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2776-2025 林业生物质燃料生产综合能耗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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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生物质燃料生产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forestry biomass fuel produc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 2776—2025
代替LY/T 2776—2016
目次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林业生物质燃料生产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分级指标…………………………………………………2
5 综合能耗计算………………………………………………………………………………………………2
6 能耗测试与计量……………………………………………………………………………………………4
附录A(资料性) 常用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系数(参考值)……………………………………………5
Ⅰ
LY/T 2776—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LY/T 2776—2016《木质颗粒燃料生产综合能耗》,与LY/T 2776—2016 相比,除结构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删除了木质颗粒燃料生产单位产量基本能耗的定义(见2016 年版的3. 3);
b) 增加了林业生物质燃料生产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的定义(见3. 3);
c) 更改了林业生物质燃料生产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的分级指标(见第4 章,2016 年版的第4 章);
d) 删除了年产量修正系数(见2016 年版的5. 3. 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能源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20/SC 7)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黑龙江省生态研究所、黑龙江省林业科学院、大连佳源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吉林宏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怀宇、张苏、刘学、郑鑫磊、崔淑华、魏金玲、牛文婧、洪浩、贾丹、赵邵松。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 年首次发布为LY/T 2776—201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
LY/T 2776—2025
1
LY/T 2776—2025
林业生物质燃料生产综合能耗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林业生物质燃料生产综合能耗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林业生物质燃料单位产量可比综
合能耗的分级指标、综合能耗计算、能耗测试与计量。
本文件适用于林业生物质燃料生产企业生产能耗的计算及能耗分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6422 用能设备能量测试导则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3899 林业企业能耗测试与计算方法
GB/T 31741—2015 林业生物质能源名词术语
LY/T 2384 木质颗粒燃料
LY/T 2394 林业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1741—2015、LY/T 238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林业生物质forestry biomass
来自森林资源的生物质。
注:包括油料类、纤维类和淀粉类资源,以及采伐、抚育、加工剩余物和废弃物等。
3. 2
林业生物质燃料forestry biomass fuel
以林业生物质为主要原料,通过机械加工,压制成具有预定规格和形状的燃料产品。
3. 3
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在统计报告期内生产林业生物质燃料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和计量单位,
分别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
3. 4
单位产量综合能耗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for unit output
在统计报告期内,林业生物质燃料生产综合能耗与同期合格林业生物质燃料产量的比值。
3. 5
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comparable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for unit output
原料含水率35%,报告期内平均气温20 ℃≤T<35 ℃时,生产1 t合格林业生物质燃料所消耗的能源数量。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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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直接生产系统direct production system
与生产直接相关的活动或作业。
注:包括粉碎、烘干、成型、冷却、筛选、包装入库等工序。
3. 7
间接生产系统indirect production system
为直接生产提供配套服务的生产活动。
注:包括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
3. 8
辅助生产系统auxiliary production system
为实现生产安全、经济所必需的生产系统。
注:包括三废治理、生产设备维修、压缩空气的制备、生产车间取暖(或降温)和照明。
3. 9
附属生产系统subsidiary production system
为直接和间接生产提供原料与成品仓库、与生产相关的公共场所采暖(或降温)和照明等。
4 林业生物质燃料生产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分级指标
林业生物质燃料生产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分级指标见表1。
表1 林业生物质燃料生产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分级指标
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
能耗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能耗分级q1
q1≤40
40
45
5 综合能耗计算
5. 1 通则
5. 1. 1 综合能耗计算应符合GB/T 2589 和GB/T 23899 的有关规定。
5. 1. 2 常用能源及耗能工质折算标准煤系数见附录A 的规定。
5. 1. 3 自产蒸汽的生产单位,蒸汽量不应与耗煤量重复计算。
5. 2 计算方法
5. 2. 1 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
综合能耗的计算按式(1)或式(2)进行:
Q = Qd + Qm + Qzq + Qqt ……………………………( 1)
式中:
Q ——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Qd ——耗电总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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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2776—2025
Qm ——耗煤总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Qzq ——耗蒸汽总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Qqt ——耗其他能源(汽油、柴油等)总量,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Q = Qz + Qj ……………………………( 2)
式中:
Qz ——直接生产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Qj ——间接生产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5. 2. 2 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
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按式(3)进行:
q =
Q
M ……………………………( 3)
式中:
q ——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M ——统计期内合格产品产量,单位为吨(t)。
5. 2. 3 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
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的计算按式(4)进行:
q1=q×KT×Kw ……………………………( 4)
式中:
q1 ——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KT ——气温修正系数;
Kw ——原料含水率修正系数。
5. 3 修正系数
5. 3. 1 气温修正系数
气温修正系数KT见表2。
表2 气温修正系数
气温T
℃
35≤T
20≤T<35
5≤T<20
5>T≥-10
-10>T≥-25
T<-25
修正系数KT
0.95
1.00
0.95
0.85
0.80
0.75
5. 3. 2 原料含水率修正系数
原料含水率修正系数Kw见表3。
4
LY/T 2776—2025
表3 原料含水率修正系数
原料含水率w
%
w≥36
33≤w<36
30≤w<33
27≤w<30
24≤w<27
21≤w<24
18≤w<21
15≤w<18
12≤w<15
修正系数Kw
0.95
1.00
1.05
1.10
1.20
1.30
1.40
1.50
1.60
6 能耗测试与计量
6. 1 能耗测试
6. 1. 1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应符合GB 17167 及LY/T 2394 的规定。
6. 1. 2 测试应在正常生产、生产设备工况稳定时进行。
6. 1. 3 测试方法应符合GB/T 15316、GB/T 6422 的要求。
6. 2 能耗计量
6. 2. 1 蒸汽消耗量的计量
在生产车间安装蒸汽流量计,计量消耗的蒸汽量。
6. 2. 2 电能消耗量的计量
在生产车间安装电能表,计量消耗的电能。
6. 2. 3 水消耗量的计量
在生产车间安装水表,计量消耗的水量。
6. 2. 4 压缩空气的计量
压缩空气的能源消耗,以空气压缩机实际耗电量计量。
6. 2. 5 原煤(生物质)的计量
在原煤(生物质)被送入锅炉前安装计量器具,按照锅炉实际的耗煤(生物质)量进行计量。
6. 2. 6 其他燃料的计量
以所有相关其他燃料消耗设备的实际消耗量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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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T 2776—2025
附录A
(资料性)
常用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系数(参考值)
常用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系数(参考值)见表A. 1。
表A. 1 常用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系数(参考值)
类型
能源
耗能工质
注1:每千克标准煤按29 308 kJ(7 000 kcal)计算。
注2:原煤采用实际测算的平均热值再折算为标准煤,也采用表列数值。
注3:生物质采用实际测算的平均热值再折算为标准煤。
名称
电
汽油
柴油
原煤
蒸汽(低压)
气田天然气
油田天然气
新水
软水
压缩空气
平均低位发热量
3 600 kJ/(kW·h)[860 kcal/(kW·h)]
43 070 kJ/kg(10 300 kcal/kg)
42 652 kJ/kg(10 200 kcal/kg)
20 908 kJ/kg(5 000 kcal/kg)
3 763 MJ/t(900 Mcal/t)
35 544 kJ/m3 (8 500 kcal/m3)
38 931 kJ/m3 (9 310 kcal/m3)
7.54 MJ/t(800 kcal/t)
14.23 MJ/t(3400 kcal/t)
1.17 MJ/m3 (280 kcal/m3)
折标准煤系数
0.122 9 kgce/(kW·h)
1.471 4 kgce/kg
1.457 1 kgce/kg
0.714 3 kgce/kg
0.128 6 kgce/kg
1.214 3 kgce/m3
1.330 0 kgce/m3
0.257 1 kgce/t
0.486 0 kgce/t
0.040 0 kgce/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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