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 24-2025 震例总结规范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尊敬的用户你们好,你们的支持是我们前进的动力,网站收集的文件并免费分享都是不容易,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的话,可以收藏并分享给你周围的朋友。
如果你觉得网站不错,找不到本网站,可以百度、360搜搜,搜狗, 神马搜索关键词“文档天下”,就可以找到本网站。也可以保存到浏览器书签里。
收费文件即表明收集不易,也是你们支持,信任本网站的理由!真心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
震 例 总 结 规 范
Specification for earthquake case summarization
代替DB/T 24—2007
DB/T 24—2025
前言……………………………………………………………………………………………………………Ⅲ
引言……………………………………………………………………………………………………………Ⅳ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符号…………………………………………………………………………………………………………2
5 基本规定……………………………………………………………………………………………………3
6 资料收集和整理……………………………………………………………………………………………3
7 资料分析……………………………………………………………………………………………………4
8 震例报告编写………………………………………………………………………………………………5
附录A(规范性) 震例总结用表………………………………………………………………………………9
参考文献………………………………………………………………………………………………………12
目 次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T 24—2007《震例总结规范》,与DB/T 24—2007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删除了部分术语、定义和符号(见第3 章、第4 章);
b) 更改了地球物理观测站及观测项目的具体要求(见6.3、7.3,2007 版的5.1、5.2),更改了强震动
及地震前后流动观测要求(见7.3,2007 版的5.3),增加了空间对地观测(见6.3.1、7.3.2、7.3.3);
c) 增加了地震序列的精定位要求(见7.1.2);
d) 增加了对前兆异常资料整理和分析的要求(见7.4.2、7.4.3、7.4.4、7.4.5、7.4.6),更改了对前兆异
常登记表和异常分布图等的具体要求(见6.3.5、7.4.7、附录A.4、附录A.5、附录A.6,2007 版的
10.4、10.5);
e) 更改了震例报告的结构和部分章节名称(见8.1、8.2,2007 版的11.1),将原测震台网和地震前兆
观测台网内容合并为“地震监测站网”(见8.1、8.2.5);
f) 更改了地震基本参数内容要求(见6.1.1、8.2.2,2007 版的11.3);
g) 更改了地震序列、震源参数和地震破裂面、地震前兆异常回溯和地震前兆异常综合分析等具体
要求(见7.1、7.3、7.4、8.2.6,2007 版的11.6、11.7、11.8、11.9);
h) 更改了报告名称的具体要求(见5.1.2,2007 版的11.16.1);
i) 删除了附录B 和附录C。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文件由地震监测预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山西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台网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地震局、河北省地震局、青海省地震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地震局、江西省地震局、甘肃省地震局、山东省
地震局、云南省地震局、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中国地震局第一监测中心、中国地震局第
二监测中心、江苏省地震局、四川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邵志刚、宋美卿、王博、宋春燕、马栋、冯丽丽、李金、周斌、吕坚、冯建刚、郑建常、
刘瑞春、洪敏、孙小龙、季灵运、武艳强、冯志生、易桂喜、陈石、张致伟、周克昌、孟庆筱、赵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7 年首次发布为DB/T 24—200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言
为了完整而客观地积累地震震例的科学资料、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根据国家防震减灾工作和地震
监测预报业务需求,2007 年中国地震局组织制定并发布了《震例总结规范》(DB/T 24—2007),该行业标
准对规范震例总结工作和促进预测预报业务规范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已出版的《中国震例》,编入了中国
自1966 年开展地震预报探索以来的诸多破坏性地震,在震例数量、资料的翔实程度及规范性上均为国际
上独有,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
随着国内地震监测站网覆盖范围的提高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广泛应用,地震监测技术和监测能力得到
大幅提升,需要进一步强化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研究。此外,基于“长中短临渐进式”地震预报工作思路,
各环节工作方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比如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的执行、区域地震预测指标体系的建设、
全国震情短临跟踪方案编制等,这些内容在震例总结中需要补充完善,因此,有必要对DB/T 24—2007
进行修订。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震例总结的基本规定、资料收集和整理、资料分析、震例报告编写的主要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震例总结和研究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7714 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T 18207(所有部分) 防震减灾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207(所有部分)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震例 earthquake case
一次或一组破坏性(或强有感)地震的资料和研究成果的汇集。
3.2
震例总结 earthquake case summarization
对震例资料进行全面地系统收集、研究和科学概括。
3.3
震例报告 research report of an earthquake case
震例总结产出的成果报告。
3.4
地震前兆异常 earthquake precursory anomaly
地震前出现的,有别于正常变化背景的、可能与该地震孕育和发生相关联的异常变化。
3.5
地震宏观异常 earthquake‑related macroscopic anomaly
可被人的感官直接觉察到的,可能与地震发生有关的水文、生物、气象等各种自然界的反常现象。
注: 如井(泉)水异常、动植物习性异常、天气异常、地象异常和电磁异常现象等
[来源:GB/T 18207.2—2005,4.6.7,有修改]
3.6
地震测项 earthquake observation item
地震行业开展的地震观测的方法门类。
[来源:DB/T 3—2011,3.1]
1
DB/T 24—2025
3.7
[地震前兆]异常项目 earthquake‑precursor anomaly item
出现异常的地震前兆测项或经独立方法处理确定的异常参数。
3.8
地震监测站 earthquake monitoring station
设置地震观测设施并开展地震监测的基层单元。
[来源:GB/T 18207.1—2008,4.16,有修改]
3.9
地震监测站网 earthquake monitoring network
由若干地震监测站组成的地震监测网络/体系。
[来源:GB/T 18207.1—2008,4.17,有修改]
3.10
固定观测 stationary observation
在地震台(站、点),用固定仪器设备按固定时间间隔和方法进行的长期连续观测。
3.11
流动观测 campaign mode observation
在一定区域内的相对固定观测点(线)上,对一定地球物理量或地球化学量进行巡回的重复测量。
3.12
地震影响场 seismic influence field
地震在地表所造成的影响及其分布状况。
注: 常用等震线来表示。
3.13
强震 strong earthquake
震级大于或等于6 级且小于7 级的地震。
3.14
中震 moderate earthquake
震级大于或等于5 级且小于6 级的地震。
3.15
强有感地震 strongly felt earthquake
震中附近的人普遍能够强烈感觉到的地震。
注: 一般为震中烈度在V(5)度以上的地震。
4 符号
下列符号适用于本文件。
△ :震中距,单位为千米(km)。
b:震级-频度关系的比例系数。
h:震源深度,单位为千米(km)。
MS:面波震级。
ML:近震震级。
Mb:短周期体波震级。
Mw:矩震级。
M0:地震矩,单位为牛顿米(N·m)。
2
DB/T 24—2025
φN:震中的纬度(北纬),单位为度(°)。
λE:震中的经度(东经),单位为度(°)。
5 基本规定
5.1 工作规定
5.1.1 发生在我国境内的、观测资料丰富的MS≥5.0 的主震应进行震例总结,主震震例总结中尚未涉及
或总结不足的MS≥5.0 余震及强有感地震也可进行震例总结。
5.1.2 震例报告名称应与地震名称一致。
5.1.3 应对收集到的资料和结果进行全面、客观的系统分析研究和审核,形成的成果和结论写入震例
报告。
5.1.4 震例总结的主要资料和成果,包括最终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工作总结及重要的中间小结和资料,
应交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归档。收集整理的重要数据资料,应填写中国震例数据库的入库表格。
5.2 研究区域
5.2.1 研究区域应包括震中区及邻近地区,并按以下要求确定:
a) 特大地震应以震中为圆心、半径800 km 的范围作为研究区域;
b) 大地震应以震中为圆心、半径500 km 的范围为研究区域;
c) 强震应以震中为圆心、半径300 km 的范围作为研究区域;
d) 中震和强有感地震应以震中为圆心、半径200 km 的范围作为研究区域。
5.2.2 研究区域可根据实际资料情况予以扩大,并应按确定的区域进行全面的资料收集与研究。
6 资料收集和整理
6.1 震源参数及地震序列
6.1.1 应收集国内不同单位和国际权威地震机构对本次地震基本参数的测定结果。地震基本参数应包
括发震日期、发震时刻、震中位置、震源深度、震级、震中地名、应力降或视应力等,按附录A 中A.1 的格
式列表给出。
6.1.2 应收集国内不同单位和国际权威地震机构给出的震源参数。震源参数应包括矩张量解或震源机
制解的图和表,以及必要的文字说明,按A.2~A.3 的格式列表给出。
6.1.3 应收集地震序列资料,根据研究区地震监测能力和观测精度、地震震中集中分布区域和时段、地震
的最高烈度等,给出可反映序列全貌且完整可靠的地震序列目录。
6.2 地震地质资料
6.2.1 应收集、整理研究区域地震地质资料和研究成果。地震地质资料应包括地震构造、深部构造、区域
形变场等。
6.2.2 应收集正式出版或公布的本次地震前的历史地震资料,并整理研究区域自有地震记载以来的全部
破坏性地震事件。
6.3 地震监测站网和前兆异常资料
6.3.1 应收集研究区域内的测震(包括强震动等)观测、地球物理观测、空间对地观测(全球导航卫星系
统、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电离层扰动、热红外和高光谱等)以及宏观观测等资料。
3
DB/T 24—2025
6.3.2 应收集、整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邻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区域内的地震前兆异常资料。
6.3.3 应收集已有相关研究成果中的地震前兆异常资料,包括异常概况、异常特征和异常类型等。
6.3.4 震例总结使用的地球物理观测项目数据质量应符合有关观测规范要求,震前应有完整的观测数
据,震后数据资料应不断补充更新至定稿前。
6.3.5 应按A.4~A.6 的格式分类填写异常项目登记表。
6.4 地震影响场和震害资料
6.4.1 应收集地震现场调查结果和地震烈度分布。
6.4.2 地震烈度和灾害调查资料宜包括以下内容:
a) 各烈度区的划分原则及主要破坏特征,含宏观震中、地震烈度调查点分布图、地震烈度等震线
图,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b) 受到地震影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地级市(自治州、盟、地区)、县(自治县、县级
市、市辖区、旗、自治旗、特区、林区)名称,地震造成的死亡、重伤、轻伤人数和需安置人员数等
结果;
c) 各类房屋在不同烈度区的破坏程度及其比例,以及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等
灾害损失评估结果及其说明;
d) 地震动峰值速度和峰值加速度分布图。
6.5 震前预测、预防和震后判定
6.5.1 应调查并核实地震的震情跟踪和预测预报过程,包括震前不同阶段、不同单位的预测意见和依据,对
成功的或具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测或地震预报(主震或强余震)等重要事实,应收集有效的证明材料或文件。
6.5.2 应调查并核实抗震设防情况,着重预测或预报后的震前预防和地震应急对策措施。
6.5.3 应调查并核实地震应急响应情况,收集震后不同阶段的会商记录和预测意见。
6.5.4 应核实地震现场工作(含现场监测预报)情况。
7 资料分析
7.1 震源参数及地震序列分析
7.1.1 应根据地质构造、地震烈度分布长轴、余震分布、地表破裂、震源机制解等分析给出地震主破裂面
及其与发震构造的关系;应对震源破裂面的方位、大小、滑动尺度、破裂持续时间、滑动矢量,破裂的方向
性特征等进行描述和分析。
7.1.2 应开展序列精定位,并对序列震中的空间分布、序列类型、地震震级随时间变化图(M-t)、地震频
度随时间变化图(N-t)、蠕变曲线、频度衰减系数、b 值、应力降(视应力)等进行分析。
7.2 地震地质条件评价
7.2.1 地震地质条件评价区域应大于研究区域,宜根据地质构造情况加以确定。
7.2.2 应编制主要断裂和历史地震分布图,制图要求如下。
a) 应给出构造分区及主要地震构造,宜区别其活动时代;MS≥7.0 地震宜给出区域地质构造略图,
图件可采用1∶1 000 000 或更大比例尺。
b) 应给出活动断层的性质和运动特性。
c) 应标注现代构造应力场的主应力方向。
d) 应标注破坏性地震震中,并注明主要地震的震级和发震日期。
4
DB/T 24—2025
e) 应标注出可能的发震构造或发震断层。
7.2.3 应概括地震地质背景条件,分析收集的地震构造、地球物理场资料与地震活动的关系,结合区域自
有地震记载以来破坏性地震的分布规律,分析评价区域主要的发震构造。
7.3 地震监测站网概况与观测资料分析
7.3.1 应给出地震发生前后的研究区域测震站网情况(附分布图)、地震监测能力和地震定位精度。
7.3.2 应简要介绍研究区域地球物理站网和空间对地观测等资料整体情况,给出观测站、观测项目的数
量分布以及地球物理观测资料质量类别,并绘制研究区域地球物理观测项目分布图。
7.3.3 宜绘制空间对地观测项目的覆盖范围图或地面接收站分布图,给出空间对地观测资料的可向社会
公众公布的主要技术指标及相关参数,并进行简述。
7.3.4 如震前或震后有增设测震以外其他观测,应进行简要说明,并附测线/点分布图。
7.4 地震前兆异常回溯与综合分析
7.4.1 对研究确定的地震前兆异常,按时间阶段分为长期异常、中期异常、短期异常和临震异常四个类
别。其定义和符号规定如下:
a) 长期异常:震前五年以上的背景性异常,用“L”表示;
b) 中期异常:震前半年以上至五年出现的异常,用“M”表示;
c) 短期异常:震前一个月以上至半年出现的异常,用“S”表示;
d) 临震异常:震前一个月内出现的异常,用“I”表示。
7.4.2 应对研究区域内地震前兆异常的异常概况、异常特征、判定标准、预测规则、预测效能等进行描述
和分析,绘制相应的地震前兆异常图件。
7.4.3 应给出有关地震前兆异常的提出时间和出处,在最新研究中被否定或争议较大的地震前兆异常应
给出文字说明。
7.4.4 应综合分析地震前兆异常,简要给出主要特征与讨论要点(如时、空、强演化特征),包括使用新理
论、新方法取得的结果。
7.4.5 宜进行与其他震例的对比分析,结合异常测项和异常台站的统计分析,探讨地震前兆异常的共性、
差异及孕震机理。
7.4.6 宜结合地震活动大形势和区域活动背景进行分析,对成组地震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地震和震前发现
的地震前兆异常应重点回顾分析。
7.4.7 应分类编制异常分布图、绘制地震异常预测区域分布图。
7.5 震前预测、预防和震后判定分析
7.5.1 应总结震前各阶段不同单位与个人的预测意见及其核心依据,以及短临跟踪方案中会商研判策略
发挥的作用及效果。
7.5.2 应总结政府、社会以及地震部门在震前各阶段采取的措施。
7.5.3 应总结震后应急会商和地震现场工作等震后应急响应情况。
7.5.4 应总结此次地震预测的成功经验或失败教训。
8 震例报告编写
8.1 震例报告的结构
震例报告应包含下列部分:
5
DB/T 24—2025
a) 前言;
b) 地震基本参数;
c) 地震地质背景;
d) 地震影响场和震害;
e) 地震监测站网;
f) 地震序列;
g) 震源参数和地震破裂面;
h) 地震前兆异常回溯;
i) 地震前兆异常综合分析;
j) 震前预测、预防和震后判定;
k) 结论与讨论;
l) 参考文献;
m) 参考资料;
n) 中英文摘要;
o) 报告附件。
8.2 震例报告的内容
8.2.1 前言
应概要介绍该次(组)地震的宏观和微观参数、震中烈度和震害简况,震前预测预防和震后考察、监测
及灾害评估工作等概况,历史地震及此次地震的特殊性,震例的研究历史和此次研究的主要进展,以及报
告中将要讨论的重要科学或实践问题。
8.2.2 地震基本参数
应给出主震或重要余震的基本参数及其说明。
8.2.3 地震地质背景
应简要介绍大地构造位置、深部构造条件、区域形变场、历史地震活动、主要构造与断裂的活动性有
关的资料和问题等,选取公认或争议较少的资料与观点。应给出震中附近主要断裂及历史地震震中分布
图,可根据实际资料绘制其他有关图件。
8.2.4 地震影响场和震害
应简要介绍地震现场调查给出的宏观震中、烈度分布和灾害评估与调查等结果,以及相关的地震动
参数资料。
8.2.5 地震监测站网
应给出研究区测震站网(含地震前后布设的流动台)、地球物理站网和空间对地观测的总体情况,并
给出相应的分布图。
8.2.6 地震序列
应依次介绍地震序列的基本情况、地震序列时间分布特征、地震序列空间分布特征和地震序列类型
判定过程与结果。应采用相同比例尺给出前震和余震震中分布图、地震序列参数分布图。应列表给出能
反映序列全貌的地震目录。
6
DB/T 24—2025
8.2.7 震源参数和地震破裂面
应分析地震主破裂面及其与发震构造的关系,宜给出地震破裂过程分析结果。
8.2.8 地震前兆异常回溯
应概述各类地震前兆异常的基本情况,按照定点观测异常(测震学科、地壳形变学科、电磁学科、地下
流体学科)、流动观测异常、空间对地观测异常和宏观观测异常顺序依次给出,客观、准确地记录全部地震
前兆异常,给出相应的图和表。
8.2.9 地震前兆异常综合分析
在地震前兆异常回溯的基础上,应给出多学科异常综合分析、历史震例对比和孕震机理探讨的分析
过程与结果。
8.2.10 震前预测、预防和震后判定
应简要介绍地震预测、地震预报、震后监测、应急响应和抗震设防等方面的重要情况和工作过程。
8.2.11 结论与讨论
应概述主要结论,总结主要经验教训、值得探讨的科学和工作问题及启示。
8.2.12 参考文献和参考资料
应列出报告中引用的参考文献和参考资料目录。
8.2.13 中英文摘要
应总结震例的全部研究结果,结论性地概述震例报告的主要内容。
8.2.14 报告附件
以下表格和材料宜作为报告附件:
a) 附件一:震例数据库有关表格;
b) 附件二:成功预测或预报、减灾实效、重要事实的证明材料和文件。
8.3 震例报告的格式
8.3.1 正文
震例报告正文体例格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各章节的序号层次为一、二、三……,1,2,3……,(1)(2)(3)……,①②③……;
b) 摘要、图名和表名包含中英文。
8.3.2 图、表
图、表的要求如下:
a) 图、表应按章编号,使用阿拉伯数字从数字1 开始依次连续编号,并用连字符(短横线“‑”)与章
编号相隔(例如“表1‑1”“表1‑2”“表2‑1”“图1‑1”“图1‑2”“图2‑1”);
b) 震例报告的图件应工整清晰,文中若使用缩小图或手绘图时,应附原比例尺清绘件或供清绘用
图件,计算机绘制的图件应提供图件文件的电子文档;
7
DB/T 24—2025
c) 地震前兆异常曲线图应包括原始图件和经过处理后用以认证异常的图件,如原始图件无须处理
可识别异常,可只提供原始图件,异常曲线的绘制应以能清晰、客观表达异常过程和显示震后变
化为基本要求;
d) 图件使用时间坐标系时,横坐标应标注时间,纵坐标应标出所观测的物理量及其单位,曲线图上
的点一般用实线连接,如果有资料空缺区间,则应断开连接线;
e) 平面分布图的比例尺和图幅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图面应突出重点,图上应标示比例尺,观测站
及地球物理观测项目符号应在图例栏中标明;
f) 主要断裂及历史地震分布图上应注明断层名称和地震资料起止时间;
g) 震源机制解应采用下半球投影;
h) 绘制观测站、观测项目、前兆异常项目分布图时,观测站和观测项目稀少者,可与前兆异常项目
分布图合并,图中应依据研究范围标出100 km、200 km、300 km、500 km、800 km 等震中距圈。
8.3.3 参考文献和参考资料
参考文献和参考资料符合以下要求。
a) 已公开出版的应列入参考文献目录,未发表的内部资料应列入参考资料目录。
b) 报告中直接引用他人资料、图件和工作结果时均应注明出处,并列入参考文献和参考资料目录。
c) 报告正文中引用的文献标注应采用GB/T 7714 规定的“著者-出版年制”;先列英文文献,后列
中文文献。英文文献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中文文献按著者汉语拼音字顺排列。
d) 参考资料条款格式应为:作者或单位,标题,报告保存单位或某专业会议资料,报告完成日期,报
告形式,编号为1)、2)、3)……。
8
DB/T 24—2025
附录A
(规范性)
震例总结用表
A.1 地震基本参数表
地震基本参数应按表A.1 要求填写。应按可靠程度在表中自上而下列出,并注明结果来源的文献资
料编号,编写人认为最合理的参数应放在第一条。
表A.1 地震基本参数
编
号
发震日期
年-月-日
发震时刻
时:分:秒
震中位置
(°)
φN λE
震源
深度
km
震级
MS ML Mb MW
应力降或
视应力
MPa
震中
地名
结果
来源
A.2 地震矩张量解表
地震矩张量解应按表A.2 要求填写。表中应分别列出不同来源给出的解,并注明结果来源的文献资
料编号,编写人认为最合理的解应列在第一条。
表A.2 地震矩张量解
编号
注: MRR、MTT、MPP、MRT、MRP、MTP 为地震矩张量在RTZ 坐标系的不同分量。
发震日期
年-月-日
发震时刻
时:分:秒
节面Ⅰ
(°)
走
向
倾
角
滑
动
角
走
向
节面Ⅱ
(°)
倾
角
滑
动
角
矩张量
MRR MTT MPP MRT MRP MTP
地震
矩
M0
矩震
级
MW
结果
来源
A.3 震源机制解表
震源机制解应按表A.3 要求填写。表中应分别列出不同来源给出的解,并注明结果来源的文献资料
编号,编写人认为最合理的解应列在第一条。利用P 波初动测定的震源机制解,应给出初动符号矛盾比;
利用波形反演得到的震源机制解,应给出方差缩减值(VR)。
9
DB/T 24—2025
表A.3 震源机制解
编号
发震日期
年-月-日
发震时刻
时:分:秒
节面Ⅰ/(°)
走
向
倾
角
滑
动
角
节面Ⅱ/(°)
走
向
倾
角
滑
动
角
P 轴/(°)
方
位
仰
角
T 轴/(°)
方
位
仰
角
B 轴/(°)
方
位
仰
角
矛盾
比/方
差缩
减值
结果
来源
A.4 测震学异常项目登记表
测震学异常项目应按表A.4 要求填写。表中应依震中距由近到远分别列出不同异常。若主震发生
在异常预测区内,震中距应写“0”,其余为震中到预测边界的最小距离;异常起止时间应按照年-月-日顺
序填写,中间用半角连字符“‑”分隔,若异常至发震时尚未结束,则不给出终止时间;异常判据应给出异常
的定性或定量判据,判据多的给一个关键判据;时间序列类异常在异常属性栏应填写起始震级、截止震
级、研究区域长度和宽度、转折时间,空间分布类和地震活动图像异常(空区、条带等)在异常属性栏应填
写长轴和短轴尺度、打破或解体或消失时间,其他异常应填写异常覆盖的空间长度和宽度;异常类别应依
据7.4.1 的规定填L、M、S 或I;预测三要素应填写该异常的预测属性,其中预测时段填写时间范围,预测
区域填写经度在前、纬度在后的经纬度范围,或提供预测边界文件和格式说明,预测震级范围采用面波震
级;异常类别应填写L、M、S、I;异常对应率或预测效能应填写数字;提出时间应填震前或震后;备注应填
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表A.4 测震学异常项目登记表
序
号
异常
项目
震中
距△
km
异常
起止
时间
异常
判据
异常属性
起
始
震
级
截
止
震
级
长度/
长轴
km
宽度/
短轴
km
打破/解
体/转折/
消失时间
异
常
类
别
预测三要素
预测
时段
预测
区域
预测
震级
异常对应
率(V)或
预测效能
(R、R0值)
提
出
时
间
图
号
备
注
A.5 定点地球物理观测异常项目登记表
定点地球物理观测异常项目应按表A.5 要求填写。表中应依震中距由近到远分别列出不同异常。
经纬度应填写以度为单位的数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站点异常学科应按地壳形变、电磁、地下
流体、空间观测和宏观观测这一顺序填写;若主震发生在异常预测区内,震中距应写“0”,其余为震中到预
测边界的最小距离;异常特征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按照年-月-日顺序填写,特征简述应简单描述异
常的类型,如“破年变”“趋势转折”;异常判据应给出异常的定性或定量判据,判据多的给一个关键判据,
其他在报告中阐述;最大幅度应填写异常判据的最大数值和相应单位;异常类别应依据7.4.1 的规定填
L、M、S 或I;预测三要素应填写该异常的预测属性,其中预测时段填写时间范围,预测区域填写经度在
10
DB/T 24—2025
前、纬度在后的经纬度范围,或提供预测边界文件和格式说明,预测震级范围采用面波震级;异常可靠性
应按学科规定填写;异常对应率或预测效能应填写数字;提出时间应填震前或震后;备注应填写其他需要
说明的事项。
表A.5 定点地球物理观测异常项目登记表
站点
序号
站点
名称
经纬度
φ N λ E
异常
项目
序号
异常
项目
异常
学科
震中
距△
km
异常特征
开始
时间
结束
时间
特征
简述
异常
判据
最大
幅度
异常
类别
预测三要素
预测
时段
预测
区域
预测
震级
异常
可靠
性
异常对
应率
(V)或
预测效
能(R、
R0值)
提
出
时
间
图
号
备
注
A.6 区域地球物理观测异常项目登记表
区域地球物理观测异常项目应按表A.6 要求填写。表中应依震中距由近到远分别列出不同异常。
异常学科应填写地壳形变、电磁、地下流体、空间观测或宏观观测;若主震发生在异常预测区内,震中距应
写“0”,其余为震中到预测边界的最小距离;异常特征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应按照年-月-日顺序填写,
特征简述应简单描述异常的类型,如“高值异常”、“高梯度带”;异常类别应依据7.4.1 的规定填L、M、S 或
I;预测三要素应填写该异常的预测属性,其中预测时段填写时间范围,预测区域填写经度在前、纬度在后
的经纬度范围,或提供预测边界文件和格式说明,预测震级范围采用面波震级;异常判据应给出异常的定
性或定量判据,判据多的给一个关键判据,其他在报告中阐述;最大幅度应填写异常判据的最大数值和相
应单位;异常可靠性应按学科规定填写;异常对应率或预测效能应填写数字;提出时间应填震前或震后;
备注应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表A.6 区域地球物理观测异常项目登记表
序号
异常
项目
异常
学科
震中
距△
km
异常特征
开始
时间
结束
时间
特征
简述
异常
判据
最大
幅度
异常
类别
预测三要素
预测
时段
预测
区域
预测
震级
异常
可靠
性
异常对应
率(V)或
预测效能
(R、R0值)
提
出
时
间
图
号
备
注
11
DB/T 24—2025
参考文献
[1] GB 17741—2005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2] DB/T 3—2011 地震测项分类与代码
[3] DB/T 58—2014 地震名称确定规则
[4] 张肇诚,陈棋福,郑大林. 震例总结研究探讨(DB/T 24—2007《震例总结规范》标准解读[M].
北京:地震出版社,2013.
12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