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4129—2025
新垦盐碱地综合改良技术规程
Code of practice for comprehensive improvement of newly reclaimed saline-alkali land
2025-07-30发布
2025-08-30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5/T 4129—2025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 2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鄂尔多斯市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中心、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达拉特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巴彦淖尔市现代农牧事业发展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呼和浩特农牧技术推广中心、通辽市农牧业发展中心、五原县绿色产业发展中心、乌拉特前旗农牧业综合保障中心、五原县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科尔沁左翼后旗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阿尔格生命科学有限公司、内蒙古茂盛源泉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景宇鹏、乔志刚、刘宏金、王伟妮、李寿强、郭旭、吕志军、傅晓杰、王丽萍、杨新年、邰继承、刘龙、周培、初少华、苗俊霞、郭果枝、刘爱业、董永清、刘俊梅、张豪强、陈晨、朱晖、白嗣鲜、薛鹏、张婷、赵亮、刘敏、杭欣宇、贾宇、温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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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垦盐碱地综合改良技术 新垦盐碱地综合改良技术 新垦盐碱地综合改良技术 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新垦边际盐碱地综合改良的规划设计、平整土地、灌排体系、改良培肥、灌溉洗盐、绿肥种植等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新开垦盐碱地区域。 本文件适用于新开垦盐碱地区域。 本文件适用于新开垦盐碱地区域。 本文件适用于新开垦盐碱地区域。 本文件适用于新开垦盐碱地区域。 本文件适用于新开垦盐碱地区域。 本文件适用于新开垦盐碱地区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203 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 30600 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
GB 50288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GB/T 50363 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
GB/T 50485 微灌工程技术标准
GB/T 50600 渠道防渗衬砌工程技术标准
NY/T 525 有机肥料
NY 884 生物有机肥
NY/T 3442 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
NY/T 3936 土壤调理剂及使用规程 烟气脱硫石膏原料
TD/T 1043.2 暗管改良盐碱地技术规程 第2部分:规划设计与施工
DB15/T 1596 河套地区暗管排水改良盐碱地技术规程
DB15/T 3400 沿黄灌区盐碱地种植耐盐碱植物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新垦盐碱地 newly reclaimed saline-alkali land
近期通过开垦等方式从自然状态转变为可用于农业生产的盐碱地。
4 规划设计
根据新垦盐碱地区域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因地制宜进行耕作田块布置,提高田块归并程度和平整度,灌区宜修建方田,水田宜布设格田。田块应与灌溉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农田林网布局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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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有利于机械作业、生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并建立监测、评价和管理体系。耕作田块长度200 m~1000 m,宽度50 m~300 m,机化率应达到100%;其他具体情况按照TD/T 1033的相关要求实施。
5 平整土地
不宜打乱表土层与心土层,确需打乱应先将表土剥离,单独堆放,待田块平整后,再将表土均匀摊铺到田面上。耕作层厚度应达到25 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60 cm以上,高差应小于±5 cm,且依据土壤条件和灌溉方式合理确定田面高差和田块横、纵向坡度。
6 灌排体系 灌溉系统
水源利用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水源工程应综合考虑区域地形条件、水源特点、水源条件、取水方式、灌溉规模及综合利用要求等因素,因地制宜采取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等节水灌溉措施,灌溉系统建设应按照GB/T 30600规定执行。灌溉水利用系数应符合GB/T 50363的规定、防渗应满足GB/T 50600的规定;地面灌溉工程建设应按照GB 50288规定执行;滴灌、微喷等微灌工程建设应按GB/T 50485规定执行;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建设应按GB/T 20203规定执行。 排水系统
6.2.1 工程设计
排水应按照排涝、排渍、降低盐碱及防治次生盐碱化的任务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水平或垂直排水、自流、抽排等方式,采取明沟、暗管、排水井等工程。农田积水不超过作物最大耐淹水和耐淹时间,排水要求应按照GB 50288规定执行。地下水位控制深度应根据地下水矿化度、土壤质地及剖面构型、灌溉制度、气候情况、农作物种植制度等综合确定。
6.2.2 暗管排水
对于地下水位浅、盐分含量较高的重度盐碱区域,采取暗管排水工程。吸水管应沿着地下水流相垂直的方向布设,两者夹角不宜小于45°,不同吸水管相互平行,集水管埋设方向与吸水管垂直。吸水管坡降在0.8%~1.2%之间,集水管坡降在0.6%~1%之间。依据剖面土体黏质障碍层及地下水位来确定暗管埋深,一般黏质土壤暗管埋深在1.2 m~1.5 m、间距20 m~35 m,壤质和砂质土壤暗管埋深在1.4 m~1.7 m、间距30 m~50 m,具体按照TD/T 1043.2 、DB15/T 1596执行。
7 改良培肥 碱化土壤
采用机械抛撒机将钙质类物料或土壤调理剂均匀撒施在地表,钙质类物料中度盐碱地用量为1000 kg/667 m2~1500 kg/667 m2,重度盐碱地用量为1500 kg/667 m2~2000 kg/667 m2;土壤调理剂施用量按照产品说明执行,且满足NY/T 3936相关规定。增施腐熟农家肥3 m3/ 667 m2~6 m3/667 m2或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450 kg/667 m2~750 kg/ 667 m2,之后深松、浅翻、旋耕整地,深松35 cm、浅翻旋耕10 cm~15 cm。局部碱斑地增施风积沙,铺沙量15 m3/667 m2~24 m3/667 m2。施用的腐熟农家肥、商品有机肥、生物肥料应符合NY/T 3442、NY/T 525、NY 884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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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化土壤
将风积沙均匀撒施平铺田面,铺沙量15 m3/667 m2~24 m3/667 m2;增施腐熟农家肥3 m3/ 667 m2~6 m3/667 m2或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450 kg/667 m2~750 kg/ 667 m2,并进行深松深翻,深松40 cm、深翻25 cm~30 cm、旋耕10 cm~15 cm。施用的腐熟农家肥、商品有机肥、生物肥料应符合NY/T 3442、NY/T 525、NY 884规定。
8 灌溉洗盐
夏季连续灌溉洗盐3次,中度盐碱地灌水定额50 m3/667 m2~70 m3/667 m2,重度盐碱地灌水定额70 m3/667 m2~100 m3/667 m2。
9 绿肥种植
连续种植豆科绿肥作物 连续种植豆科绿肥作物 连续种植豆科绿肥作物 连续种植豆科绿肥作物 连续种植豆科绿肥作物 3年至 4年,具体按照 年,具体按照 年,具体按照 年,具体按照 DB15/T 3400 DB15/T 3400 DB15/T 3400DB15/T 3400DB15/T 3400 执行;在绿肥作物生量最大或盛花期机 执行;在绿肥作物生量最大或盛花期机 执行;在绿肥作物生量最大或盛花期机 执行;在绿肥作物生量最大或盛花期机 执行;在绿肥作物生量最大或盛花期机 执行;在绿肥作物生量最大或盛花期机 执行;在绿肥作物生量最大或盛花期机 执行;在绿肥作物生量最大或盛花期机 执行;在绿肥作物生量最大或盛花期机 执行;在绿肥作物生量最大或盛花期机 械粉碎翻压还田,深度 械粉碎翻压还田,深度 械粉碎翻压还田,深度 械粉碎翻压还田,深度 械粉碎翻压还田,深度 械粉碎翻压还田,深度 15 cm 15 cm~20 cm20 cm 。
10 农作物种植
向日葵、高粱、甜菜等耐盐碱作物,采用起垄覆膜滴灌上人工打孔点播覆明沙种植方式,1膜2行或者1膜1行,每个种植孔点播1粒种子,孔深3 cm~4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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