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1953-2025 地面无机磨石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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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100.10
CCS Q 09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 1953—2025
代替DB14/T1953-2019
地面无机磨石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2025 - 09 - 05 发布2025 - 12 - 05 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4/T 1953—2025
I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材料................................................................................ 2
5 材料进场要求........................................................................ 3
6 无机磨石地面构造设计................................................................ 4
7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 5
8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 6
附录A (规范性) 骨料粒径试验方法.....................................................8
DB14/T 1953—2025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4/T 1953—2019《地面无机磨石材料应用技术规范》,与DB14/T 1953—2019相比,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增补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文件,删除个别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b) 更改了无机磨石的定义(见3.1,2019年版的3.1);
c) 更改了渗透型液体硬化剂的定义(见3.2,2019年版的3.2);
d) 删除了界面砂浆的定义(见2019年版的3.3);
e) 增加了界面处理剂的定义(见3.3);
f) 增加了外加剂的定义(见3.4);
g) 更改了水泥的要求(见4.1.1,2019年版的4.1.1);
h) 增加了着色颜料的要求(见4.1.4);
i) 增加了渗透型液体硬化剂的要求(见4.1.5);
j) 删除了无机磨石材料包装、标志、产品说明书、合格证、运输与贮存要求(见2019年版的4.5);
k) 增加了无机磨石材料尺寸变化率、放射性、终凝时间及其试验方法的要求(见4.2);
l) 更改了无机磨石地面的构造组成(见6.1,2019年版的5.2.1);
m) 更改了无机磨石地面基层处理要求(见6.3.2,2019年版的5.2.2.2);
n) 更改了无机磨石地面施工的一般规定(见7.1,2019年版的6.1);
o) 更改了无机磨石地面基本施工工序(见7.2,2019年版的6.2);
p) 增加了无机磨石地面抗滑性能、抗压强度及其试验方法的要求(见8.2.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文件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XS/TC 2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维克拓里地坪材料有限公司、山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北大
学、山西正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山西高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国正绿色建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双骄维克拓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建筑材料
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溪、王江平、滕朝晖、张立捷、张乂、李迎春、高志松、薛美琴、王政博、
张胜利、蒋瑞斌、程志、刘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9年首次发布DB14/T 1953—201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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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面无机磨石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地面无机磨石材料应用的术语和定义、材料、材料进场要求、无机磨石地面构造设计、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的各类室内建筑装饰使用的无机磨石地面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2015 白色硅酸盐水泥
GB/T 6003.1 试验筛技术要求和检验第1部分: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 6003.2 试验筛技术要求和检验第2部分:金属穿孔板试验筛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3891 建筑饰面材料镜向光泽度测定方法
GB/T 14684 建设用砂
GB/T 20472 硫铝酸盐水泥
GB/T 33281 镀锌电焊网
GB/T 35157 树脂型合成石板材
GB/T 50080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GB/T 50448 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JC/T 539 混凝土和砂浆用颜料及其试验方法
JC/T 907 混凝土界面处理剂
JC/T 985 地面用水泥基自流平砂浆
JC/T 2158 渗透性液体硬化剂
JC/T2837 混凝土和砂浆用消泡剂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T 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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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无机磨石inorganic terrazzo
以水泥为胶凝材料,以石英砂、玻璃等为主要骨料,掺入一定比例的外加剂,预制成干混砂浆,
经加水机械搅拌,在施工现场浇注、摊铺而成,表面经干法研磨抛光后的建筑装饰制品。
3.2
渗透型液体硬化剂penetrating liquid hardener
应用于水泥基材料表面,通过渗透与表层水泥水化产物发生反应来填补水泥基材料表层孔隙,提高
水泥基材料表层硬度和耐磨性的液体型材料。
3.3
界面处理剂interface treatment agent
用于改善基层表面与无机磨石层粘结性能,增强界面附着能力的处理剂。
3.4
外加剂admixture
在无机磨石材料拌制过程中加入的,用以改善无机磨石性能,对人、生物及环境安全无有害影响的
材料。
4 材料
4.1 原材料要求
4.1.1 水泥
宜采用硫铝酸盐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其性能应符合GB/T
20472、GB/T2015、GB 175的规定,放射性应满足GB 6566的要求。
4.1.2 骨料
粒径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他性能指标应符合GB/T 14684中I类砂的要求。
4.1.3 外加剂
应符合GB 8076、JC/T 2837的规定。
4.1.4 着色颜料
有颜色要求的无机磨石,用着色颜料性能应符合JC/T 539的规定。
4.1.5 渗透型液体硬化剂
应符合JC/T 2158的规定。
4.1.6 界面处理剂
应符合JC/T 907的规定。
4.1.7 水
应符合JGJ 63的规定。
4.2 无机磨石材料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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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磨石材料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无机磨石材料主要性能指标
试验项目技术指标试验方法
凝结时间/ min
初凝≥120
JGJ/T 70
终凝≤360
泌水率/% 0 GB/T 50080
骨料粒径(2.36mm方孔筛筛余)/ % ≤1.0 本文件附录A
截锥流动度/mm
初始流动度≥260
GB/T 50448
30min流动度保留值≥230
拉伸粘结强度/ MPa ≥1.5
JC/T 985
抗冲击性无开裂或脱离底板
28d抗压强度/ MPa ≥50.0
28d抗折强度/ MPa ≥12.0
耐磨性/ mm3 ≤400
尺寸变化率/ % -0.10~+0.10
放射性
内照指数IRa≤1.0
GB 6566
外照指数Ir≤1.0
5 材料进场要求
5.1 进场检验
5.1.1 无机磨石材料进场时应复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
5.1.2 复验项目包括表1 主要性能和净含量。
5.1.3 无机磨石材料包装净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每袋净含量为25 kg,且不应少于标识质量的99 %;
b) 随机抽取40 袋包装产品,总净含量应不少于1000 kg;
c) 其他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净含量应符合a)、b)的规定。
5.1.4 进场的无机磨石材料应查验和收存型式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等质量证明文件。
5.1.5 出厂检验报告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检验依据标准、生产日期、凝结时间、泌水率、骨料粒径、
28 d 抗压强度、28 d 抗折强度、检验部门印章、检验人员签字。
5.2 检验批与取样
5.2.1 无机磨石材料每100 t 应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 t 的应按一个检验批计,每一检验批应为一个
取样单位。
5.2.2 取样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T 12573 执行,取样应有代表性,总量不得少于25 kg。
5.2.3 样品应混合均匀,并用四分法将每一检验批取样量缩减至试验所需量的2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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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每一检验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应按本文件4.2 规定的项目进
行试验,另一份应保存至有效期,以备有疑问时进行仲裁检验。
6 无机磨石地面构造设计
6.1 构造组成
无机磨石地面的构造由基层、抗裂砂浆层、界面处理剂、磨石层、硬化防污层构成,如图1所示。
图1 无机磨石地面的构造
6.2 一般规定
6.2.1 无机磨石材料用于地面装饰面层的厚度不得小于10 mm。
6.2.2 无机磨石地面抗压强度不得低于35 MPa。
6.2.3 基层有坡度设计时,坡度不大于1.5%的地面,可按产品说明书中推荐的水料比拌和无机磨石材
料;坡度大于1.5 %,不大于5 %的地面,应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情况下,调整无机磨石材料的水料比,增
加流动度;坡度大于5 %的基层不宜使用无机磨石材料。
6.2.4 无机磨石地面分隔缝的设置应与基层的伸缩缝保持一致。
6.2.5 无机磨石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避免操作人员吸入粉尘和造成环境污染。
6.3 基层要求与处理
6.3.1 基层要求
6.3.1.1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GB 50209 进行基层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6.3.1.2 基层表面不得有起砂、空鼓、起壳、脱皮、疏松、油脂、灰尘、裂纹等缺陷。
6.3.1.3 基层平整度应用2 m 靠尺检查,平整度不应大于0.25 %。
6.3.1.4 基层应坚固密实。当基层为混凝土时,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20 MPa; 当基层为水泥砂浆时,
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5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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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5 楼地面与墙面交接部位、立柱周边、穿楼(地)的套管等细部构造处,应进行防护处理后再
进行地面施工。
6.3.2 基层处理
6.3.2.1 当基层存在0.2 mm 以上宽度裂缝时,宜先采用机械切割的方式将裂缝切成20 ㎜深、20 ㎜宽
的V 形槽,然后用修补砂浆灌注、找平。
6.3.2.2 当混凝土基层的抗压强度小于20 MPa 或水泥砂浆基层的抗压强度小于15 MPa 时,应采取补
强处理或重做基层。
6.3.2.3 当基层的空鼓面积大于0.3 ㎡时,应拆除重做基层。
6.3.2.4 基层表面应进行抗裂处理,抗裂砂浆层构造组成为钢丝网+水泥砂浆,水泥砂浆抗压强度不小
于15 MPa。钢丝网应符合GB/T 33281 的规定。
7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
7.1 一般规定
7.1.1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温度为5 ℃~35 ℃,相对湿度为40 %~80 %。
7.1.2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应在主体结构及地面基层施工验收完毕后进行。
7.1.3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应采用专业机械自动混合泵送机、多功能研磨机、工业吸尘器等设备。
7.2 基本施工工序
7.2.1 无机磨石地面施工现场应封闭,严禁交叉作业。
7.2.2 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平整度、强度、裂缝、空鼓等项目。
7.2.3 基层处理应根据检查结果,按照本文件第6 章的处理方法进行。
7.2.4 应在抗裂砂浆层表面涂刷界面处理剂,界面处理剂应符合JC/T 907 的规定。
7.2.5 无机磨石材料的搅拌、浇注应使用专用自动混合泵进行,浇筑前应进行分仓设置,浇注时应连
续浇注。
7.2.6 无机磨石材料浇注厚度应使用专用齿形刮板进行控制。
7.2.7 浆料摊平后,应采用消泡滚筒消除气泡。
7.2.8 浇筑施工完成后,地面应在4 h 后喷涂养护剂进行养护,48 h 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7.2.9 浇筑完成48 h 后,地面进行粗磨,宜采用研磨直径为580 mm 以上的研磨机进行研磨,并配以工
业吸尘器。先用100 目树脂干磨片以低速500 r/min 研磨至露出骨料,然后依次分别再用200 目、400
目树脂干磨片以低速500 r/min 横竖交叉各磨一遍。
7.2.10 使用低压喷洒机喷洒渗透型液体硬化剂,使表面持续30 min 可见液体。
7.2.11 表面可见液体吸收后,进行精磨。以1000 r/min 的研磨速度配800 目树脂干磨片交叉研磨,再
以1500 r/min 的速度配1500 目的树脂干磨片交叉研磨,研磨结束后用洗地机加清洁液对地面进行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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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去施工中残留的污渍,测定其镜向光泽度和抗滑性能。
7.3 施工流程图
施工流程图见图2。
图2 施工流程图
8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
8.1 一般规定
8.1.1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209 的规定。
8.1.2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50325 的规定。
8.1.3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批次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作为一个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
可按每3 层作为一个检验批,不足3 层时,应按3 层计;
b) 每个检验批应按自然间或标准间随机检验,抽捡数量不应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
验。走廊(过道)应以10 延长米为1 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
为1 间计算;
c) 对于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每检验批应按自然间(或标准间)总数随机检验,抽检数量不
应少于4 间,不足4 间时,应全数检验。
8.2 检验项目
8.2.1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主控项目的检验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主控项目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外观
表面平整、密实、无明显裂纹、针孔等
缺陷
距表面1 m处垂直观察,至少90 %的表
面无肉眼可见的缺陷
空鼓
每20 ㎡地面,空鼓不得超过1处,每处
空鼓面积不得大于0.3 ㎡
用小空鼓锤轻敲
封闭现场
基层检查
基层处理
界面处理
浇注
分仓设置
浆料制备
消泡
养护
粗磨
细磨
涂硬化剂
精磨
保洁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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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面层厚度偏差/ mm ≤1.0
沿长度和宽度方向,随机各抽取20个
点,用精度0.5 mm的钢直尺测量,取平
均值
表面平整度/ % ≤0.1 用2 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镜向光泽度≥60 光泽单位
均匀布置20个测试点,采用60°几何
条件,检验按GB/T 13891规定进行
抗滑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均匀布置20个测试点,检验按GB/T
35157中附录C规定进行
抗压强度/ MPa ≥35 JGJ/T 70
8.2.2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一般项目的检验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3 一般项目
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坡度符合设计要求用坡度尺测量
缝格平直/ mm ≤2.0 拉5m线,用红外激光平整度仪检查
接缝高低差/ mm ≤1.0 用钢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8.3 验收
无机磨石地面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验收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
b) 主控项目必须全部合格;
c) 一般项目最多只能有一项不合格,且不合格项不得影响使用功能;
d) 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e) 隐蔽工程施工质量记录应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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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骨料粒径试验方法
A.1 试样处理
将所取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20 mm 的圆饼,然后沿互相垂直
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对角线的2 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饼。重复上述过程,
直至把样品缩分到1200 g 为止。
A.2 试验环境
试验室温度应保持在(20±5)℃。
A.3 仪器设备
A.3.1 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A.3.2 天平:称量1000 g,感量1 g。
A.3.3 试验用筛:应满足GB/T 6003.1和GB/T 6003.2中方孔试验筛的规定,规格为2.36 mm,并附有筛
盖和筛底。
A.3.4 摇筛机、搪瓷盘,毛刷等。
A.4 试验步骤
A.4.1 将缩分好的试验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 )℃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
的两份备用。
注:恒量是指连续两次称量的质量之差不大于1 g。
A.4.2 称取试样质量500 g(M0),精确至1 g。将2.36 mm方孔筛套于筛底上,并将试样倒入筛中,盖上
筛盖,置于摇筛机上摇10 min。
A.4.3 称取筛余量(M),计算筛余百分率。
A.5 结果计算与评定
A.5.1 筛余百分率按式(A.1)进行计算:
A=M/M0 ×
100 ............................................................ (A.1)
式中:
A——筛余百分率,%;
M——筛余量,g;
M0——试样质量,g。
A.5.2 筛余百分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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