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3.080.01 03.080.01
CCS
A 20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2382—2025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应急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emergency of elderly home care service organization in community
2025 - 06 - 23发布
2025 - 08 - 23实施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2/T 2382—2025
I
目 次
前言 ................................ ................................ ................ I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术语和定义 ................................ ................................ ......... 1
4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 ................................ ................................ ........... 1
5 安全应急管理要求 安全应急管理要求 安全应急管理要求 安全应急管理要求 安全应急管理要求 ................................ ................................ ... 2
6 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 ........................... 3
7 标准实施及评价 标准实施及评价 标准实施及评价 标准实施及评价 ................................ ................................ ..... 5
附录 A(资料性) (资料性) (资料性)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 ... 7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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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宜昌市社会福利院提出。
本文件由湖北省民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组(HUBS/TC05/WG0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宜昌市社会福利院、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熊长英、游加宝、何苗苗、江丹、熊唯、靳红宇、厉燕妮、徐晓松、朱宸緲、余雪芊、任玉凤、陈宝剑。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本文件实施应用中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民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组,联系电话:027-88226002,邮箱:hbsbyfws@126.com;或者宜昌市社会福利院,联系电话:0717-6834658,邮箱:405116276@qq.com。对本文件的有关修改意见建议请反馈至湖北省民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组,联系电话:027-88226002,邮箱:hbsbyfws@126.com;或者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27-87811019,邮箱:hbbzh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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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应急规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应急规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应急规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应急规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应急规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安全应急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要求、安全应急管理要求、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标准实施及评价。
本文件适用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常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DB42/T 1878-202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elderly home care service organization in community
经依法登记注册或备案,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的实体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服务中心(站)等。
[来源: 来源: DB42/T 1878 DB42/T 1878 DB42/T 1878 -2022 2022,3.2] 3.2]
4 基本要求 机构要求
4.1.1 机构应依法履行法人登记程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1.2 机构应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4.1.3 机构应加强自身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安全应急管理制度。
4.1.4 机构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确定各部门、各层级的职责,分配完成工作所需的资源。建立包括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恢复等环节的应急管理机制。
4.1.5 每年对全体员工至少进行两次安全培训,并定期组织操作演习。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
b) 有关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c) 有关安全事故预防的知识和技能;
d) 事故发生时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e) 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人员要求
4.2.1 规范人员管理,加强对各个环节服务过程的监督,避免出现疏漏、埋下安全隐患。
4.2.2 养老服务人员应接受急救技能培训,熟悉常见突发事件急救流程。
4.2.3 全体员工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安全意识。
4.2.4 保持与老年人家属联系,定期沟通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并说明可能突发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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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4.3.1 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放置急救药品在便于拿取的地方。
4.3.2 应提醒老年人注意安全,防滑、防跌、防意外,行事缓慢稳重,必要时依靠支撑物。
4.3.3 对于易发生意外的老年人,宜随身携带急救药品及简单易携带的急救设备。
4.3.4 对于有视、听及其他感知障碍的老年人,建议其佩戴视力补偿设备、助听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保障老年人的正常生活。
4.3.5 第三方宜为有肢体功能障碍的老年人配备合适的辅助器具,如拐杖、助行器。辅助器具应放在老年人触手可及的位置。
4.3.6 应指导老年人日常进行适当的运动锻炼,平衡膳食营养,养成健康合理的生活习惯,有助于老年人身体的健康和疾病的预防。 设施设备要求
4.4.1 机构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监测仪器、堵漏、隔离和洗消材料、交通工具、个人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等,并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保证应急物资与装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在配备应急装备时,应考虑外部可支援的应急能力。
4.4.2 在机构内固定场所设置应急警报系统,监测设备运行状态,对各项设备进行日常的更新及维护,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行。
4.4.3 呼叫器、求助门铃等安全保护器材正常运行。
4.4.4 机构应及时发现硬件设施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
5 安全应急管理要求 应急组织
5.1.1 应建立应急组织,包括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工作组(如通讯联络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等。
5.1.2 应对应急组织内人员明确相应的职责,具体职责应与机构和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 应急能力评估
5.2.1 应根据风险分析确定的主要风险,开展应急能力评估,明确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
5.2.2 对机构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
a) 内部应急能力,本机构应急救援力量、个人防护用品、应急组织和人员、通讯、监控及报警设备、监视和测量设备、应急电力设备、应急救援所需各种保障制度等;
b) 外部可用资源,区域应急救援力量、医疗救护分布及救护能力、人群疏散条件等。 预防与预警
5.3.1 应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评估、登记,定期进行检查,准确掌握本机构的各类风险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评估,及时研究应对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5.3.2 应结合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进行安全风险预防。 应急处置
5.4.1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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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1 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意外伤害事件处置预案、火灾处置预案、食物中毒处置预案、传染病处置预案等。
5.4.1.2 应建立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5.4.1.3 及时对各类应急预案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5.4.2 信息报告
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应按照突发事件报告的相关规定逐级报告。
5.4.3 应急处置
5.4.3.1 机构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及时对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进行筛选、整理、评估,适时启动预案,并按要求向上报告。
5.4.3.2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先期处置工作由本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报请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5.4.3.3 突发事件得到有效处置、事态平息后,机构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终止预案。
5.4.4 舆情管理
5.4.4.1 突发事件发生后,所有员工应遵守信息发布纪律,不应擅自对外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5.4.4.2 机构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收集完整的信息和专业见证资料,协助媒体以客观公正的角度报道事实真相,维护与媒体和公众的良好关系。
5.4.5 事后总结
5.4.5.1 突发事件处理后期,应对突发事件的起因、过程、性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形成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5.4.5.2 应将整个事件过程中所有收发信息、领导批示、事故调查报告、现场录像、图片等材料整理归档,总结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6 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 火灾
6.1.1 火灾第一发现人应就近灭火,控制初起火灾,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向机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6.1.2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召集消防救援人员灭火。
6.1.3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各岗位人员参与救援,按照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迅速转移疏散入住老年人,减少人员伤亡。
6.1.4 火灾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拨打120急救电话。做好接、领消防车计划,提前制定出消防车行走路线,并安排专人帮助消防人员熟悉了解机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设备和人员被困等情况,引导开展专业救援。
6.1.5 做好灾后老年人的生活安置工作。 食物中毒
6.2.1 发生食物中毒,应采取自救措施,拨打120将老年人送往医院,或等待医护人员到场救援。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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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参与救援,进行人员疏散或停止进食。
6.2.3 保护现场,封存留样。对疑似可能产生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有关器具、设备采取必要的措施。
6.2.4 食物中毒达到3人以上应向卫生防疫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传染病
6.3.1 机构内发生突发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例,应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对机构内人员旅行史和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和登记,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和疫病检测工作。
6.3.2 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做好应急准备,进行人员疏散、隔离、消毒。
6.3.3 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密接、次密接人员转运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
6.3.4 做好传染病的处置及善后工作。 自然灾害
6.4.1 当灾害发生时,机构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统一指挥工作人员,迅速地将全体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
6.4.2 机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受灾人员情况、所处环境,并报告机构的紧急联络人和安全责任人。同时启动应急响应,工作人员在统一领导下开展自救工作。
6.4.3 服务人员在对老年人护理的同时,做好安抚工作,防止老年人情绪失控。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
6.4.4 机构加强与外界沟通,了解救助渠道。
6.4.5 留意媒体有关救助的消息,以便老年人及员工了解灾害的进展情况,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6.4.6 做好灾害的记录及上报工作。 老年人意外伤害
6.5.1 走失
6.5.1.1 发现老年人走失后,老年人所在区域服务人员应了解老年人走失前后的情况,查看老年人外出记录,查看监控录像,组织人员在本机构区域内进行寻找。
6.5.1.2 若发现老年人不在本机构场所内,应通知老年人家属,询问老年人是否被家属接走,请家属协助寻找,并立即上报机构负责人。
6.5.1.3 必要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当地公安机关协助寻找。
6.5.2 噎食
6.5.2.1 老年人进食中发生噎食,服务人员应立即将老年人采取坐位或立位,呼喊其他工作人员,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及停止老年人继续进食,快速清除口腔内积食,拍背协助老年人将食物吐岀。
6.5.2.2 如上述方法无效时,应遵医嘱采取海姆立克急救法,重复数次,直至异物排岀。
6.5.2.3 昏迷倒地的老年人,应采取卧位海姆立克急救法,直至异物排出。
6.5.2.4 在120急救车到来之前,密切观察老年人的生命体征,采取相应措施,持续性抢救。
6.5.2.5 医护人员处置的同时,服务人员协助医护人员通知家属或相关第三方,告知病情做好转院准备。
6.5.3 烫伤
6.5.3.1 发现老年人烫伤,服务人员应立即赶到老年人身边安抚老年人,脱离热源,报告医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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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2 医护人员应立即赶往现场处理,脱离热源,脱去或剪除衣服,评估老年人烧烫伤程度。服务人员根据烧烫伤程度遵医嘱,配合医生采取相应措施:用冷水对创面进行冲洗或浸泡降温30分钟以上,根据病情情况按医疗规范处理。
6.5.3.3 服务人员协助通知家属或相关第三方,医护人员告知病情,必要时呼叫急救车,做好转院准备。
6.5.4 跌倒/坠床
6.5.4.1 发现老年人发生跌倒或坠床时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
6.5.4.2 医护人员应立即赶往现场,评估老年人意识、伤情、生命体征,检查摔伤部位,暂时制动,安排合适体位。
6.5.4.3 医生应根据老年人伤势采取相应急救措施,如局部止血、伤口包扎、冰敷等。
6.5.4.4 经医生检查怀疑老年人发生骨折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二次损伤。
6.5.4.5 通知老年人监护人,由医生告知病情,并呼叫“120”急救车转院处置。
6.5.4.6 急救车到来之前,密切观察老年人的生命体征,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病历记录。
6.5.5 他伤/自伤
6.5.5.1 活动场所内的尖锐物品、火种、有毒有害物品等由专人管理。
6.5.5.2 服务人员密切关注老年人的活动状态,发现有他伤、自伤行为及时制止并立即通知医护人员赶往现场处置。
6.5.5.3 服务人员协助通知家属或相关第三方,必要时呼叫急救车,做好转院准备。
6.5.6 文体娱乐意外
6.5.6.1 对活动场所进行地面、墙壁边角和家具进行必要的防护处理
6.5.6.2 在活动中密切关注老年人身体和精神状态,随时关注自然环境的变化,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医护人员或相关方终止活动的开展。
7 标准实施及评价 结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要求、安全应急管理要求、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点等,认真做好标准实施准备,包括标准实施的方案准备、组织准备、知识准备、手段准备和物质条件准备等。 制定标准实施方案,明确适用对象和场景、提供实施必备条件和保障(组织、制度、资金、人员和设备仪器等)、推荐方法路径,确定资源要素配置、关键环节和控制点,提出标准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针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标准宣贯和培训,结合标准要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标准实施主要在服务管理活动中开展。 标准实施的检查主要是检查标准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需要逐条检查标准实施内容的落实,并记录未实施内容的理由或原因。标准实施检查也要检查标准实施的支持手段和物质条件的落实情况。做好标准实施验证记录,畅通标准实施信息采集的方式方法和反馈渠道,定期整理并处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 对标准实施评价的基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 在标准实施一定时间后,对照标准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分析,总结实施经验成效,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标准实施的评价主要是评价标准实施的效果,主要从应急处置水平进步、客户满意度、规范秩序、效率提高、节约费用、节省时间、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有益性评价,同时还要评价标准实施带来的问题,以便为未来改进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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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向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反馈情况,提出标准推广、修改、补充、完善或者废止等意见建议。 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相关示例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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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表A.1给出了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的参考样式。
表A.1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
标准名称及编号
总体评价
适用性
该标准与当前所在地的产业或社会发展水平是否
相匹配?
是 否
协调性
该标准的特色要求与其他强制性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产业政策是否协调?
是 否
执行
情况
标准执行单位或人员是否按照标准要求组织开展
相关工作?
是 否
实施信息
标准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阻力和障碍?
是 否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修改意见
总体
意见
适用 修改 废止
具体修
改意见
需修改章节:
具体修改意见:
反馈渠道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省直行业主管部门
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
标准起草组(牵头起草单位)
反馈人
姓名: 单位: 联系方式:
填表说明:为及时掌握标准实施情况,了解地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为标准复审提供科学依据,特制定《湖北省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及意见反馈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表格中对应方框打钩,有需要文字说明的反馈意见可在相应位置进行文字描述,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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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GB/T 29353-2012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2] GB/T 37228-2018 公共安全 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响应要求
[3] DB42/T 1878-202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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