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S Z 05
团体标准
T/SAMRA 002-2024
汽车维修企业排水管理规范
2024 - 12 - 12 发布2025 - 01 - 01实施
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发布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1
4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预处理与排放管理要求.....................................................................................3
5 排水设施维护原则、分级和周期......................................................................................................... 4
6 作业安全................................................................................................................................................. 7
7 排水设施台账管理要求..........................................................................................................................7
8 预防突发排水事件管理要求..................................................................................................................7
附录A(资料性)汽车维修企业排水设施维护周期表........................................................................ 8
附录B(资料性)排水设施管理台账......................................................................................................9
附录C(资料性)突发排水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提纲).................................................................. 12
附录D(资料性)汽车清洗、维修异形隔油沉砂器图集................................................................... 14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汽修环保专委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组织制订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水务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诺山工程
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慷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艾晟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绿
笙源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鼎仕弘(上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闵益市容环境卫生服务有
限公司、上海东联沪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蜂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驰美赛道汽车服
务有限公司、上海协源轿车修理有限公司、宙冉汽车用品(上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磊、刘波、冯凯、张媛慧、陈奇、刘来忠、刘俊、林先伟、田亚禹、
郯健欣刘亚琴、汪恬悦、彭灿、江文华、谢传明、江健、蔡玉荣、王宇、柏聪明、罗晨、严君、
肖善伟。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首批实施单位:上海东联沪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蜂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驰
美赛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协源轿车修理有限公司、宙冉汽车用品(上海)有限公司。
1
汽车维修企业排水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业排水设施管理和维护的规范,其中包含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预处理与
排放管理要求、企业排水设施维护的作业方法、排水设施台账管理的要求,以及针对企业突发排水
事件的应急预案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维修企业对其排水设施开展周期性养护工作,指导企业强化水污染排放物的
监测,在遇突发排水事件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企业应遵循排水设施维护的基本原则,依据设
施分级与预设周期,执行排水设施的管渠巡视与养护作业,并妥善完成排水设施管理台账的填写与
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明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部分;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
单)适用于本部分。
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GB 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31962-201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 50014-2021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5-201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DB 31/199-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CJJ/T71-2011 机动车清洗站技术规范
DB 31 SW/Z 016-2021 上海市排水检测井技术规程
CJJ 68-2016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DB 31 SW/Z 017-2021 上海市排水检测井图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准。
3.1
汽车维修企业
从事汽车维护和修理生产的经济实体。
3.2
汽车清洗站
对汽车进行清洗作业的场所。
3.3
汽车维修业排水户
从事汽车清洗、汽车维修等活动,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3.4
污水
2
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5
排水设施
汽车维修企业的排水设施是指排水管渠、排水设备及构筑物。
排水管渠是指收集、输送径流雨水、污水的管渠,包括管道(圆管、暗渠)、倒虹管、明沟及
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排水设备,包括隔油沉砂器(含异型)、洗车污水循环装置、水质监测设备等设备。
构筑物,包括隔油沉砂池和调蓄池等。
3.6
排水检测井
在汽车维修业排水户管道接入城镇排水设施前,特设的具有供检测机构进行污水水质检测、
拦截杂物和控制流量功能的排水检查井。
3.7
隔油沉砂器及异形隔油沉砂器
隔油沉砂器:对汽车维修业产生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具有隔油和沉砂功能的排水设备。
异形隔油沉砂器:具有隔油沉砂、对水污染物消减和检测井功能的三位一体的排水设备,
按结构分为平流式和回流式,可广泛用于小型洗车场(站)和汽车维修企业。
3.8
格栅
格栅是一种栅条形截污装置,用以拦截水中较大尺寸的飘浮物或其它杂物,安装在排水检测
井内。
3.9
水质监测系统
安装在排水检测井内的水质监测设备及其附件。
3.10
洗车污水循环回用装置
用于处理洗车污水,并使处理后的水质达到规定标准的装置。
3.11
排水应急物资
汽车维修企业的排水应急物资指防汛沙袋、消防水带、抽水泵及应急用的井盖。
3.12
汽车维修企业经营业务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
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一类、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
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
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含汽车综合小修)、三类其他机动车
维修经营业务,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
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
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
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具体有关经营项目按照《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
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3.13
汽车维修企业的水务专管人员
在汽车维修企业中,负责管理和维护与水相关的设施、系统以及确保水质安全的专业人员。
3.14
排水隐蔽工程
3
排水隐蔽工程是排水的管道被隐藏在墙体或地面下,不易被直接观察和检查的工程部分。
4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预处理与排放管理要求
4.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预处理要求
汽车维修企业的水污染物预处理设施包括生态环境保护设施。
4.1.1 水污染物预处理设施的基本要求
a) 明沟
严禁生活污水排入明沟。明沟最小设计流速不小于0.4m/s。
b) 隔油沉砂池(器)或异形隔油沉砂器
汽车维修企业应建设相应的排水预处理设施,如隔油沉砂池(器)等。场内产生的汽修场地冲
洗废水、清洗汽车废水等均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隔油沉砂池出水管管底至池内底的深度不应小于
0.6m,采用隔油沉砂器的汽车维修企业可不按此要求设计,但要保证出水达标排放。异形隔油沉砂
器可参考附录D(资料性)汽车清洗、维修异形隔油沉砂器图集。
c) 汽车维修业排水专用检测井
汽车维修企业应当在污水排放口处设置具有格栅等排水设施的排水检测井,井内格栅栅条间隙宽
度不应大于30mm,井内有效储水容量应满足采样要求。
d) 雨水设施
e) 污水设施
f) 水质监测设备(根据企业需要设置)
g)洗车污水循环回用装置(根据企业需要设置)
h)隔油池(有职工食堂、餐厅)
i)油水分离器(有职工食堂、餐厅)
4.1.2 生态环境的基本要求
汽车维修企业应设置危险废物贮存场地作为水污染物防治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防止危险废物进入
排水设施。
4.1.3 水污染物预处理设施其他要求
a) 汽车维修企业受场地限制没有条件设置隔油沉砂池(器)的,应设置异形隔油沉砂器;维修车
间地面清洗污水应排入隔油沉砂池(器);卫生间的生活污水禁止排入隔油沉砂池(器);职工食
堂、餐厅的汽车维修企业的厨房废水应经过油水分离器(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b) 汽车维修企业的消防排水宜排入室外雨水管道,当存有少量可燃液体时,排水管道应安装水封,
消防排水应间接排入室外污水管道。
4.2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管理要求
4.2.1 汽车维修企业内部应做到雨污分流,并向当地水务部门申请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
可证》,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
4.2.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企业应当
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当地水务部门提出申请,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5年。若逾期未办理,应
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首次办理或重新办理)流程申请办理。
4.2.3 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主要污染物
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企业应当按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02
2年)的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4.2.4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水务部门申
请办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变更。
4.2.5 申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汽车维修企业应符合以下申请条件:
a) 符合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
b) 符合排水管网现状的要求
c) 符合相关排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d) 符合室内外排水设计规范要求
e) 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4
f) 已在污水排放口设置排水专用检测井
4.2.6 按HJ1276-202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及GB15562.2-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
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修改单的要求设置污水排放口标识,在排污口与雨水排口安装标志牌。
4.2.7 汽车维修企业应定期检查排水设施,防止雨污水管道破损、堵塞等情况的出现;建立检查排
水设施台账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
4.2.8 汽车维修企业应加强对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禁止偷排、漏排行为。
4.2.9 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所产生的污水检测参照GB 26877-2011《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标准执行,三类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所产生的污水检测参照DB31/199-2018《污水综合
排放标准》标准执行。
4.3 人员条件要求
4.3.1 汽车维修企业负责人应了解并执行排水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4.3.2 汽车维修企业应配备不少于1名水务专管人员。
5 排水设施维护原则、分级和周期
5.1 排水设施维护原则
排水设施应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的排水功能和结构状况。
5.2 排水设施维护分级
5.2.1 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主要分为以下内容:
a) 管渠巡视
b) 管渠养护
c) 管渠污泥运输与处理处置
d) 管渠检查与评估
e) 管渠修理
f) 管渠封堵与废除
g) 纳管管理
5.2.2 汽车维修企业的排水设施的维护以管渠巡视及管渠养护为主,第5.2.1中c~f维护作业可视情
交由管道维保部门或单位处理。
5.2.3 汽车维修企业在管渠巡视及管渠养护过程中发现排口发生变化的情况,则应立即向排水主管
部门办理纳管管理工作。
5.3 排水设施的维护内容与周期
5.3.1 管渠巡视对象应包括排水设施和危险废物贮存场地。
5.3.2 管渠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管道是否塌陷
b) 是否存在违章占压
c) 是否存在违章排放
d) 是否存在私自接管
e) 井盖、雨水箅是否缺失或损坏
f) 检测井中水质监测设备是否能正常工作
g)隔油沉砂池(器)、隔油池、调蓄池、油水分离器及洗车污水循环回用装置是否正常工作。
h) 企业及周边排水设施巡视检查
5.3.3 排水检测井外部巡视每周不应少于一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污水是存冒溢
b) 井框盖是否变形、破损或被埋没
c) 井盖和井框之间高差和间隙是否超限
d) 井盖和井框之间是否突出、凹陷、跳动或有声响
e) 井盖标识是否错误
5
f) 井盖周边道路是否有施工
5.3.4 排水检测井内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井盖是否缺损
b) 井壁是否存在泥垢、裂缝、渗漏或抹面脱落等
c) 管口和流槽是否破损
d) 井底是否存在积泥
e) 设有防坠设施的检查井是否缺失、破损,是否存有垃圾、杂物
f) 井内水位和流向是否正常,是否存在雨污混接,是否存在违章排放、私自接管等
5.3.5 雨水口外部巡视每周不应少于1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雨水箅是否丢失或破损
b) 雨水口框是否破损
c) 盖框间高差和间隙是否超限
d) 雨水箅孔眼是否堵塞
e) 雨水口框是否突出、凹陷或跳动
f) 是否散发异味
5.3.6 雨水口内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是否存在裂缝、渗漏、抹面剥落
b) 是否存在积泥或杂物
c) 是否存在积水
d) 是否存在雨污混接、私接连管、井体倾斜、连管异常
5.3.7 明沟的巡视每周不应少于1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块石、混凝土砌块渠岸的护坡、挡土墙和压顶有无裂缝、沉陷、倾斜、缺损、风化、勾缝脱落
等
b) 护栏、警告牌、集水盖板等明沟附属设施是否完整
c) 明沟控制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有无污水溢流或倒灌
5.3.8 当发现下列排水行为之一时,应及时制止并向排水设施权属单位报告:
a) 向管渠内倾倒垃圾、粪便、残土、废渣等废弃物
b) 在管渠控制范围内修建各种建(构)筑物
c) 在管渠控制范围内挖洞、开沟种植及堆放物件
d) 擅自向管渠内接入排水管,在明沟内架设跨渠管线
e)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危险废物排入排水管渠
f) 向雨水管渠中排放污水
5.3.9 岸边式雨水口外部巡视每周不应少于1次,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a) 附近是否存在堆物、搭建、垃圾等
b) 挡墙、护坡及跌水保护设施是否破损
5.3.10 岸边式雨水口积泥深度情况检查每年不应少于1次,宜在每年枯水期时进行。
5.3.11 危险废物贮存场地的巡视应每天不应少于1次,检查是否有危险废物排入排水管渠。
5.4 设施养护的内容与周期
5.4.1 排水设施养护内包括下列内容:
a) 管渠的清淤、疏通
b) 排水检查井和雨水口的清捞
c) 井盖、井圈及雨水箅更换
d) 排水设施的清洁保养
e)检测井、污水井及雨水口标识的清洁
f)排水检测井隔栅的清洁
g)水质监测设备的清洁应按说明书或设备安装方建议,可视情交由厂方或设备安装方的建议清洗
5.4.2 管渠、检查井和雨水口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管渠、检查井和雨水口内不得留有杂物,允许积泥深度应符合表1 管渠、排水检测井和雨水口
的积泥深度养护对照表的规定
b) 检查井和雨水口的养护频率不应低于表2 管渠、排水检测井和雨水口的养护频率
6
表1 管渠、排水检测井和雨水口的积泥深度养护对照表
设施类别允许积泥深度
管渠管内径或渠净高度的1/5
检查井
有沉泥槽管底以下50mm
无沉泥槽管径的1/5
雨水口
有沉泥槽管底以下50mm
无沉泥槽管底以上50mm
表2 管渠、排水检测井和雨水口的养护频率
管渠性质
排水设施养护
排水检测井雨水口
排水管渠排水设备
雨水管渠(次/年) 2 2 - 4
污水管渠及排水设备(次/年) 2 4 4 -
注:表中“-”表示此项无养护项目。
c) 检查井井盖和雨水箅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铸铁井盖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CJ/T 511-2017《铸铁检查井盖》的有关规定,混凝土井盖应
符合现行行标准JC 889-2001《钢纤维混凝土检查井盖》的有关规定,检查井盖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GB/T 23858-2009《检查井盖》的有关规定
2)车辆经过时,井盖不应出现跳动和声响,井盖与井框间的允许高低差应符合表3 井盖与井框
间的允许高低差的规定
表3 井盖与井框间的允许高低差
设施种类盖框间隙(mm) 井盖与井框高低(mm) 井框与路面高低(mm)
检查井<8 ≧-5,≦+5 ≧-5,≦+5
雨水口<8 ≧-10,≦0 ≧-15,≦0
d) 井盖的标识应与管道的属性相一致,雨水、污水及雨污合流管道的井盖上应分别标注雨水、污
水、排水等标识
e) 汽车维修企业在巡视中发现井盖缺失或损坏后,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和围栏,并及时修复
f)水质监测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洗、维护、校准或更换,汽车维修企业水务专管人员须每天检查
水质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水质监测设备的传感器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维护、校准及更换交由专业
的水质仪表运维人员处理,水质监测设备的维护、校准每半年不少于1次
g) 排水管渠疏通养护可采用射水疏通、推杆疏通、转杆疏通、人力疏通、人工铲和人工清洗等方
式,各种管渠疏通方法及适用范围宜符合表4 排水管渠疏通方法及适用范围的规定
表4 排水管渠疏通方法及适用范围
维护方法
适用范围
射水
疏通
推杆
疏通
转杆
疏通
人力
疏通
人工铲
人工
清洗
排水
管渠
雨水管道√ √ √ √ √ √
污水管道√ - - √ √ √
明沟√ √ √ √ √ -
排水
设备
水质监测设备- - - - - √
排水检测井√ √ √ √ √ -
雨水排口√ √ √ √ √ -
隔油池√ - - √ √ -
油水分离器- - - - - √
调蓄池√ - - - √ -
隔油沉砂池(器) √ - - - - -
异形隔油沉砂器√ - - - - -
洗车污水循环回用
装置
√ - - - - √
注:表中“√”表示可采用此种维护方法,“-”不适用该项操作。维护方法参考CJJ 68-2016城镇排水
管渠与泵站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7
5.5 排水设施的维护内容与周期见附录A(资料性)汽车维修企业排水设施维护周期表。
5.6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排水管渠堵塞造成雨污水漫溢或排水设备的井盖损坏、缺失的情况
属于突发排水事件,应启动突发排水事件应急预案,及时疏通抢修排水设施立即更换井盖。
6 作业安全
6.1 排水管渠维护工作的安全操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CJJ6-2009《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汽车维修企业任何人员禁止下井作业。
6.2 在进行路面作业时,汽车维修企业参与维护作业人员应穿戴有反光标志的安全警示服并正确佩
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穿戴安全警示服及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
业。
6.3 维护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栏;夜间作业时应在作业区域周边明显处设置警示灯;
作业完毕应及时清除障碍物。
6.4 汽车维修企业在进行管渠巡视及管渠养护时,不少于2人的共同参与作业,其中水务专管人员不
少于1人。
7 排水设施台账管理要求
7.1 汽车维修企业应对排水设施的档案资料进行妥善管理,并配备1名档案管理人员。档案资料应存
档并保留5年。
7.1.1 汽车维修企业应建立排水设施的档案资料为以下:
a)当地水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b)建设单位排水方案
c)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排水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d)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e)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或者排水户承诺排水隐蔽工程合格且不存在雨水污水管道混接错接、
雨水污
水混排的书面承诺书
f)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或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书面承诺书
g)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h)水费账单
i)水质检测报告
j)排水设施台账
7.2 汽车维修企业应对排水设施及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应建立由《汽车维修企业排水设施巡查记录》
和《汽车维修企业排水设施运行记录表》组成的排水设施台账,并参照附录B(资料性)排水设施
管理台账中表B1、B2的要求填写台账。
8 预防突发排水事件管理要求
8.1 汽车维修企业应根据排水设施现状结合历史道路积水及排涝情况,并参照附录C(资料性)突
发排水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提纲)制定应急预案。运行管理人员应熟悉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
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巡视路线及应急处置预案。
8.2 编制并定期更新适用于汽车维修企业的突发排水事件管理要求,按当地水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定
期备案。
8.3 依据汽车维修业的特点,建立企业排水应急物资清单,配备完善的突发排水事件应急设施设备安
排专人负责管理、检查、维护保养并及时更新。
8.4 依据汽车维修业的特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环境突发排水事件的培训和演练计划,并按计划定
期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应急演练。
8
附录A(资料性)
汽车维修企业排水设施维护周期表
A.1 使用说明
A.1.1 本表用于明确汽车维修企业排水设施的巡视与养护周期,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A.1.2 巡视周期是根据表格中管渠性质所列出的各项排水设施,并按照指定的周期进行巡视,如每周、每季度或每半年一
次。
A.1.3 养护周期则是根据表格中给出的排水设施养护周期,对设施进行相应的维护,如清淤、疏通、清洁等。
A.2 注意事项
A.2.1 严格按照周期表执行巡视和养护工作,企业可视情增加管渠巡视及养护的频率。
A.2.2 每次巡视和养护后,需记录巡视和养护的日期、内容及结果,确保有据可查。
A.2.3 巡视和养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重大问题需立即上报。
表A.汽车维修企业排水设施维护周期表
管渠性质管渠巡视巡视周期管渠养护养护周期
管渠、明沟、隔
油沉砂池(器)
、隔油池、调蓄
池、油水分离器
及洗车污水循环
回用装置及水质
监测设备
a) 管道是否塌陷
b) 是否存在违章占压
c) 是否存在违章排放
d) 是否存在私自接管
e) 井盖、雨水箅是否缺失或损坏
f) 检测井中水质监测设备是否能正常工作
g) 隔油沉砂池(器)、隔油池、调蓄池、
油水分离器及洗车污水循环回用装置是否正
常工作
h) 企业及周边排水设施巡视检查
每周1次
1 雨水管渠的清淤、疏通
2 污水管渠的清淤、疏通
3 管渠、明沟、调蓄池及隔
油沉砂池(器)的清捞
4 水质监测设备外部及内部
传感器的清洁
5 洗车污水循环装置的清淤
、清洗
每半年1次
每季度1次
每半年1次
每月1次
每半年1次
排水检测井外部
a) 污水是存冒溢
b) 井框盖是否变形、破损或被埋没
c) 井盖和井框之间高差和间隙是否超限
d) 井盖和井框之间是否突出、凹陷、跳动
或有声响
e) 井盖标识是否错误
f) 井盖周边道路是否有施工
每周1次
1 排水检测井外部及标识清
洁
2 井盖与井圈的清洁
每季度1次
每季度1次
排水检测井内部
a) 井盖是否缺损;
b) 井壁是否存在泥垢、裂缝、渗漏或抹面
脱落等
c) 管口和流槽是否破损
d) 井底是否存在积泥
e) 设有防坠设施的检查井是否缺失、破损
,是否存有垃圾、杂物
f) 井内水位和流向是否正常,是否存在雨
污混接,是否存在违章排放、私自接管等
每季度不
少于1次
1 排水检测井的清捞
2 隔栅的清洗
每季度1次
每季度1次
雨水口外部
a) 雨水箅是否丢失或破损
b) 雨水口框是否破损
c) 盖框间高差和间隙是否超限
d) 雨水箅孔眼是否堵塞
e) 雨水口框是否突出、凹陷或跳动
f) 是否散发异味
每周不应
少于1次
1 雨水排口外部、雨水箅及
标识的清洁
2 井盖与井圈的清洁
每季度1次
每季度1次
雨水口内部
a) 雨水箅是否丢失或破损
b) 雨水口框是否破损
c) 盖框间高差和间隙是否超限
d) 雨水箅孔眼是否堵塞
e) 雨水口框是否突出、凹陷或跳动
f) 是否散发异味
每季度不
少于1次
1 管渠的清淤、疏通每季度1次
明沟
a) 块石、混凝土砌块渠岸的护坡、挡土墙
和压顶有无裂缝、沉陷、倾斜、缺损、风化
、勾缝脱落等
b) 护栏、警告牌、明沟盖板等明沟附属设
施是否完整
c) 明沟控制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有无污水溢
流或倒灌
每周不应
少于1次
1 明沟的清淤、疏通每半年1次
岸边式雨水口
外部
a) 附近是否存在堆物、搭建、垃圾等
b) 挡墙、护坡及跌水保护设施是否破损每周不应
少于1次
1 雨水排口外部、雨水算及
标识的清洁
2 井盖与井圈的清洁
每季度1次
每季度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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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资料性)
排水设施管理台账
B.1 汽车维修企业排水设施巡查记录填写要求
B.1.1 B1表单填写的字段由“序号”、“巡视日期”、“排水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巡视结果”、“维护结果”、
“负责人”及“备注”7个字段组成。其中该“序号”字段为每条巡查记录的唯一编号,用于区分不同的巡查条目。
B.1.2 巡视日期
填写要求:准确记录进行排水设施巡查的日期,格式为年月日(如2023年05月01日)。确保日期准确无误,以便追溯和统
计。
示例:2023年04月01日
B.1.3 排水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场地
填写要求:详细列出本次巡查所涉及的排水设施及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名称,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井、雨污水管道、雨水口、
隔油沉砂池及等。如有多项,应逐一列出并自定义标注位置或编号。标注位置示例:汽车修理厂东侧一号排水检测井“WW
1”,表示东部“W”污水“W”的1号位置的井;标注编号示例:汽车修理厂东侧一号排水检测井“W1”,表示“W”污水
管道中第1个井。
B.1.4 巡检结果
填写要求:根据巡检实际情况,描述排水管渠的当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存在堵塞、破损、渗漏、异味等问题,以及
设施运行是否正常。记录应客观、具体,便于后续管渠维护和处理。
示例:巡检发现一号排水检测井W1存在轻微堵塞,需清理;南区主排水管运行正常,无异常。
B.1.5 维护结果
填写要求:针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记录已采取的维护措施及结果。如已安排清理、维修或更换等,需说明完成情况。若
无需维护,则注明“无需维护”或“状况良好”。
示例:已安排清理一号排水检测井W1堵塞物,清理后排水顺畅;南区主排水管维持原状,无需特别维护。
B.1.6 负责人
填写要求:记录本次巡查及维护工作的负责人姓名,确保责任到人。便于追踪责任和处理后续事宜。
示例:张三
B.1.7 备注
填写要求:用于记录巡查过程中的其他重要信息或特殊情况,如巡检时的天气状况、发现的潜在问题、特殊注意事项等。
此字段为可选,但建议充分利用以完善巡查记录。
示例:巡检当天为晴天,发现修理厂南区雨水口附近有轻微渗水,已记录待进一步评估。
表B1 汽车维修企业排水设施巡查记录
序号巡视日期排水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巡视结果维护结果负责人备注
B.2 汽车维修企业排水设施运行记录表及填写要求
B.2.1 巡视日期填写要求:准确记录进行排水设施巡视的具体日期,格式为“年月日”。确保日期清晰无误,以便追
溯和查证。
B.2.2 巡检项目填写要求:根据表格中的管渠性质(如排水管渠的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明沟,以及排水设施的水质监
测设备、排水检测井、雨水口、隔油池、油水分离器、调蓄池、异形隔油沉砂器、洗车污水循环回用装置等)及排水行为
(如向管渠内倾倒垃圾、粪便、残土、废渣等废弃物等),在对应位置勾选或填写相应的设备设施名称。如有特殊情况,
可在备注中详细说明。例如,对于雨水管道,需要检查是否有塌陷、违章占压、私自接管、雨水箅缺失、井盖缺失等问题,
并在相应的问题选项前打勾。若所有选项均不适用,可留空或填写“无异常”。对于需要填写具体数值的项(如明沟的积
泥深度),应实测后填写具体数值,单位需统一(如:厘米cm)。
B.2.3 管渠巡视结果填写要求:若在巡检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异常,需记录巡视的结果。
B.2.4 负责人填写要求:记录本次巡视工作的负责人姓名,确保责任到人,便于追责和后续沟通。
B.2.5 备注
填写要求:对于巡视中发现的特殊情况、未列出的问题、处理建议或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在此栏进行备注。确保备注内
容详实、准确,有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和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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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2 汽车维修企业排水设施运行记录表
汽车维修企业排水设施运行记录表
巡视日期年月日负责人:
管渠巡视
管渠性质
及排水行为
巡视项目巡视结果备注
排
水
设
施
雨水管道□塌陷□违章占压□私自接管□雨水箅□井盖缺失
污水管道□塌陷□违章占压□私自接管□井盖缺失□污水冒溢
明沟□污水冒溢□槽盖破损□槽盖缺失□积泥深度cm
水质监测设备
数据显示□正常□不正常传感器表面□干净□不干净
一、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GB 26877-2011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
放标准》参考值:
污染物项目
限值
直接排放间接排放
pH 6~9 6~9
悬浮物(SS) 30 100
化学需氧量(COD) 100 30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30 150
石油类5 1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5 10
氨氮15 25
总氮25 30
总磷1 3
排水检测井
雨污混接□是□否
井盖□缺失□缺损□污水冒溢
井框盖□变形□破损□埋没
井盖和井框之间高差□有间隙
井盖和井框之间□突出□凹陷□跳动□有声响
井盖标识□正确□错误
井盖周边道路是否有施工□是□否
井壁□存在泥垢□裂缝□渗漏□抹面脱落
管口和流槽破损□是□否
井底存在积泥□是□否cm
设有防坠设施的检查井防坠设施□缺失□破损□有垃圾、杂物
井内水位和流向□正常□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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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口
雨污混接□是□否
井盖□缺失□缺损□污水冒溢
井框盖□变形□破损□埋没
雨水算孔眼□缺失□破损□堵塞
井盖和井框之间高差□有间隙
井盖和井框之间□突出□凹陷□跳动□有声响
井盖标识□正确□错误
井盖周边道路是否有施工□是□否
井壁□存在泥垢□裂缝□渗漏□抹面脱落
管口和流槽破损□是□否
井底存在积泥□是□否cm
设有防坠设施的检查井防坠设施
□缺失□破损□有垃圾、杂物
井内水位和流向□正常□不正常
□私接连管□井体倾斜□连管异常□散发异味
隔油池正常工作□是□否
油水分离器正常工作□是□否
调蓄池正常工作□是□否
隔油沉砂池(器) 正常工作□是□否
异形隔油沉砂器正常工作□是□否
洗车污水循环回用
装置
正常工作□是□否
排
水
行
为
当巡视中发现下列行
为之一时,应及时制
止并报告
□ 向管渠内倾倒垃圾、粪便、残土、废渣等废弃物
□ 在管渠控制范围内修建各种建(构)筑物
□ 在管渠控制范围内挖洞、开沟种植及堆放物件
□ 擅自向管渠内接入排水管,在明沟内架设跨渠管线
□ 危险废物贮存场地危险废物排入排水管渠
□ 向雨水管渠中排放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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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资料性)
突发排水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提纲)
C.1 前言
C.1.1 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C.1.2 阐述编制预案是为了有效应对排水事件,保护人员生命安全、环境和财产。
C.1.3 强调预防为主、快速和科学处置的原则。
C.2 企业基本情况
C.2.1 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地址、经营规模。
C.2.2 企业人员数量和组织结构。
环境风险源识别
列出可能导致排水事件的风险物质、生产工艺和设备。
分析风险物质的储存、使用和运输情况。
C.2.3 周边环境状况
描述企业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如居民区、学校、河流等。
说明周边的地形、气象和水文条件。
C.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C.3.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应急指挥中心,明确其组成人员和职责。
设立应急救援小组,如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等。
C.3.2 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C.3.3 制定应急救援决策和措施。
各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详细说明各小组在应急救援中的具体任务和职责。
C.4 预防与预警
C.4.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工程技术措施,如管道破损、道路积水、隔油沉砂池渗漏、井盖破损、人员跌落、水质监测设备故障及排水检测井堵塞等
排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管理措施,如安全生产制度、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等。
C.4.2 预警分级
根据排水事件的可能危害程度和发展态势,划分预警级别。
明确不同预警级别的发布条件和方式。
C.4.3 预警发布与解除
规定预警信息的发布渠道和责任人。
说明预警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C.5 应急
C.5.1 分级机制
根据排水事件的严重程度,确定级别和相应的应急措施。
明确各级的启动条件和指挥权限。
C.5.2 信息报告与通报
规定排水事件的报告程序和内容。
明确向内部员工、相关部门和周边单位通报的方式和要求。
C.5.3 指挥与协调
描述应急指挥中心在应急中的指挥协调方式和流程。
强调各应急救援小组之间的协同配合。
C.5.4 现场处置
针对不同类型的排水事件,制定具体的现场处置措施。
包括污染物控制、人员疏散、现场救援等。
C.5.5 应急监测
确定应急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
及时提供监测数据,为应急决策提供支持。
C.6 后期处置
C.6.1 善后处理
对受影响的人员进行安置和补偿。
对环境进行恢复和治理。
C.6.2 调查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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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突发排水事件的原因、过程和损失进行调查。
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C.6.3 恢复重建
制定恢复生产和重建的计划和措施。
确保企业在恢复过程中的环境安全。
C.7 应急保障
C.7.1 人力资源保障
明确应急救援人员的组成和培训计划。
建立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C.7.2 物资装备保障
列出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装备清单。
定期检查和维护物资装备,确保其可用性。
C.7.3 经费保障
说明应急经费的来源和预算安排。
建立应急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C.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应急通信联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
维护和更新应急相关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C.8 宣传、培训与演练
C.8.1 宣传教育
开展排水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
提高员工和周边公众的环境应急意识。
C.8.2 培训计划
制定针对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内容和计划。
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
C.8.3 演练计划
明确应急演练的类型、频次和组织方式。
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应急预案。
C.9 附则
C.9.1 术语和定义
对预案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和说明。
C.9.2 应急预案的修订
规定应急预案的修订条件和程序。
C.9.3 应急预案的实施
明确应急预案的发布和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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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资料性)
汽车清洗、维修异形隔油沉砂器图集
D.1 回流式隔油沉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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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平流式隔油沉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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