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4617-2025 农业植物品种权益纠纷现场鉴定技术规程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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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以下是《NY/T 4617-2025 农业植物品种权益纠纷现场鉴定技术规程》的核心内容总结:
一、适用范围
- 适用场景:
- 涉及植物新品种保护、品种审定或登记等权益纠纷的特异性(D)、一致性(U)、稳定性(S)(DUS)现场鉴定。
- 植物新品种保护相关的植物分类现场鉴定。
- 实质性派生品种(EDV) 鉴定可参照执行。
- 不适用情形(不予受理条件):
- 超出适用范围、机构技术能力不足、已终审判决、样品来源/质量不合格、缺少标准样品或标准描述、错过性状表达期等(详见5.2条)。
二、核心术语定义
- 品种权益纠纷:与植物新品种权、品种审定或登记相关的法律争议。
- 鉴定现场:品种所处的种植、生产、储存等田间或室内场所。
- 品种标准样品:农业农村部指定机构保存的代表品种法定特征特性的繁殖/收获材料。
- 委托人:包括纠纷当事人、代理人、执法/司法/仲裁部门等。
- 鉴定机构:农业农村部授权测试机构、法定资质机构或各方认可机构(7类机构详见3.7条)。
三、现场鉴定流程
1. 申请阶段
- 提交申请:委托人填写《现场鉴定申请表》(附录B),单方或共同申请(共同申请需全体签字)。
- 所需材料:授权委托书(代理申请时)、品种信息(名称、类型、权属编号等)、样品信息(来源、数量)、鉴定目的和内容。
2. 受理阶段
- 时限:鉴定机构需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 受理结果:
- 受理:签订鉴定合同,组织鉴定。
- 不受理:书面说明理由(如样品不合格、技术限制等)。
3. 鉴定组织
- 专家组构成:
- 人数:≥3人(单数),含1名组长。
- 资质:高级职称,5年以上育种/测试/栽培经验,必要时邀请分类学、法律专家。
- 回避原则:与纠纷有利害关系者需回避。
- 准备工作:确定标准样品、制订方案(含鉴定方法、取样规则)、准备工具(样品袋、记录表、相机等)。
4. 现场鉴定实施
- 鉴定方法优先级:
- 国家/行业标准;
- 新品种测试指南、UPOV指南、地方/团体标准;
- 专家经验、文献等(需委托人同意)。
- 关键步骤:
- 签到:参与人员填写《签到表》(附录C.2)。
- 样品确认:检查活体/收获材料是否符合鉴定要求。
- 性状观测:
- 一致性:记录群体异型株数量(表D.4)。
- 特异性:与标准样品/描述/已知品种比对(表D.3、E.2)。
- 稳定性:比较不同世代材料或与标准描述比对。
- 植物分类:比对模式标本/文献描述。
- 封样:必要时抽取样品封存作为物证。
5. 形成鉴定意见
- 专家组结论:综合分析数据,填写《现场鉴定专家意见表》(表E.1),明确:
- 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是否符合;
- 是否属于保护名录;
- EDV关系判定(若涉及)。
- 异议处理:不同意见需记录在案。
- 报告签署:专家组组长签字,鉴定机构盖章,一式四份(委托人与机构各执两份)。
四、质量管理要求
- 全程追溯:保存申请材料、工作方案、原始记录、照片、会议记录等(10.2条)。
- 保密制度:对鉴定过程及数据严格保密。
五、规范性附录(核心表格)
- 附录A:现场鉴定流程图(B.1)。
- 附录B:《现场鉴定申请表》(表A.1)。
- 附录C:邀请函模板、签到表(C.2)。
- 附录D:原始记录表(性状观测D.1-D.2、品种描述D.3、一致性调查D.4)。
- 附录E:《现场鉴定意见表》(E.1)、性状对比表(E.2)、图片说明规范(E.3)。
- 附录F:《受理通知书》(F.1)。
六、制定背景与意义
- 目的:规范品种权益纠纷现场鉴定,支撑《种子法》实施,强化植物新品种保护。
- 意义:提升鉴定质量效率,保障育种创新,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
总结:该规程系统规定了农业植物品种权益纠纷现场鉴定的全流程操作标准,涵盖申请、受理、专家组组建、鉴定方法、数据记录、结论形成及质量管理,为行政执法、司法裁判和行业维权提供技术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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