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931.1-2025 国境口岸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规程 第1部分:通用要求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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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 5931. 1—2025
2025‑07‑25 发布2026‑02‑01 实施
国境口岸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规程
第1 部分:通用要求
Code of practice for public health risk assessment at points of entry—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部分是SN/T 5931《国境口岸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规程》的第1 部分。SN/T 5931 已经发布了
以下部分:
——第1 部分:通用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
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杭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
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沈阳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
国深圳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石家庄海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肖利力、李云峰、张奕、孙菲、杨清双、齐润姿、贺晨、梁珊玲、郝玉通、张波、梁蓉蓉、
何建安、闫冀焕、田洁、金志颖、万旻、富宏坤。
引言
口岸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是预防、控制和应对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
要基础性工作。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风险因素日益复杂多
变,对口岸风险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统一和规范口岸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提升风险评估能力与水平,确保风险评估结果的科学可
靠和有效应用,特制定《国境口岸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规程》系列标准。本部分作为该系列标准的第一
部分,旨在规定口岸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中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基本流程和通用要求,为后续各部分
针对特定领域或场景的风险评估提供基础和指导。
SN/T 5931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 部分:通用要求。旨在为各级海关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
相关机构协同开展口岸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提供技术依据和行为规范,促进风险评估工作的标准化、
规范化发展,从而有效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维护社会公众健康福祉。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国境口岸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以下简称“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卫生检疫机构在口岸组织和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3694—2024 风险管理术语
GB/T 24353—2022 风险管理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GB/T 23694—202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公共卫生风险public health risk
发现受到感染或污染、携带感染源或污染源的可能性,特别是构成不利于人群健康的跨境传播的情
况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来源:《国际卫生条例(2005)》,有修改]
4 日常风险评估工作要求
4. 1 计划准备
4. 1. 1 确定评估议题
日常风险评估应建立在对不同来源监测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监测数据的异常变化、疾病和国境
口岸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及趋势、政府和公众关注的程度等确定评估议题。监测信息的来源通常包括国
境口岸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数据、各类疾病监测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媒体检索信息、公共卫生
服务热线及信息通报等。
4. 1. 2 选择评估方法
4. 1. 2. 1 定性研究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法:
——德尔菲法;
——专家会商;
——风险矩阵。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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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 2. 2 定量分析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法:
——传染病传播动力模型;
——时间序列模型;
——故障树分析。
4. 1. 3 确定评估人员
参加日常风险评估的人员宜从风险评估专家组中选取确定,通常为从事国境口岸公共卫生事件监测
分析、传染病监测与防控的流行病学专业人员。根据评估目的、涉及领域和评估方法,确定参加评估人员
的数量和要求。
4. 1. 4 准备数据资料和评估表单
在进行正式的风险评估前,应完成监测数据的初步分析,并收集整理相关的文献资料,如传染病风险
评估可能涉及的相关信息包括致病力、传播规律、人群脆弱性、公众关注程度、应急处置能力和可利用资
源等。根据风险评估议题以及所使用的方法,设计制定风险评估表单,如德尔菲法所使用的专家问卷。
4. 2 风险识别
4. 2. 1 日常风险评估宜定期开展的针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的综合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
风险点:
——日常国境口岸卫生检疫工作中针对卫生检疫监管对象监测,发现可能引起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的;
——国内外疫情监测发现可能引起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的;
——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地区)和相关部门通报的传染病疫情、病媒生物等可能引起口岸公共卫生
风险的。
4. 2. 2 风险识别宜考虑的因素及相互关系,按GB/T 24353—2022 中6. 4. 2 的内容。
4. 3 风险分析
在对各类相关监测信息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传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事件类
型,确定研究侧重点,分析比较相关资料,综合考虑各风险要素,得出事件中各风险要素的风险水平。应
审议所识别风险的全面性、合理性。
4. 4 风险评价
由专家根据工作经验以及历史监测数据等相关资料综合分析评价后直接确定风险的等级。确定风
险的等级一般不采取评分的形式。
4. 5 风险应对措施
4. 5. 1 根据风险等级和可控性,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风险控制策略,依据有效性、可行性和
经济性等原则,从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减轻风险危害等方面,提出预警、风险沟通及控制措施等风险
应对措施。
4. 5. 2 风险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规避风险:决定停止或退出可能导致风险的活动;
——消除风险源:消除具有负面影响的风险源;
——改变可能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及其分布的性质;
——改变后果:改变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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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担风险、保留风险。
4. 5. 3 制定风险应对措施时,应考虑消除风险源,然后考虑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严重程度,最后考
虑采用个体防护装备。选择风险应对措施时,需要考虑法律法规、实施成本与效果等因素。
5 专题风险评估工作要求
5. 1 计划准备
5. 1. 1 确定评估议题
专题风险评估议题,一是来自日常风险评估发现的可能引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是口
岸主管部门指定的重要评估议题。
5. 1. 2 选择评估方法
对于专题风险评估,推荐采用专家会商结合风险矩阵的方法开展评估。其他评估方法见4. 1. 2。
5. 1. 3 确定评估人员
同4. 1. 3。
5. 2 风险识别
专题风险评估中的风险识别侧重于列举和描述评估议题所涉及的风险要素。主要针对境内外重要
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大型国际活动等可能引起的口岸公共卫生风险,开展全面、深入的评
估。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日常风险评估中发现的可能引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
——境内发生的可能引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境外发生的可能对我国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可能引发口岸公共卫生风险的其他突发事件;
——大型国际活动等其他需要进行专题评估的情形;
——发现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检疫传染病;
——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输入我国并出现本土传播;
——其他需要开展专题风险评估的情形。
5. 3 风险分析
组织专家对风险的发生可能性、后果严重性和脆弱性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按照发生可能性的大
小,分为极低、低、中等、高、极高5 个等级,并可根据需要进行赋值(如分别对应1 分~5 分)。日常风险评
估多采用专家会商法,确定风险等级一般不采取评分的形式,而是由专家根据工作经验以及历史监测数
据等相关资料综合分析评价后直接确定风险的等级。
5. 4 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主要依据风险分析结果与可能接受的风险水平进行对照,确定具体的风险等级。如将风险
分为5 个等级,即极低、低、中等、高、极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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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风险应对措施
同4. 5。
6 风险评估报告
6. 1 报告
6. 1. 1 风险评估报告要求
风险评估报告是对评估过程的记录、汇总和整理,应全面、概括地反映评估过程的全部动作,结论明
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6. 1. 2 风险评估报告内容
6. 1. 2. 1 风险评估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风险评估报告名称;
——评估目的;
——评估范围;
——评估依据;
——评估方法;
——评估内容;
——评估结论;
——公共卫生风险及等级(如适用);
——风险应对措施建议;
——参与评估专家名单。
6. 1. 2. 2 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内容是主体,评估报告可根据口岸自身情况和实际运行需要对评估报告的
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6. 1. 3 风险评估报告的报送
日常风险评估报告或专题风险评估报告,宜报送国家卫生检疫主管部门。必要时,可将相关评估结
果报送本级人民政府。
6. 2 证实方法
6. 2. 1 应保存风险评估记录,风险评估的原始记录应做好标识、易于检索、妥善保存。
6. 2. 2 风险评估的记录保存期应满足活动可追溯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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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国际卫生条例(2005)
[2] 国境口岸公共卫生风险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国质检卫〔2013〕530 号)
[3] 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技术方案(试行)(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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