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1/T 21-2025 居住绿地设计规范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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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DB5301/T 21-2025 居住绿地设计规范》主要内容的详细总结:
核心目标: 规范昆明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设计,提升居住环境质量,创造安全、舒适、生态、美观且满足全龄需求的绿色空间。
主要修订变化(相比2019版):
- 名称变更: 由“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变更为“居住绿地设计标准”。
- 增加内容:
- 全龄需求: 明确要求设计应考虑全龄需求(老人、儿童、成人),合理配置健身、娱乐、文化、科普、游憩服务设施(4.1.3)。
- 构筑物占比: 规定各类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之和不应大于陆地总面积的2%(4.2.3)。
- 植物选择限制: 增加不宜种植散发异味及容易引起过敏的植物(6.2.4)。
- 设施完善: 增加了设施小品、给水排水、电气设计等其它设计要求(第10、11章,虽然11章内容未详细列出)。
- 海绵城市: 强化了绿地应具有雨水渗透、消纳功能(4.1.6),并细化了海绵型绿地设计要求(4.3.5)。
- 结构调整: 对章节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核心内容总结:
- 范围与引用:
- 适用于昆明市居住绿地的设计。
- 引用了多项国家及行业标准(GB, CJ, CJJ, JGJ系列)。
- 基本规定:
- 总体设计原则:
- 新建同步设计,旧区逐步完善(4.1.1)。
- 结合地方特点与环境(4.1.2)。
- 必须进行无障碍设计(4.1.4)。
- 鼓励立体绿化(屋顶、阳台等)(4.1.5)。
- 绿地需具备雨水渗透、消纳功能(海绵城市)(4.1.6)。
- 绿地指标(强制性/关键性):
- 新建区绿地率≥40%,集中式绿地≥总用地10%(4.2.1)。
- 旧区绿地率≥25%(4.2.1)。
- 人工水体面积≤绿地面积8%(4.2.2)。
- 各类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之和≤陆地面积2%(4.2.3)。
- 绿地设计分类要求:
- 集中式绿地: 满足活动需求,设置休闲场地(需≥1/3面积在日照阴影外),儿童场地边缘距建筑窗≥8.0m,宽度≥8.0m(4.3.1)。
- 宅旁绿地: 考虑遮阴、通风采光(近窗不宜高大植物),休息区配高大落叶乔木(4.3.2)。
- 配套设施绿化: 垃圾站、变压器等需用抗污染植物隔离;停车场/自行车棚需绿化设计,满足枝下净空要求(汽车≥4.0m/2.5m,自行车≥2.2m),鼓励绿荫停车场(4.3.3)。
- 道路绿化: 主要道路可突出特色,次要道路提高舒适度,交叉口视线通透(4.3.4)。
- 海绵型绿地: 结合场地统筹雨水管理,利用坑塘沟渠,选择抗涝耐旱植物,道路两侧绿地下凹5-8cm收水(4.3.5)。
- 总体设计原则:
- 竖向设计:
- 满足总体规划,结合自然地形或做微地形(5.1.1)。
- 土山堆置需承载力计算和防护措施(5.1.2)。
- 地表排水坡度要求(5.2.2):
- 栽植地:≥0.5%
- 草地:≥1.0%(运动草地≥0.5%)
- 铺装场地:≥0.3%
- 绿化种植设计:
- 设计要求:
- 乡土适生植物种类≥50%、数量≥80%(6.1.1)。
- 乔灌木覆盖面积≥绿化用地面积60%(6.1.2)。
- 儿童活动区保证通视性(6.1.3)。
- 车行道乔木株行距≥6.0m(6.1.4)。
- 保护古树名木(6.1.5)。
- 植物材料:
- 明确规格质量要求(胸径/地径、冠幅、高度)(6.2.1)。
- 质量控制符合相关苗木标准(6.2.2)。
- 乔木应使用全冠苗(6.2.3)。
- 不宜种植有毒、带刺、散发异味、易引起过敏植物;活动场地乔木分枝点≥2.2m(6.2.4)。
- 间距规定(关键):
- 树木与建(构)筑物间距: 详细规定见表1(如乔木距南窗≥5.5m,距无窗墙≥2.0m,距道路边缘≥0.75m)(6.3.1)。
- 乔木树冠边缘距窗宜≥1.0m(6.3.2)。
- 树木与地下管线等设施间距: 详细规定见表2(如乔木距给水管≥1.5m,距燃气管≥1.2m)(6.3.3)。
- 设计要求:
- 硬质景观设计:
- 铺装及游路:
- 非机动车道/消防车道外的所有道路铺装应采用透水透气材料;树池铺装必须透水透气;透水性铺装面积≥总铺装面积50%(7.1.1)。
- 景观游路宜用平路沿石导水入绿;透水铺装需分层(面层、找平层、垫层)(7.1.2)。
- 健身运动场地:
- 均衡分散、避免扰民、禁止车穿行、设通道(7.2.1)。
- 保证日照通风、防滑铺装、耐磨耐腐蚀(7.2.2)。
- 器材考虑老人安全(7.2.3)。
- 休息区配遮阳树和座椅(7.2.4)。
- 休闲广场:
- 宜设于集散地或集中绿地旁(7.3.1)。
- 周边配庭荫树、座椅,保证适度照明(7.3.2)。
- 铺装宜透水,有图案感,禁用无防滑光面材料(7.3.3)。
- 铺装及游路:
- 水体:
- 一般规定:
- 满足安全(8.1.1)。
- 应设计为循环水,水源优先用中水、雨水(8.1.2)。
- 湿地景观水深宜0.1m-1.2m(8.1.3)。
- 设计要求:
- 驳岸优先生态护坡;垂直驳岸顶与常水位高差宜0.3m-0.5m(8.2.1)。
- 活动区岸边防护设施符合安全标准(8.2.2)。
- 宜用原土池底,种植水生植物、养鱼等促进自净(8.2.3)。
- 一般规定:
- 无障碍设计:
- 一般规定:
- 范围: 出入口、游步道、休憩设施、儿童游乐场、休闲广场、健身场、公厕等(9.1.1)。
- 坡度≤5%的居住区绿地必须无障碍;坡度>5%的居住区至少设1处无障碍绿地(9.1.2)。
- 无障碍绿地宜靠近无障碍住房(9.1.3)。
- 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2个或按高差规定数量)(9.1.4, 9.1.5)。
- 组团绿地、开放式宅间绿地、儿童场、健身场出入口应设提示盲道(9.1.6)。
- 游步道及休憩设施:
- 游步道应为无障碍通道,坡度:轮椅园路≤4%,轮椅专用道≤8%(9.2.1)。
- 休憩设施入口不宜设高台阶(>0.45m需设坡道+提示盲道)(9.2.2)。
- 休息座椅旁留轮椅空间(9.2.3)。
- 一般规定:
- 给水排水设计:
- 雨水管理:超标雨水排入管网,鼓励雨水回收利用(10.1)。
- 屋面雨水宜断接排入绿地,绿地内宜设置植草沟、下凹绿地、雨水花园等海绵设施(10.2)。
- 给水系统设计符合相关标准(10.3)。
- 其他设计:
- 提及构筑物、设施小品、电气设计需符合相关规范(第11章,具体内容未展开)。
- 指标测算:
- 提供指标测算表(表3)模板(总用地、净用地、绿地面积、绿地率、水面面积)。
- 绿地率计算规则(关键):
- 绿地中的小路、汀步、小品、景观水体计入。
- 集中绿地(绿化面积>65%)的硬质铺装计入。
- 建(构)筑物(≤2%绿化用地面积)计入。
- 人工水体(≤8%绿地面积部分)计入,超出部分不计。
- 别墅私园不计入。
- 计算公式:
- 居住用地绿地率(%) = (居住用地内绿地面积 / 居住用地面积) × 100% (含宅旁、集中、配套公建、道路绿地,及满足覆土要求的地下/半地下屋顶、车库顶板绿地) (12.3.1)。
- 乔灌木覆盖率(%) = (乔灌木覆盖面积 / 绿化用地面积) × 100% (按投影外缘计算) (12.3.2)。
- 人工水体面积比例(%) = (人工水体面积 / 绿地面积) × 100% (12.3.3)。
- 各类建(构)筑物占比(%) = (各类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 绿地内陆地面积) × 100% (12.3.4)。
总结关键点:
- 高绿地率要求: 新建区≥40%,集中绿地≥10%。
- 严格限制: 人工水体≤8%,构筑物占比≤2%。
- 生态优先: 强制透水铺装(≥50%)、雨水管理(海绵城市)、水体循环利用(中水/雨水)、乡土植物主导(种类≥50%,数量≥80%)。
- 全龄友好: 明确要求配置各类活动设施满足不同年龄需求。
- 无障碍强制: 对绿地坡度、出入口、通道、活动场地等有详细强制性无障碍设计要求。
- 安全与健康: 限制有毒有害植物,活动场地乔木分枝点≥2.2m,严格规定树木与建筑、管线的安全间距。
- 量化指标明确: 乔灌木覆盖率≥60%,微地形、坡度、下凹深度、间距等均有具体数值要求。
- 计算规则清晰: 详细定义了哪些项目可计入绿地率及其计算方法。
该标准为昆明市居住区绿地建设提供了全面、详细且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技术依据,特别强调了生态可持续性、全龄包容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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