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ST 4-2022 玻璃容器 ,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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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浙江淞淞泰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ST 4-2022《玻璃容器》 主要内容的详细总结:
1. 标准基本信息
- 标准名称: 玻璃容器
- 标准编号: Q/ZST 4-2022
- 性质: 企业标准
- 提出与起草单位: 浙江淞淞泰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蒋秀贞
- 首次发布: 是
-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由玻璃为主体,与塑料盖、橡胶垫圈等配件组成的玻璃容器,包括玻璃调味盒、玻璃保鲜盒、玻璃油壶、玻璃杯、玻璃水壶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标准引用了众多重要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作为基础,主要包括:
- 玻璃性能测试: GB/T 4545 (内应力), GB/T 4547 (抗热震性), GB/T 4548 (内表面耐水侵蚀性)。
- 食品安全: GB 4806.5 (玻璃), GB 4806.7 (塑料), GB 4806.11 (橡胶), GB 5009.156/GB 31604.1 (迁移试验), GB 9685 (添加剂)。
- 塑料制品: GB/T 16288 (标志), GB 18006.1 (微波炉试验参考), GB/T 32094 (感官、装配、容量、密封性能测试方法的主要依据)。
- 应用原则: 注日期引用文件仅用指定版本;未注日期引用文件使用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
3. 原料要求
- 基本要求: 所有与食品直接接触部件的生产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卫生部相关公告的规定。
- 回料使用: 仅允许使用本厂生产同种产品的清洁回料。严禁使用其他回收料及受污染的原料。
- 助剂要求: 加入的助剂种类和用量必须符合GB 9685及卫生部相关公告的规定。
4. 产品要求 (核心部分)
- 4.1 感官:
- 塑料盖: 色泽正常、无尘土油污、无异臭异味。塑化良好、表面光洁,无破损、缺料、明显变形、黑点杂质、毛刺、锐边、锐角。
- 玻璃主体:
- 透明光滑,颜色均匀一致,目视无明显色差。
- 无裂纹、杂粒。
- 气泡限制:
- 气泡长度 (L) > 2.0mm:不允许有。
- 0.8mm ≤ L ≤ 2.0mm:不超过2个。
- 0.5mm ≤ L < 0.8mm:不超过3个。
- L < 0.5mm:不密布(即不能大量聚集)。
- 橡胶垫圈: 色泽正常,无异臭,无污物。成型良好,无破损、缺料、黑点杂质、明显变形。
- 4.2 装配质量:
- 产品各部件应互配。
- 盖和体配合应可靠。
- 产品应放置平稳。
- 4.3 容量: 容量偏差应在标称容量的 ±5% 范围内。
- 4.4 理化性能:
- 玻璃主体内应力: 真实应力等级 ≤ 4级。
- 玻璃主体抗热震性: 承受的温差 ≥ 45℃(不破裂)。
- 玻璃主体内表面耐水侵蚀性: 按GB/T 4548判定达到 HC 3级。
- 耐微波炉试验(仅适用于标明可微波炉使用的产品):
- 微波炉高频加热: 无电火花出现,无异常。
- 微波炉耐温性: 无破裂。
- 密封性能(仅适用于标明具有密封功能的产品): 不应漏水。
- 4.5 卫生指标: 所有与食品直接接触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 玻璃主体: 符合 GB 4806.5。
- 塑料配件: 符合 GB 4806.7。
- 橡胶件: 符合 GB 4806.11。
5. 试验方法
- 感官和装配质量: 按 GB/T 32094-2015 中 6.3 的规定进行。
- 容量偏差: 按 GB/T 32094-2015 中 6.2 的规定进行。
- 理化性能:
- 内应力:按 GB/T 4545。
- 抗热震性:按 GB/T 4547。
- 内表面耐水侵蚀:按 GB/T 4548。
- 耐微波炉试验:按 GB/T 18006.1-2009 中 6.9(高频加热和耐温性)。
- 密封性能:按 GB/T 32094-2015 中 6.12。
- 卫生指标检验:
- 玻璃主体:按 GB 4806.5。
- 塑料配件:按 GB 4806.7。
- 橡胶件:按 GB 4806.11。
6. 检验规则
- 6.1 检验分类: 出厂检验、型式检验。
- 6.2 出厂检验:
- 项目: 仅 感官和装配质量。
- 前提: 产品必须经质检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附合格证方可出厂。
- 组批: 同一批交验的、同一原料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的产品为一批。
- 抽样: 随机抽取20只检感官,从中取5只检装配质量。
- 6.3 型式检验:
- 项目: 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项目。
- 触发条件:
- 新产品投产时。
- 原材料、产品结构或工艺改变影响产品质量时。
-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 批量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 抽样: 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批中随机抽取,数量不少于20只。
- 6.4 判定规则:
- 卫生指标: 为关键项,不得出现不合格项。如有不合格,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 其他项目: 如出现不合格项,应双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复验结果合格或所有项目均合格,则判为合格。
- 6.5 验收规则: 需方有权按本标准抽样检查。质量争议由双方协商或委托法定质检机构仲裁。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 7.1 标志:
- 产品包装或标签必须标明:产品名称、标准号(Q/ZST 4-2022)、“食品接触用”、材质(树脂名称)、生产日期及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及限用日期、产品类型、规格、生产厂名、厂址、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申明等。
- 需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取得后需加印(贴)QS标志和编号。
- 每批产品应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检验合格证明。
- 塑料制品处置和回收利用分类收集标志应符合 GB/T 16288。
- 7.2 包装: 包装需足够密封和牢固,确保产品在运输贮存中不受污染。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清洁。
- 7.3 运输: 运输中应防止重压、抛掷、摔跌、曝晒、雨淋,保持外包装完整。
- 7.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清洁、通风、干燥、无毒、无化学品、无有害物质的仓库内。
总结核心: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浙江淞淞泰科技玻璃容器的全流程要求,从原料准入(严格限制回收料使用)、产品性能(感官、装配、容量、理化指标如应力、耐热、耐水、微波适用性、密封性)、食品安全(强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检验方法(明确引用国家标准)、质量控制规则(出厂/型式检验、抽样、判定)到产品标识与储运。它特别强调了食品安全合规性(原料、添加剂、卫生指标)和功能性(如微波适用和密封需明确标注),是一份全面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企业内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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