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1/T 0123-2025 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资产管理规范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尊敬的用户你们好,你们的支持是我们前进的动力,网站收集的文件并免费分享都是不容易,如果你觉得本站不错的话,可以收藏并分享给你周围的朋友。
如果你觉得网站不错,找不到本网站,可以百度、360搜搜,搜狗, 神马搜索关键词“文档天下”,就可以找到本网站。也可以保存到浏览器书签里。
收费文件即表明收集不易,也是你们支持,信任本网站的理由!真心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理解和支持!
资源简介
《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资产管理规范》主要内容总结
1.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沈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物仓管理,涵盖实体公物仓(实体仓库)和虚拟公物仓(信息化平台)。
- 区、县(市)级公物仓管理可参照执行。
2. 核心术语
- 公物仓:统一管理、调配和处置闲置、超标、临时活动资产及罚没资产的平台。
- 实体公物仓:具备仓储设施的实体仓库。
- 虚拟公物仓: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资产汇聚、展示和业务办理的平台。
3. 管理原则
- 五项原则:
- 共享共用,厉行节约
- 应入尽入,物尽其用
- 科学配置,盘活存量
- 循环使用,集约管理
- 公开透明,规范处置
- 保密要求:涉密资产需符合《保密法》相关规定。
4. 资产来源
涵盖八大类资产:
- 闲置、超标配置的资产(房屋、车辆、设备等)
- 机构改革或办公调整腾退的资产
- 重大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的资产
- 技术更新后仍有价值的资产
- 纪检机关移交的专项资产
- 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
- 社会租赁机构的租赁资产
- 其他(如罚没资产)。
5. 基本功能
- 资产调剂:跨单位/层级转移产权(如单位间调拨)。
- 资产共享:保留产权,有偿共享(如房屋、仪器设备)。
- 周转使用:临时借用(如会议设备)。
- 租赁保障:通过第三方租赁满足行政需求。
- 专项资产管理:纪检机关移交资产的接收、处置。
6. 职责分工
- 主管部门(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制定制度、审批重大事项、监督实施。
- 管理单位(实体/虚拟仓运营机构):
- 日常运行维护,可委托第三方管理实体仓。
- 行政事业单位:
- 执行制度、办理入/出仓手续、维护资产安全。
7. 运行管理流程
- 信息化管理:
- 建立统一信息系统,实物流与信息流同步。
- 账号权限分级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 入仓管理:
- 条件:资产需具备重复利用价值,维修成本低于新购。
- 流程: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批→现场验收→入仓交接→账务调整。
- 在仓管理:
- 仓储布局分区(仓储区、维修区、展示区等)。
- 定期清查(每年≥2次)、维修保养、建立台账。
- 出仓管理:
- 方式:调剂(产权转移)、共享(有偿使用)、周转(临时借用)、租赁(第三方资产)。
- 流程:单位申请→审批→现场交接→后续处理(如调账、签订协议)。
- 退仓管理:
- 条件:超期未用、损坏无修复价值、性能落后。
- 流程:单位申请→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处置收入上缴国库。
- 专项资产:按纪检机关规定处置(拍卖、销毁、移交等)。
- 财务核算:入/出/退仓业务需进行账务处理。
- 档案管理:留存入/出仓审批、验收记录等文件。
- 人员管理:配备专职人员,定期培训考核。
8. 监督与评价
- 监督机制:
- 主管部门定期检查公物仓运行情况。
- 管理单位需定期报送资产报表,接受第三方机构监管。
- 评价改进:
- 优先通过公物仓调剂新增资产,减少重复购置。
- 开展满意度调查、绩效考核(自我评价+服务对象评价)。
- 纳入国有资产绩效管理,提升使用效率。
9. 政策依据
- 引用国家及地方文件40余项,包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沈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确保标准合规性。
实施意义
- 推动资产共享共用,减少财政重复投入。
- 规范全生命周期管理(入仓→在仓→出仓→退仓),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动态监管,促进阳光化、集约化管理。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