B.1.1 范围界定报告应作为遗产影响评估的前置环节,用于明确拟建项目与世界遗产地之间的空间关系及潜在影响范围。
B.1.2 范围界定报告应包含基础信息、内容评估和会议信息三部分,附件可根据情况添加其他图纸和说明资料。
B.1.3 范围界定报告应由建设单位提供,并经遗产影响评估联席会审议形成。
B.1.4 范围界定报告结论应明确拟建项目的性质及进入下一步遗产评估工作的工作要求。
B.2基础信息
B.2.1 基础信息应包括拟建项目名称、项目主体、类型、地理区域、目标、性质及内容等要素。
B.2.2 拟建项目名称原则上应与立项或批复文件保持一致,不应使用临时名称或简称;如项目名称发生实际变更,应提供相应变更依据。
B.2.3 项目主体应明确建设单位或责任单位,并标注项目持续时间。
B.2.4 类型应按建设项目类别进行勾选。
B.2.5 地理区域应依据遗产区与缓冲区的划分标准明确填写。具体位置应在报告中注明,并在附件中附图表示,图纸应符合地理信息精度和比例尺要求。
B.2.6目标应简明阐述拟建项目的主要目的及预期成果。
B.2.7 性质应区分可逆性和时效性。
B.2.8 内容描述应概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后续评估提供基础支撑信息。
B.3内容评估
B.3.1 内容评估应从必要性、可行性,法规依据,现状分析,可能涉及领域,影响发生影响阶段和可能影响内容等方面进行系统说明。
B.3.2 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应从世界遗产角度说明拟建项目的背景、目标合理性及实施可行条件。
B.3.3 应列明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国际公约或指导文件。
B.3.4 现状分析应包括项目自身状况及与遗产地相关的环境、社会、经济因素等。
B.3.5 涉及领域应参照遗产影响评估要素分类填写,可包括文物遗产、建筑、规划、交通、风景园林、地质地貌、水文与水资源、公共管理、法律和舆情。如不属于上述分类,应选择“其他”选项,并注明具体涉及领域。
B.3.6 应明确拟建方案可能发生影响阶段,包括设计期、建设期、运营期、退役后等。
B.3.7 对可能产生的影响应逐项判断并标识,包括遗产突出普遍价值、遗产本体、相关环境、社会舆情及利益相关者等。影响判定应提供初步依据或说明,不应仅以“是/否”形式简单判断。
B.3.8 报告应列出已咨询或拟咨询的组织机构、专家名单,说明咨询目的和阶段。
B.4 会议信息
B.4.1 应明确会议组织单位、会议时间及参会单位。
B.4.2 会议决策事项应包括下一步行动选择,如立即终止拟建方案、开展遗产影响评估或再审议。
B.4.3 遗产影响评估机构要求应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填写,说明是否有特殊要求及具体内容。
B.4.4 其他建议应包括会议形成的补充意见、技术改进方向或需进一步研究的事项。
B.5 格式要求
B.5.1 范围界定报告应采用A4纸幅面纵向排版,格式见图B.1。报告文字应为宋体小四号字,一级标题加粗,行距为1.5倍行距。
B.5.2 附件可包括相关图纸和说明资料,附件应按顺序编号并在正文中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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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界定报告
一、基础信息
1.拟建项目名称:
2.项目主体(单位):持续时间:
3.类型:□房建工程 □园林绿化(市政)□环境整治□其他
4.地理区域(可多选):□遗产区 □缓冲区 (□0类 □1类 □2类□3类)
具体位置(报告末附相关图纸)
5.目标:
6.性质:① □可逆 □不可逆 ② □临时 □长期
7.内容:
二、内容评估
1.必要性、可行性:
2.涉及相关法律法规:
3.现状(包含自身及相关因素):
4.可能涉及领域(可多选)(实际涉及领域由遗产影响评估单位确定):
□文物遗产 □建筑 □规划 □交通 □风景园林 □地质地貌 □水文与水资源
□公共管理 □法律 □舆情 □其他
5.拟建方案可能发生影响阶段(可多选):
□设计期 □建设期 □运用期 □退役后□其他
6.可能产生影响具体内容:
□是 □否遗产突出普遍价值:
□是 □否遗产本体:
□是 □否相关环境:
□是 □否社会舆情:
□是 □否利益相关者:
□是 □否其他:
7.已咨询的组织机构/专家,或未来要咨询的组织机构/专家:
三、会议信息
1.组织单位:会议时间:
2.参会单位:
3.下一步行动:□立即终止拟建方案 □开展遗产影响评估 □再审议
4.遗产影响评估机构要求:□无特殊要求 □满足以下要求:
5.其他建议:附件:
××××(出具范围界定报告单位名称)
年月日 图B.1 范围界定报告格式
T/ZS0771—2025
附录C
(规范性)
遗产影响评估联席会专家意见单
遗产影响评估联席会专家意见单格式见图C.1。

图C.1 遗产影响评估联席会专家意见单格式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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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
(规范性)
遗产影响评估报告
D.1一般要求
D.1.1 遗产影响评估报告内容应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遗产影响评估指南与工具手册》的要求编制。
D.1.2 遗产影响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成果应当包括准确的文字说明、真实的现状照片及必要的分析图纸。
D.1.3 遗产影响评估报告应依照现状勘察结果与调查研究情况进行编制,名称、术语应采用行业通用术语,并准确描述项目位置、历史沿革、项目范围、周边环境、控制要求等情况。
D.2基础信息
D.2.1 基础信息应展示在扉页部分。
D.2.2 基础信息应包括项目名称、相关单位和编制人员。
D.2.3 相关单位应包括委托单位、方案设计单位和编制单位;单位名称应为全称。
D.2.4 编制单位应加盖公章,注明单位法人和资质证明编号,并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D.2.5 编制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员、校对和审核;所有编制人员应附手写签名。
D.3 执行摘要
执行摘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a)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形成过程及实施路径,重点说明关键设计要点的论证与优化过程,以及最终结果;
b) 开展遗产影响评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行业标准,具体说明采用的评估方法、技术路线及实施步骤;
c) 项目建设对西湖文化景观的影响程度,并依据国际、国内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作出是否符合保护要求的最终结论;
d) 针对评估发现的影响因素,应提出具体的预防性保护措施及风险防控方案,确保项目实施符合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要求。
D.4 依据及方法
D.4.1 应包括评估依据、评估范围、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等内容。
D.4.2 评估依据应列出评估的数据来源,相关法律法规,国际公约、宪章、准则,以及相关方案及评估报告等。
D.4.3 评估范围应包括时间范围、空间范围和内容范围。
D.4.4 评估方法应包括信息收集、综合分析、影响评估等方面方法说明。
D.4.5 评估程序应说明完整评估过程的各个阶段。
D.5 遗产基线
D.5.1 应基于西湖符合的列入标准 (ⅱ、ⅲ、ⅵ),系统阐述其突出普遍价值,并结合作出该遗产列入决定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相关决议文件及其后续监测评估内容进行说明。
D.5.2 应重点说明西湖文化景观所体现的人文与自然融合的景观特征,以及其对中国乃至东亚地区造园艺术、诗画文化及文化传统的深远影响。说明应包括:
a) 遗产形成的历史背景与文化演变过程;
b) 景观格局、文化象征及人文活动在突出普遍价值中的作用;
c) 遗产与自然山水的空间结构关系及其对价值表达的贡献。
D.5.3 应对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说明。
a) 真实性方面,应说明遗产在选址格局、空间结构、传统功能、文化意象、历史文献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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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完整性方面,应说明遗产组成要素的保存状况、景观结构的连续性、视觉廊道的完整性及景观要素之间的功能联系;
c) 如存在影响真实性或完整性的因素,应予以说明并结合管理要求提出说明性描述。
D.5.4 应对遗产保护的整体框架作简要概述,包括遗产区与缓冲区划定范围、核心要素分布及其与遗产价值表达之间的关系,为后续项目影响识别提供依据。
D.5.5 应依据已确定的评估范围,对涉及的世界遗产及其他遗产的价值属性和构成要素进行系统梳理,并填写表D.1。梳理流程参考以下顺序:
a) 找到突出普遍价值声明;
b) 分析突出普遍价值声明;
c) 提取遗产价值并将其归类;
d) 确定其他遗产或保护价值;
e) 将突出普遍价值和其他遗产/保护价值填入价值和价值属性列表;
f) 将价值属性填入价值和价值属性列表;
g) 完善价值和价值属性表中的价值属性;
h)识别信息来源。
表D.1 遗产价值与价值属性表
认定级别 遗产/保护价值 价值属性 信息来源 突出普遍价值 国家级 地方级(含省、市) 注:国家级遗产包括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地质公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地方级遗产包括省级风景名胜区、省级地质公园、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等。 D.6 项目情况与分析
D.6.1 拟建项目概况
D.6.1.1 拟建项目概况应简要介绍项目的基本信息和相关管理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a) 项目名称、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及规划控制指标;
b) 项目主体单位与评估报告编制委托关系的合法性;
c) 项目背景与沿革,包括前期已开展的相关研究或审批工作;
d) 项目用地现状及总体设计方案要点;
e) 项目全生命周期,包括规划、建设、运营及后期管理阶段的主要内容和管理要求。
D.6.1.2 项目与遗产地的关联性应重点说明项目选址与遗产区核心要素的空间关系和潜在影响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a) 项目与遗产关系综述;
b) 项目与杭州西湖文化景观的整体位置关系;
c) 项目与遗产主要要素之间的相对位置及距离;
d) 在附图中标明项目与遗产地核心区、缓冲区及主要遗产要素的空间位置与距离。D.6.2 必要性分析
D.6.2.1 应说明拟建项目地块的当前状况,包括建筑现状、环境状况以及与周边遗产地的协调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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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2.2 应分析项目建成后对世界遗产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环境风貌、文化功能等方面的影响。
D.6.2.3 应说明拟建项目对现有遗产地功能及其他方面的补充和完善作用,并阐述其具体实现方式。D.6.2.4 应对比“实施项目”与“不实施项目”两种情景下遗产地保护、利用和社会效益的差异,论证项目推进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D.6.2.5 应从世界遗产视角下根据分析综合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强调其对遗产保护、景观协调、文化功能完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D.6.3 合法合规性分析
D.6.3.1 应列出影响评估涉及的相关文件名单,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国内外公约、宪章、准则,以及相关方案及评估报告等。
D.6.3.2 应列出每一个相关文件中涉及的条款原文。
D.6.3.3 应对涉及文件条款进行逐一分析,说明项目应对方案,明确项目合规性。
D.7 遗产影响评价
D.7.1 遗产本体影响分析
遗产本体影响分析应阐明项目与遗产区、遗产要素的空间关系,分析建设行为可能对遗产本体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a) 振动影响分析。根据项目与遗产要素的距离及地质条件,识别振源类型(施工、交通、机械设备等),并依据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振动传播与影响等级评估。
b) 地下遗存影响分析。结合考古勘探或地下管线调查结果,评估工程开挖、地基处理等对地下遗存的可能影响,并提出保护或规避措施。
c) 结构安全与物理环境影响分析。对可能影响遗产结构稳定性、材料老化、湿度变化等因素进行分析。
d) 施工管理影响分析。分析施工阶段的噪声、粉尘、震动等暂态影响及其对遗产保护的潜在风险。
D.7.2 遗产环境影响分析
遗产环境影响分析应从自然与人文环境两个层面,分析项目对遗产周边环境要素的影响,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a) 场地环境。评估地表形态、空间结构及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b) 地形地貌。分析项目对自然地形变化、地貌特征及水系格局的影响。
c) 绿化与植被。评估项目建设对古树名木、植被景观连续性、生态廊道、传统植物群落、微生物等的影响。
d) 建筑风貌。分析项目体量、高度、立面风格、材料、材质、色彩等与遗产地传统建筑风貌的协调性。
e) 地质与水文。评估施工或使用阶段对地质稳定性、地下水位、地表径流及排水系统的影响。
f) 其他环境要素。包括光污染、噪声污染、空气质量、水污染及夜景照明等对遗产环境的影响。D.7.3 景观视点影响分析
景观影响分析应系统评估项目对遗产地整体景观格局、典型视线及视觉体验的潜在影响,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a) 景观视线分析。应在多区域、多范围内开展景观视线分析,重点评估拟建项目在不同观测点的可见性、视线遮挡程度及视觉突兀性。分析范围应由项目所在地逐步扩展至西湖整体景观系统。
b) 视点与视带分析。视点应根据地形地势、主要观赏路径及典型景观分布合理选取,确保覆盖核心景观区和代表性视角。视点及视带应符合表D.2的规定。
c) 可视化比对分析。景观分析应采用数字高程模型及可视域分析方法,并结合现场实景比对进行验证;必要时可通过三维模型或渲染图展示项目在主要视点下的可见性及景观影响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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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多区域、多范围内开展景观视线分析,重点评估拟建项目在不同观测点的可见性、视线遮挡程度及视觉突兀性。分析范围应由项目所在地逐步扩展至西湖整体景观系统。
表D.2 景观视点视带构成表
类型 构成 一级控制视点(共8处) 湖心亭、平湖秋月、断桥残雪、苏堤春晓(压堤桥)、柳浪闻莺、曲院风荷、花港观鱼、
三潭印月 一级控制视带(共2处) 苏堤、白堤-孤山路 二级控制视点(共12处) 锦带桥、中山公园、西博会、西泠桥、望山桥、锁澜桥、郭庄、西湖国宾馆、西子宾馆、
湖畔居、湖滨码头、西湖天地 二级控制视带(共2处) 北山街、东岸沿线 D.7.4 其他影响分析
其他影响分析应针对除遗产本体、遗产环境及景观视点外的潜在影响类型进行系统识别与评估,可包含但不限于:
a) 社会文化影响。分析项目在实施及运营过程中对遗产相关社区生活方式、传统活动、文化空间及公众认知的可能影响,评估项目与遗产地社会文化氛围的协调性。
b) 交通与游客承载影响。评估项目对遗产区及周边交通组织、游客容量和参观秩序的影响,分析潜在的拥堵、噪声或人流干扰等问题。
c) 管理与维护影响。分析项目对现有遗产管理体系、监测机制、维护条件的影响,包括管理资源分配、信息共享及风险应对能力的变化。
D.7.5 识别潜在影响
D.7.5.1 潜在影响识别应系统梳理拟建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内可能对遗产地及其价值属性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为后续影响分析提供依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并逐步填写表D.3:
a) 列出遗产价值属性。依据表D.1中的价值属性,在表D.3中列出遗产的价值属性。
b) 分析拟建项目要素。明确项目在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主要行动、设施和过程,列出拟拟建中可能影响世界遗产的所有要素并填入表中。
c) 建立要素对应关系。将拟建项目要素与遗产价值属性进行对照分析,识别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关系。
d) 识别潜在影响。对上述相互作用进行系统比对,识别出可能对遗产地造成正面或负面影响的环节,并结合空间分布、时间持续性和作用方式进行分类。
e) 形成识别记录。将识别出的潜在影响进行描述,填入表中。
表D.3 潜在影响识别表
价值属性 拟建项目中可能造成影响的要素 (拟建项目要素) (拟建项目要素) D.7.5.2 在潜在影响识别过程中,应结合现有研究资料、规划图纸及现场踏勘成果,必要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参与。
D.7.6 评价潜在影响
D.7.6.1 评价潜在影响应在完成潜在相互作用识别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拟建项目各阶段可能对遗产价值属性造成的影响进行分级评价。
D.7.6.2 评价潜在影响的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
a) 研究潜在影响。根据前期识别的拟建项目要素与遗产价值属性的相互作用,对每一项潜在影响开展针对性研究,明确影响的发生条件、范围与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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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建立评价清单。将拟建项目要素与对应的遗产价值属性填入表D.4,简要描述二者相互作用时可能产生的影响机制。
注:此表格需彩色打印
c) 分析行动特征。结合项目实际,分析潜在影响的发生频率、持续时间和可逆性,明确影响是短期、间歇性还是长期、持续性。
d) 判定属性变化。依据研究结果,判定遗产价值属性的可预见变化程度,包括可逆性、持续时间、影响程度及性质(积极或消极)。
e) 综合评价影响。综合上述分析结果,对每一潜在影响进行分级判定,确定其对遗产价值属性的总体影响等级。
表D.4 潜在影响评估结果表
拟建项目要素
价值属性
描述潜在
影响
行动频率
行动时长
行动可逆性
价值属性
变化可逆
性
价值属性
变化持续
性
价值属性变化程度
价值属性变化性质
评价影响 一次/间
歇性/持续性 短期
/长期 可逆/不可逆 暂时/永久 无/可忽略
/一定程度/重大 积极/消极 中性/轻微/中度/重大影响(消极和积极) 重大消极影响 中度消极影响 轻微消极影响 中性 轻微积极影响 中度积极影响 重大积极影响 D.7.6.3 潜在影响的等级可分为以下四类:
a) 中性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遗产价值属性无明显变化;
b) 轻微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遗产价值属性变化幅度极小,影响可忽略不计;
c) 中度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遗产价值属性存在一定程度变化,需采取控制或缓解措施;
d) 重大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遗产价值属性发生显著变化,对遗产真实性、完整性或景观格局构成实质性影响。
D.7.6.4 评价潜在影响应以数据和研究结果为依据,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必要时可通过表格、矩阵或图形化工具呈现分析过程和结论,确保评价结果的透明性与可验证性。
D.7.6.5 评价结果应明确列出各类影响的性质、范围与等级,为后续的影响缓解、优化设计及监测管理提供依据。
D.8 减缓和增强
D.8.1 缓解消极影响
D.8.1.1 对评估中识别出的消极影响,应根据其性质、程度、持续时间及可逆性,提出相应的缓解措施,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损害。
D.8.1.2 缓解措施应遵循“避免—最小化—纠正—减少—抵消”的分级原则。
注:“避免”是首选策略,包括取消、调整或重新选址拟建项目,以完全规避对遗产产生的不利影响。
D.8.1.3 对于确实无法完全避免的影响,应通过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法、控制工期、限制施工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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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式,将消极影响的强度、持续时间和范围降至最低。
D.8.1.4 由于突出普遍价值的不可替代性,不应以其他形式“抵消”世界遗产的不利影响。若在采取一切合理缓解措施后,仍存在对遗产真实性或完整性造成重大损害的风险,应建议不予推进该项目。
D.8.1.5 缓解措施确定后,应纳入修订后的拟建项目方案中,并对实施后影响进行重新评价,确保缓解措施的有效性与可行性。
D.8.2 增强积极影响
D.8.2.1 在避免消极影响的基础上,应识别和提出能够增强世界遗产保护效果、提升遗产整体价值和社会公益的积极措施。
D.8.2.2 增强措施可包括改善遗产地及其缓冲区的环境质量和景观协调性、促进公众教育与社区参与、完善遗产管理体系及监测机制等内容。
D.8.2.3 拟建项目还可通过强化基础条件、改进设施与防灾设计等手段,减少外部或累积变化及灾害对世界遗产的不利影响,提高遗产的适应性与韧性。
D.8.2.4 应鼓励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采用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材料与管理方法,支持遗产保护与社会、环境、经济效益的协同提升。
D.8.2.5 增强积极影响的措施应与缓解措施同步纳入评估成果文件,明确目标、责任主体与实施路径,并在后续监测与管理阶段持续跟踪其效果。
D.8.3 减缓与增强措施
D.8.3.1 缓解与增强措施应形成可执行的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主体、实施内容及时间安排。
D.8.3.2 缓解与增强措施的实施计划应具有动态更新机制,覆盖项目的建设、运营及退役阶段,确保措施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得到落实。
D.8.3.3 影响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为维持突出普遍价值和其他遗产属性所需的缓解与增强措施;
b) 负责实施的主体及其职责;
c) 措施的实施时序及监督机制。
D.8.3.4 相关建议应具备可操作性和约束力,可作为项目审批、许可或后续管理的前置条件。
D.8.3.5 为确保措施执行到位,应建立监督与反馈机制,确保各方在项目实施及监测阶段能够有效执行缓解与增益要求。
D.9 权利人与利益相关者的参与
D.9.1 利益相关者诉求分析应按照分析方法、分析证明资料和分析结果的逻辑顺序编制。
D.9.2 分析应识别与建设项目及遗产保护相关的主要利益相关者,明确其利益诉求及关注重点。利益相关者可包括管理机构、地方政府、专家学者、居民代表、社会公众及项目实施单位等。
D.9.3 分析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各类利益相关者在遗产保护与项目建设中的角色及诉求;
b) 利益诉求与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与完整性的关联性;
c) 不同利益诉求之间的潜在矛盾与协调可能;
d) 对遗产影响评估及决策过程的参考价值。
D.9.4 应采用调查、访谈、座谈、问卷等适当方式收集资料,并结合遗产保护与项目建设实际,分析不同主体的主要意见和潜在影响。
D.9.5 分析结果应归纳利益诉求的共性与差异,识别潜在冲突与协调方向,为后续影响评估、减缓和增强措施提供支撑依据。
D.10 结论与建议
结论应依据评估分析结果,综合判断建设项目对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影响程度,并得出明确的评估意见。结论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对项目实施后可能改变或影响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完整性和真实性的情况进行清晰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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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项目可能导致遗产地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变化(或濒危遗产和黄牌警告等方式)的风险,的分析与说明;
c) 项目实施可能带来的积极影响,包括促进遗产保护管理能力提升、增强公众认知、改进环境质量或完善基础设施等方面;
d) 对项目是否可实施的总体结论,应明确如下三种情形之一:
1) 同意实施:项目影响可接受,但应明确提出监测和管理条件,如施工期与运营期的环境监测、遗产要素保护要求、定期评估与报告机制等;
2) 暂不同意实施:评估资料或项目方案尚不完善,需补充相关资料、深化设计或调整方案后重新开展评估;
3) 不同意实施:项目对世界遗产突出普遍价值、真实性或完整性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无法通过可行的缓解或补偿措施消除,应停止或取消该项目。
D.11附件
D.11.1 附件应作为遗产影响评估报告的重要补充内容,提供支撑分析与结论的相关资料。
D.11.2 附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第三方专业报告。包括考古前置意见书、考古勘探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报告。
b) 评价依据资料。包括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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