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JTJ 001-2024 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应用技术标准 ,该文件为pdf格式 ,请用户放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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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JTJ 001-2024
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应用技术标准
前言
为规范635MPa 级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钢筋牌号为
HG6/C、HG6E/C)在混凝土结构中的设计、施工及验收,依据
安徽吾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国宝武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发布的企业标准《HG6/C 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应用技术
规程》QB34/WXJ01001-2023,编制组在大量试验研究、调查
及总结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有关规范标准,制
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共7 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 总则;2 术语和符
号;3 基本规定;4 材料;5 混凝土结构构件设计;6 构造规
定;7 施工及验收;附录A HG6/C 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技
术条件;附录B 钢筋连接套筒尺寸及允许偏差。
安徽吾兴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承诺对本标准的内容和数
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
本标准编制、生产、应用等与本标准相关的事项、涉及的
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已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许可。
本标准涉及相关专利使用,本标准的发布机构对专利的真
实性、有效性和范围无任何立场。该专利持有人已向本标准的
发布机构承诺,愿意同任何申请人在合理、无歧视的条款和条
件下,就专利授权许可进行谈判。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联系
方式获得:
专利: 201811474120. X 一种635MPa 级新型热轧钢筋用钢
专利持有人:安徽吾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绿地中心E 座2408 室
电话:15205283421
本标准由北京土木建筑学会负责管理,由北京市建筑设计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吾兴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
的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本标准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总结经验并
积累资料,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至北京土木建筑学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2 号
邮政编码:100045
联系电话:010-88043354/88043384/68023484
邮箱:bjtmjzxh@163.com
本标准编制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吾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清华大学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一局建设发展公司
主要起草人:刘明学魏滔锴甄伟纪晓东孙海林刘国友
李仕全孙岩波郑群张曼王威黄华
主要审查人:任庆英王亚勇柯长华钱稼茹郁银泉
陈彬磊刘航
目录
前言.................................................................................................. 0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语................................................................................. 2
2.2 符号................................................................................. 3
3 基本规定....................................................................................5
4 材料............................................................................................ 6
4.1 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6
4.2 钢筋连接套筒.................................................................8
4.3 混凝土.............................................................................9
5 混凝土结构构件设计..............................................................11
5.1 一般规定.......................................................................... 11
5.2 结构分析与极限状态计算...........................................11
5.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12
5.4 抗震设计.........................................................................14
6 构造规定..................................................................................17
6.1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17
6.2 钢筋的锚固.................................................................. 17
6.3 钢筋的连接.................................................................... 20
6.4 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22
7 施工及验收..............................................................................24
7.1 一般规定.......................................................................24
7.2 钢筋加工与安装...........................................................25
7.3 质量验收.......................................................................27
附录A 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技术条件................................30
A.1 主要技术要求..............................................................30
A.2 检验项目...................................................................... 35
A.3 试验方法...................................................................... 36
A.4 检验规则...................................................................... 37
A.5 钢筋标志...................................................................... 39
附录B 钢筋连接套筒尺寸及允许偏差....................................40
本标准用词说明............................................................................42
本标准引用标准名录....................................................................43
条文说明........................................................................................ 46
1
1 总则
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绿色发展、节能环保的技术经济政策要
求,规范635MPa 级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的应
用,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可靠,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635MPa 级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的
钢筋混凝土建筑与构筑物的设计、施工与验收,不适用于轻骨
料混凝土结构、特种混凝土结构以及需做疲劳验算构件的设计、
施工与验收。
1.0.3 采用635MPa 级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构件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
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1 635MPa 级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635MPa new
high-strength hot-rolled ribbed bars
符合本标准附录A 的技术条件,屈服强度标准值为
635MPa,钢筋牌号为HG6 /C、HG6E/C,横截面为圆形、表面
带肋的高强钢筋,采用控轧控冷工艺,按热轧状态交货,其金
相组织主要是铁素体加珠光体,不得有回火马氏体组织等影响
使用性能的其他组织存在。简称新型高强钢筋。
2.1.2 钢筋牌号designations of bars
HG6 /C、HG6E/C—表示屈服强度标准值为635MPa 级新型
热轧带肋高强钢筋牌号,HG6 E/ C 还需符合抗震性能指标要
求;其中H 表示热轧(hot rolled ),G6 表示635MPa 级高强钢
筋,E 表示地震(earthquake),C 表示耐氯离子腐蚀(chloride
corrosion resistance)。
2.1.3 套筒coupler
用于传递钢筋轴向拉力或压力的钢筋机械连接用钢套管。
2. 1.4 锚固板anchorage plate for rebar
3
设置于钢筋端部用于钢筋锚固的承压板。
2.2 符号
2.2.1 材料指标
fyk——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
fstk——钢筋的极限强度标准值
fy——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
f'y——钢筋的抗压强度设计值
Es——钢筋的弹性模量
δ——钢筋的断后伸长率
δgt——钢筋的最大力总延伸率
Asgt——机械连接接头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
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
L——机械连接接头长度
p——机械连接接头螺丝的螺距
2.2.2 系数
a ——锚固长度修正系数
aE ——抗震锚固长度修正系数
4
�?�——最大裂缝宽度
�?�——最大裂缝宽度限值
pmax w ——采用防腐蚀措施(protective measures)的钢筋
混凝土构件最大裂缝宽度(mm)
pmax ——防腐蚀措施(protective measures)对钢筋混凝
土构件裂缝宽度的影响系数
5
3 基本规定
3.0.1 正截面受力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的纵向受拉钢筋宜采用新
型高强钢筋,构件受剪、受扭、受冲切时也可采用新型高强钢
筋。
3.0.2 新型高强钢筋应满足强度、延性、螺纹套丝加工可行性等
要求。
3.0.3 新型高强钢筋的连接方式宜采用机械连接,采取可靠措施
时可采用焊接连接或绑扎搭接连接。
3.0.4 当进行钢筋代换时,应按照钢筋受拉强度设计值相等的原
则换算,除承载力、裂缝宽度满足设计要求以外,尚应满足最
小配筋率、钢筋间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锚固长度、钢
筋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及抗震设计等构造要求。
3.0.5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混凝土结构构件设计、承载能力极限
状态计算、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耐久性设计、构造规定、
防连续倒塌设计原则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的规
定。
6
4 材料
4.1 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
4.1.1 新型高强钢筋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 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标
准附录A 的规定。
4.1.2 新型高强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
率。新型高强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fyk、极限强度标准值fstk
应按表4.1.2 采用。
表4.1.2 新型高强钢筋强度标准值(N/mm2)
牌号符号
公称直径
d(mm)
屈服强度标准值
fyk
极限强度标准值
fstk
HG6/C 6~32 635 795
HG6E/C 16~32 635 795
4.1.3 新型高强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抗压强度设计值f'y
应按表4.1.3 采用。同一截面上同一方向受力钢筋宜采用同一
牌号钢筋。当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
各自的强度设计值。钢筋混凝土轴心受压构件纵向钢筋采用新
型高强钢筋时,钢筋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y 应取400N/mm²;全
7
高采用约束箍筋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纵向钢筋采用新型高强钢
筋时,钢筋的抗压强度设计值f'y 宜取550N/mm²。横向钢筋的
抗拉强度设计值fyv 应按表4.1.3 中fy 的数值采用;但用作受剪、
受扭、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时,应取360N/mm²。
表4.1.3 新型高强钢筋强度设计值(N/mm2)
牌号符号
公称直径
d(mm)
抗拉强度设计值
fy
抗压强度设计值
f'y
HG6/C 6~32 550 435
HG6E/C 16~32 550 435
4.1.4 新型高强钢筋最大力总延伸率δgt 不应小于表4.1.4 规定
的数值。
表4.1.4 新型高强钢筋最大力总延伸率限值(%)
牌号最大力总延伸率δgt
HG6/C 7.5
HG6E/C 9.0
4.1.5 新型高强钢筋弹性模量Es 应按表4.1.5 采用。
表4.1.5 新型高强钢筋的弹性模量(N/mm2)
牌号符号
公称直径
d(mm)
弹性模量
Es
HG6/C 6~32 2.00×105
HG6E/C 16~32 2.00×105
4.1.6 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梁柱和斜撑构件(含梯
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新型高强钢筋时,新型高强钢筋的
材料力学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8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
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
于1.30;
3 钢筋的最大力总延伸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4.1.7 防空地下室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在人防动荷载和静荷载
同时作用或人防动荷载单独作用下,新型高强钢筋材料强度综
合调整系数取1.1。
4.2 钢筋连接套筒
4.2.1 钢筋连接套筒除应符合本节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 163 的有关规定。
4.2.2 钢筋连接套筒材质宜采用45 号优质碳素结构钢或合金
结构钢无缝钢管,采用冷加工工艺成型的套管应进行退火处理,
钢管强度值和断后伸长率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2.3 钢筋连接套筒应保持原材料的金相组织,不应采用淬火
等热处理工艺提高强度。
4.2.4 钢筋连接套筒性能等级及力学性能指标等除应符合现行
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 和《钢筋机械连接
9
套筒》JG/T 163 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直螺纹连接套筒实测受拉承载力不应小于被连接新
型高强钢筋极限强度标准值fstk 的1.1 倍;
2 咬合螺纹丝扣数量(L/p)宜大于11,L 为机械连接接头
长度,p 为螺丝的螺距。
4.2.5 钢筋连接套筒表面应刻印清晰、持久的标识,套筒的标
识应由名称代号、型式代号、钢筋强度级别代号、钢筋公称直
径代号、厂家代号及生产批号组成。
4.2.6 钢筋直螺纹连接宜采用钢筋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工艺,
连接用套筒宜采用六棱角形直螺纹套筒,圆套筒表面通过挤压
“细晶强化”处理,形状、尺寸及允许偏差等应符合本标准附
录B 的相关规定。
4.3 混凝土
4.3.1 混凝土的强度标准值、强度设计值、弹性模量及耐久性等
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
GB55008、《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 的相关规定。
4.3.2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混凝土构件,梁、板的混凝土强度
等级不宜低于C35;墙、柱、斜撑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
10
C40。
4.3.3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混凝土水平构件,其混凝土宜具有低
收缩性性能。
11
5 混凝土结构构件设计
5.1 一般规定
5.1.1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当进行承载能力
极限状态计算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除应符合本章的规
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
5.2 结构分析与极限状态计算
5.2.1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计算和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混凝土结构设计
标准》GB/T 50010、《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
和《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 的相关规定。
5.2.2 对于正截面受力混凝土构件中受压区的新型高强钢筋,
可根据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2010(2024
年版)的有关规定,在受压区边缘达到混凝土极限应变时,换
算受压区钢筋应力。
5.2.3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混凝土连续梁与连续单向板,可采
用塑性内力重分布方法进行计算分析。当采用塑性内力重分布
12
方法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构件承载力应满足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要求且采取有效
的构造措施。
2 连续梁支座或节点边缘截面的负弯矩调幅幅度不宜大
于25%;弯矩调整后的梁端截面相对受压区高度不应超过0.35,
且不宜小于0.10。
3 连续板的负弯矩调幅幅度不宜大于20%。
5.3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
5.3.1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
裂缝控制等级及最大裂缝宽度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
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 的相关规定。
5.3.2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矩形、T 形、倒T 形和I 形截面钢
筋混凝土受拉、受弯和偏心受压构件及预应力混凝土轴心受拉
和受弯构件,按荷载标准组合或准永久组合并考虑长期作用影
响的最大裂缝宽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max max w w p pw (5.3.2-1)
式中:
13
pmax w ——采用防腐蚀措施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最大裂缝宽
度(mm);
max w ——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
GB/T50010 计算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最大裂缝宽度(mm);
pmax ——防腐蚀措施对钢筋混凝土构件裂缝宽度的影响
系数,可按本标准5.3.3 条的规定取用,当多于一项时,可按连
乘计算,但不应小于0.7。
5.3.3 防腐蚀措施对钢筋混凝土构件裂缝宽度的影响系数
pmax 应按下列规定取用:
1 当采用钢纤维混凝土时取cw f 1 , cw 为钢纤维对钢
筋钢纤维混凝土构件裂缝宽度的影响系数,可按《钢纤维混凝
土结构设计标准》JG/T 465-2019 第6.1.7 条的规定确定, f
为
钢纤维含量特征值,可按《钢纤维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JG/T
465-2019 第4.2.4 条的规定确定;
2 梁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2010(2024 年版)第9.2.15 条有关规定采用表层钢筋网片
时取0.7;
3 采用耐氯离子腐蚀HG6 /C、HG6E/C 新型热轧带肋高强
钢筋时取0.85。
14
5.3.4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受弯构件的挠
度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
相关规定。
5.4 抗震设计
5.4.1 梁、柱、支撑及抗震墙边缘构件,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
新型高强钢筋时宜采用HG6E/C 钢筋;抗震等级为一、二、三
级的框架梁柱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新型高
强钢筋时应采用HG6E/C 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总延伸率的实
测值应符合本标准4.1.6 条的相关规定。
5.4.2 抗震设计时,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框架梁,计入受压钢
筋的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和有效高度之比、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
配筋率、框架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
比值、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
等应符合现行《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 的相关规定。
框架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2.2%。当框架梁梁端
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1.8%时,梁端加密区箍筋直径应比现
行《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 表6.3.3 中箍筋最小直径增
大2mm。
15
5.4.3 抗震设计时,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框架柱和框支柱,全
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每一侧的配筋率、纵向钢筋配
置方式、纵向钢筋间距,箍筋配置等应符合现行《建筑抗震设
计标准》GB/T50011 的相关规定。
5.4.4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框架柱、框支柱及抗震墙,其轴压
比不应大于现行《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 规定的限值。
轴压比的计算方法应符合现行《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
的相关规定。
5.4.5 混凝土转换结构的转换梁纵向钢筋采用新型高强钢筋
时,最小配筋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
GB/T50010 和《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 的规定。
5.4.6 抗震墙两端及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构件,边缘构件采用
新型高强钢筋时,其构造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
构设计标准》GB/T50010 和《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
的相关规定。
5.4.7 框架边柱、角柱及抗震墙端柱在地震组合下处于小偏心
受拉时,柱内新型高强纵向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
加25%。
5.4.8 梁、柱及梁柱节点核心区的箍筋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16
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 和《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T50011 的相关规定。
5.4.9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建筑,抗震等级为特一级的钢筋混
凝土构件应符合《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 相关规
定,框架梁柱节点宜采用钢纤维混凝土。
5.4.10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新型高强纵向受力钢筋的抗震锚固
长度和抗震搭接长度除应符合本标准第6.2 节和6.3 节的有关规
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
GB/T50010 和《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 的有关规定。
5.4.11 框架梁、柱及抗震墙边缘构件采用的新型高强纵向钢筋
不应与箍筋、拉筋、预埋件等焊接。
17
6 构造规定
6.1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6.1.1 新型高强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
径;
2 设计工作年限为50 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混凝
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 的相
关规定;设计工作年限为100 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混
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设计工作年限为50 年的混凝土结构
保护层的1.4 倍;
3 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满足混凝土构件耐久性能及防火性
能要求。
6.1.2 新型高强钢筋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 的相关规定,且不应
小于0.75 倍钢筋最小保护层厚度和15mm 的较大值。必要时可
对连接件采取防锈措施。连接件的横向净间距不宜小于25mm。
6.2 钢筋的锚固
6.2.1 当计算中充分利用钢筋的抗拉强度时,新型高强受拉钢
18
筋的锚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基本锚固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0.14 y
ab
t
f
l d
f
(6.2.1-1)
式中:
lab——受拉钢筋的基本锚固长度(mm);
fy——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
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按《混凝土
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 的有关规定采用;当混凝土强度等
级高于C60 时,按C60 取值;
d——锚固钢筋的直径(mm);
2 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应根据锚固条件按下式计算,且不
应小于200 mm:
la a lab (6.2.1-2)
式中:
la——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mm);
a
——锚固长度修正系数,按《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
GB/T50010 的规定取用。
梁柱节点中新型高强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构造应符合现行
19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 和《建筑抗震设
计标准》GB/T50011 及现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
术规程》JGJ 3 等相关规定。
3 当锚固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大于5d 时,锚固长度范围内
应配置横向构造钢筋,其直径不应小于d/4;对梁、柱、斜撑等
构件间距不应大于5d,对板、墙等平面构件间距不应大于10d,
且均不应大于100mm,此处d 为锚固钢筋的直径。
6.2.2 新型高强钢筋的锚固长度计算和构造要求,抗震设计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 的相关
规定,高层建筑尚应符合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
规程》JGJ 3 的相关规定。
6.2.3 新型高强钢筋采用钢筋锚固板锚固时,锚固板的设计及
安装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
和《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 256 的规定。新型高强受拉
钢筋的锚固采用锚固板时,应进行锚固板与新型高强受拉钢筋
的受拉承载力试验,钢筋锚固板试件的极限拉力不应小于钢筋
达到极限强度标准值时的拉力fstkAs,其中,fstk 为钢筋极限强度
标准值,As 为钢筋截面面积。
6.2.4 当新型高强纵向受拉钢筋末端采用弯钩或机械锚固措施
20
时,包括弯钩或锚固端头在内的锚固长度(投影长度)可取为
基本锚固长度ab l 的60%。弯钩和机械锚固的形式及技术要求应
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 的规定。
6.3 钢筋的连接
6.3.1 新型高强钢筋的连接宜采用机械连接或套筒灌浆连接,
可采用焊接连接或绑扎搭接连接。
混凝土结构中受力钢筋的连接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
在同一根受力钢筋上宜少设接头。
6.3.2 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构件的新型高强纵向受力钢筋不
得采用绑扎搭接。其他构件的新型高强纵向受力钢筋采用绑扎
搭接时,受拉钢筋直径不宜大于14mm,受压钢筋直径不宜大
于16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体积配箍率不宜低
于1%。钢筋的绑扎搭接连接设计应满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 的规定。
6.3.3 直径16mm 及以上的新型高强受力钢筋的连接宜采用机
械连接,钢筋机械连接的连接区段长度应按35d 计算,d 为连
接钢筋的较小直径。新型高强纵向受力钢筋的机械连接接头宜
相互错开,钢筋机械连接的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
21
及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 的相关规定。
6.3.4 新型高强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连接设计应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 及行业标准《钢
筋套筒灌浆连接技术规程》JGJ 355 的规定。
6.3.5 当施工现场因条件受限,构件的新型高强钢筋必须采用焊
接连接时,应满足以下规定:
1 新型高强钢筋焊接连接应采用电弧焊接,宜采用单面搭
接焊接、帮条焊接和闪光焊接等,有要求时也可采用双面搭接
焊接,单面搭接长度≥10d、双面搭接长度≥5d,帮条长度和搭
接长度相同;
2 电弧焊接连接宜用于直径不小于16mm 的受力钢筋的连
接,应按《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27 规定执行,满
足《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 中相关评定规定;
3 在钢筋工程焊接开工之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的焊工必
须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应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批
准焊接生产,注意电焊条必须选用E5015 或E5016(即J506)
电焊条;
4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40,体积配箍率不低于1%。
22
6.4 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
6.4.1 新型高强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率ρmin 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8、《混凝土结构设计标
准》GB/T 50010、《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 和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
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 的规定。
6.4.2 钢筋混凝土构件中新型高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率
ρmin 不应小于表6.4.2 规定的数值。
表6.4.2 新型高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ρmin(%)
受力类型最小配筋百分率
受压构件
全部纵向钢筋0.50
一侧纵向钢筋0.20
受弯构件、偏心受拉、轴心受拉构
件一侧的受拉钢筋0.20 和45ft/fy 的较大值
注:1 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C60 以上强度
等级的混凝土时,应按表中规定增加0.10;
2 板类受弯构件(不包括悬臂板)的受拉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应
允许采用0.15 和45ft/fy 中的较大值;
3 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
4 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以及轴心
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均应按构件的
全截面面积计算;
5 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
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bf’-b)hf’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6 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一侧纵向钢筋”系指沿受力
方向两个对边中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
6.4.3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框架柱和框支柱,纵向钢筋应符合下
23
列要求:
1 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6.4.3 的规
定,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2%;
2 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
5%。柱的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截面尺寸大于400mm 的柱,
纵向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当按一级抗震等级设计,且
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 时,柱每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
1.2%。
表6.4.3 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
注: 1 表中括号内数值用于框架结构的柱;
2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0 以上时,应按表中数值增加0.1 采用。
柱类型
抗震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中柱、边柱0.9(1.0) 0.7(0.8) 0.6(0.7) 0.5(0.6)
角柱、框支柱1.1 0.9 0.8 0.7
24
7 施工及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1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除应符合本
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的规定。
7.1.2 新型高强钢筋牌号和规格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采用。当
需做变更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7.1.3 新型高强钢筋性能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 的规定。钢筋
的公称直径、公称横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应符合《钢筋混凝土
用钢第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的规定。
7.1.4 钢筋在制作、运输、存放及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可以避
免钢筋混淆、锈蚀或损伤的措施。钢筋应按牌号和规格分开堆
放,并设有明显标识,注明产地、牌号、规格、数量、复试报
告单编号、检验状态等。
7.1.5 施工中发现新型高强钢筋脆断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
现象时,应停止使用该批钢筋,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
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7.1.6 新型高强钢筋连接套筒应刻有标识;应按相关要求进行
25
连接套筒的产品检验,具有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7.1.7 在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
括:
1 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等;
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
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
3 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距,箍筋弯钩
的弯折角度及直段长度;
4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7.2 钢筋加工与安装
7.2.1 新型高强钢筋加工宜在常温状态下进行,加工过程中不
应对钢筋进行加热;钢筋应一次弯折到位,不得反复弯折。
7.2.2 新型高强钢筋应采用不具有延伸功能的机械设备调直。
钢筋调直过程中不应损伤带肋钢筋的横肋。钢筋调直后应平直、
无局部弯折。钢筋不得采用冷拉方法提高强度。
7.2.3 新型高强钢筋弯折的弯弧内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直径为28mm 以下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
径的6 倍;
26
2 当直径为28mm 及以上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
直径的7 倍;
7.2.4 新型高强钢筋机械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工钢筋接头的操作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
2 进行连接施工前应进行工艺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3 直螺纹接头的钢筋丝头宜满足6f 级精度要求,精度要
求可按《普通螺纹公差》GB/T197 中的相关规定;应采用专用
直螺纹量规检验,通规应能顺利旋入并达到要求的拧入长度,
止规旋入不得超过3p,p 为螺距。
4 直螺纹丝扣的加工端头应平齐,无毛刺;直螺纹中间应
无断丝扣现象;丝扣的有效长度应不小于套筒长度的1/2 加
1mm;加工完的直螺纹应加塑料帽保护。
5 新型高强钢筋各种规格机械连接接头的应用范围、工艺
要求、套筒材料及质量要求等应符合现行《钢筋机械连接技术
规程》JGJ107 的相关规定。
6 机械连接接头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和本标准
第6.1.2 条的规定;接头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7.2.5 新型高强钢筋安装应采用定位件固定钢筋位置,保证钢
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第6.1.1 条的规
27
定;定位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定
位件的数量、间距和固定方式,应保证钢筋的位置偏差符合现
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的相关规定。
7.2.6 构件交接处的钢筋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
时,应保证主要受力构件和构件中主要受力方向的钢筋位置。
框架节点处梁纵向受力钢筋宜放在柱纵向钢筋内侧;当主次梁
底部标高相同,次梁下部钢筋应放在主梁下部钢筋之上;剪力
墙中水平分布钢筋宜放在外侧,并宜在墙边弯折锚固。
7.2.7 钢筋连接方式应按设计要求和本标准6.3 节相关规定执
行。钢筋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分批
错开。同一截面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
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 的相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7.2.8 当钢筋采用机械锚固措施时,钢筋锚固端的加工应符合
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采用钢筋锚固板时,应符合现行行
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 的有关规定。
7.3 质量验收
7.3.1 新型高强钢筋进场时应按批次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每捆
钢筋均应有料牌标识,每批钢筋应有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确认
28
符合钢筋订货的牌号。钢筋外观应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
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外观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3.2 新型高强钢筋进场时,应按本标准附录A.4.3 分批次抽
取试件进行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项目应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
能和单位长度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 的
规定。
2 抽样数量应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
验方法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和《混
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的规定。
3 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 1499 的规定。钢筋的重
量偏差项目不应重新取样进行复验。
7.3.3 钢筋连接套筒进场时,供应商应出具相应规格有效的型
式检验报告,应有防锈措施和质量证明文件。检查套筒外表面
标识,并按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 163 的
有关规定检查套筒外观尺寸和抗拉强度的检验。钢筋连接套筒
尺寸及允许偏差应按本标准附录B 执行。
7.3.4 现场新型高强钢筋的连接接头采用全数检查。检查钢筋
连接方式、接头位置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9
7.3.5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外观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
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 的有关规定。螺纹连接接头应检
验拧紧扭矩值,挤压接头应量测压痕直径。施工过程中应保护
成品质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弯曲。
7.3.6 新型高强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力学性能、弯曲性能检验
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 的有关
规定。接头试件应从工程实体截取,现场截取抽样试件后,原
接头位置钢筋可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绑扎或焊接连接。
7.3.7 新型高强受力钢筋的安装位置、保护层厚度、钢筋的锚
固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第6.1 节、第6.2 节的规定。钢筋安
装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满足《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GB50204 的规定。
7.3.8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混凝土结构子分部的质量验收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的有关规定执行。
30
附录A 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技术条件
A.1 主要技术要求
A.1.1 钢筋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1 钢的牌号、化学成分和碳当量(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A.1.1 的规定。根据需要,钢中还可加入V、Nb、Ti 等元素。
其中在已有牌号后加“E”表示抗震钢筋。
表A.1.1 化学成分及碳当量(熔炼分析)要求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碳当量
C Si Mn P S Ceq(%)
HG6/C
HG6E/C ≤0.28 ≤0.80 ≤1.60 ≤0.035 ≤0.035 ≤0.58
2 碳当量Ceq(%)值可按下式计算:
Ceq=C + Mn/6 + (Cr+V+Mo)/5 + (Cu+Ni)/15
3 钢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 《钢的化学成
分允许偏差》的规定。碳当量Ceq 的允许偏差为+0.03%。
4 钢中的氮含量不应大于0.012%。供方若能保证,可不
做分析。钢中若有足够数量的氮结合元素,含氮量的限制可适
当放宽。
5 钢中铜的各残余含量不应大于0.30%,且总量不应大于
31
0.6%。经需方同意,铜的残余含量可不大于0.35%。
A.1.2 钢筋的力学性能
1 交货状态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A.1.2 的规定。
表A.1.2 力学性能要求
2 对于没有明显屈服强度的钢筋,屈服强度ReL 可采用规定
塑性延伸强度Rp0.2 代替。
3 本标准表A.1.2 中已有牌号上加“E”的钢筋,该类钢筋
应满足下列要求:
1)钢筋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Rom//RoeL 不应小
于1.25;
2)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本标准表A.1.2 规定的屈
服强度特征值的比值ReL0/ReL 不应大于1.30;
3)钢筋的最大力总延伸率δ gt 不应小于9%。
注:Rom 为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RoeL 为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
值;δgt 为钢筋标准中热轧带肋钢筋的断后伸长率,即钢筋拉断
后在拼接断口两旁5 倍直径的长度范围内测量所得的伸长率。
牌号ReL(MPa) Rm(MPa) Rom//RoeL δ(%) δgt (%) RoeL/ReL
HG6/C ≥635 ≥795 / ≥15.0 ≥7.5 /
HG6E/C ≥635 ≥795 ≥1.25 ≥15.0 ≥9.0 ≤1.30
32
A.1.3 工艺性能
A.1.3.1 弯曲性能应符合表A.1.3 的要求,按表A.1.3 规定
的弯芯直径弯曲180°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表A.1.3 弯曲性能
A.1.3.2 根据需方要求可进行反向弯曲性能试验;反向弯
曲试验的弯芯直径比弯曲试验相应增加1d,先正向弯曲90°,
再反向弯曲20°;经反弯试验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
生裂纹。
A.1.4 机械连接方式
A.1.4.1 公称直径不小于16mm 的钢筋推荐采用机械连接
方式进行连接。
A.1.4.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应根据其抗拉强度、残余变形
以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分为下列三
个等级:
I 级:接头抗拉强度等于被连接钢筋实际抗拉强度或不小
于1.10 倍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残余变形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
牌号公称直径(mm) 弯曲压头直径
HG6/C
HG6E/C
6~25 6d
28~32 7d
33
复拉压性能。
Ⅱ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
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Ⅲ级:接头抗拉强度不小于被连接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的
1.25 倍,残余变形较小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A.1.4.3 I 级、Ⅱ级、Ⅲ级接头的抗拉强度应符合表A.1.4.4
的规定。
A.1.4.4 I 级、Ⅱ级、Ⅲ级接头应能经受规定的高应力和
大变形反复拉压循环,且在经历拉压循环后,其抗拉强度仍应
符合表A.1.4.4 的规定。
表A.1.4.4 接头的抗拉强度
接头等级I 级Ⅱ级Ⅲ级
抗拉强度
fθmst≥fmst 断于钢筋
或≥1.10 fstk 断于接头fθmst ≥fstk fθmst ≥1.25 fyk
注:fθmst——接头试件实际抗拉强度;fmst——接头试件中钢筋抗拉强度实
测值;fstk ——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fyk 为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断于钢
筋指断于钢筋母材、套筒外钢筋丝头和钢筋镦粗过渡段;断于接头指断于
套筒、套筒纵向开裂或钢筋从套筒中拔出以及其他连接组件破坏。
A.1.4.5 I 级、Ⅱ级、Ⅲ级接头的变形性能应符合表A.1.4.5
的规定。
34
表A.1.4.5 接头的变形性能
接头等级I 级Ⅱ级Ⅲ级
单向拉
伸
残余变形
(mm)
μ0≤0.10(d≤32)
μ0≤0.14(d>32)
μ0≤0.14(d≤32)
μ0≤0.16(d>32)
μ0≤0.14(d≤32)
μ0≤0.16(d>32)
最大力总
伸长率
(%)
Asgt≥6.0 Asgt≥6.0 Asgt≥3.0
高应力
反复拉
压
残余变形
(mm) μ20≤0.3 μ20≤0.3 μ20≤0.3
大变形
反复
拉压
残余变形
(mm)
μ4≤0.3 且
μ8≤0.6
μ4≤0.3 且
μ8≤0.6 μ4≤0.6
注:d 为钢筋公称直径,fyk 为钢筋屈服强度标准值;Asgt——接头试件的最
大力下总伸长率;μo——接头试件加载至0.6fyk 并卸载后在规定的标距内的
残余变形;μi(i=4,8,20)——接头试件按JGJ 107-2016 附录A 加载制度经
大变形反复拉压i(i=4,8,20)次后的残余变形;接头当频遇荷载组合下,
构件中钢筋应力明显高于0.6fyk 时,设计部门可对单向拉伸残余变形μo 加
载峰值提出调整要求。
A.1.5 金相组织
钢筋的金相组织应主要是铁素体加珠光体,基圆上不应出
现回火马氏体组织。钢筋宏观金相、截面维氏硬度、微观组织
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的规定。
A.1.6 钢筋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和表面质量应符合《钢
筋混凝土用钢第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的规定。
35
A.2 检验项目
A.2.1 钢筋出厂时按批进行检验,每批钢筋的检验项目、取样
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A.2.1 的规定。
表A.2.1 钢筋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
序号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及规定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熔炼分析)
1 GB/T 20066 GB/T 4336、GB/T
223
2 拉伸2
不同根(盘)钢筋
切取
附录A.3.1
GB/T 28900
3 弯曲2
不同根(盘)钢筋
切取
附录A.3.1
GB/T 28900
4 反向弯曲2
不同根(盘)钢筋
切取
附录A.3.1
GB/T 28900
5 金相组织2 不同根(盘)钢筋
切取
GB/T 13298、
GB/T13299
6 疲劳试验GB/T 28900
7 连接性能JGJ 107、JGJ163
8 表面逐根(盘) / 目视
9 尺寸逐根(盘) / GB 1499.2、附录
A.1.6
10 重量偏差5 不同根(盘)钢筋
切取
GB 1499.2、附录
A.3.3
注:对化学成分试验结果有争议时,仲裁试验按GB/T 223 进行。
注:疲劳性能、金相组织、连接性能仅在原料、生产工艺、设备有重
大变化及新产品生产时需进行型式试验。
36
A.3 试验方法
A.3.1 试样的一般规定
1 除非另有协议,试样应从符合交货状态的钢筋产品上截
取;
2 拉伸、弯曲、反向弯曲试验试样不允许进行车削加工;
3 人工时效:测定反向弯曲和疲劳试验性能指标时,采用
下列工艺条件:加热试样到100℃,在100℃±10℃温度下保温
不少于30min,然后在静止的空气中自然冷至室温。
A.3.2 拉伸、弯曲、反向弯曲试验
1 拉伸、弯曲、反向弯曲试验试样不允许进行车削加工;
2 计算钢筋强度用截面面积采用公称横截面面积;
3 反向弯曲试验时,经正向弯曲后的试样,应在100℃
±10℃温度下保温不少于30min,经自然冷却后再反向弯曲。
当供方能保证钢筋人工时效后的反弯性能时,正向弯曲后的试
样亦可在室温下直接进行反向弯曲。
A.3.3 尺寸测量
1 带肋钢筋内径的测量应精确到0.1mm;
2 带肋钢筋纵肋、横肋高度的测量采用测量同一截面两侧
纵肋、横肋中心高度平均值的方法,即测取钢筋最大外径,减
37
去该处内径,所得数值的一半为该处肋高,应精确到0.1mm;
3 带肋钢筋横肋间距采用测量平均肋距的方法进行测量,
即测取钢筋一面上第1 个与第11 个横肋的中心距离,该数值除
以10 即为横肋间距,应精确到0.1mm。
A.3.4 重量偏差的测量
1 测量钢筋重量偏差时,试样应从不同根钢筋上随机截
取,试样数量不少于5 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500mm;长度
应逐支测量。应精确到1mm。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应精确到不
大于总重量的1%;
2 钢筋实际重量与公称重量的偏差(%)应按下式计算:
重量偏差=(试样实际总重量-试样总长度ⅹ理论重量)(/ 试
样总长度ⅹ理论重量)ⅹ100%。
A.3.5 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与判定应符合《冶金技术标准的数
值修约与检验数值的判定原则》YB/T 081 的规定。
A.4 检验规则
A.4.1 钢筋的检验分为特征值检验和交货检验
A.4.2 特征值检验要求
1 特征值检验适用于下列情况:
38
1)供方对产品质量控制的检验;
2)需方提出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的检验;
3)第三方产品认证及仲裁检验。
2 特征值检验应按《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 部分:热轧带肋
钢筋》GB 1499.2 的规定执行。
A.4.3 交货检验要求
1 交货检验适用于钢筋验收批的检验。
2 组批规则要求:
1)钢筋应按批进行生产、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炉号、
同一牌号、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
60t;超过60t 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 的余数),增加
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2)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
炉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
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
3 钢筋的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应符合表A.2.1 和A.4.3 条
第2 款第1 项的规定;
4 各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应符合A.1 节的有关规定;
5 钢筋的复检与判定应符合《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
39
求》GB/T 17505 的规定。
A.5 钢筋标志
A.5.1 新型高强钢筋在生产过程中应在其表面轧制牌号标志。
A.5.2 钢筋的表面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钢筋牌号标志和公称直径毫米数字,还可轧上经注册的
厂名或商标。
2 钢筋牌号以阿拉伯数字或阿拉伯数字加英文字母表示,
HG6/C、HG6E/C 分别以、E 表示。公称直径毫米数以阿
拉伯数字表示。
3 标志应清晰明了,标志的尺寸由供方按钢筋直径大小作
适当规定,与标志相交的横肋可以取消。
A.5.3 新型高强钢筋标志的图例。
40
附录B 钢筋连接套筒尺寸及允许偏差
B.0.1 新型高强钢筋连接直螺纹套筒尺寸及允许偏差见表
表B.0.1 直螺纹套筒尺寸及允许偏差
规
格
牙型
角
牙距
长度
(L)
允许
偏差
对边
偏差
范围
对角
偏差
范围
14 75° 2.0-6H 41
+1.0
-0.5
22.5
±0.2
23
±0.3
16 75° 2.5-6H 45 24.5 26.5
18 75° 2.5-6H 50 27.5 29
20 75° 2.5-6H 55 30.5 32
22 75° 2.5-6H 60 33 35.5
25 75° 3.0-6H 65 38 40
28 75° 3.0-6H 70 43.5 44.5
32 75° 3.0-6H 80 49 51
注:单位为毫米
B.0.2 新型高强钢筋连接当采用圆柱形直螺纹套筒时,其
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B.0.2 的规定,其形状见如下图示。
表B.0.2 圆柱形直螺纹套筒的尺寸允许偏差
外径(D)允许偏差螺纹公差长度(L)允许偏差
加工表面非加工表面
应符合GB/T 197
±0.50 中6H的规定±1.0
20<D≤30,±0.5;
30<D≤50,±0.6;
D>50,±0.8
注:单位为毫米
41
图B.0.2 套筒形状示意图
42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了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允许时首先这样做的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本标准指定应按其它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43
本标准引用标准名录
1 《钢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GB/T 222
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
3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
4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3 部分:钢筋焊接网》GB/T 1499.3
5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
6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55003
7 《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
8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
9《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
10《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
11《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
12《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GB55022
13《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
14《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
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17《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 50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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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
1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
20《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
21《钢筋机械连接用套筒》JG/T 163
22《混凝土结构用成型钢筋》JG/T 226
23《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 256
24《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14
25《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YB/T 081
26《钢筋混凝土用耐蚀钢筋》GB/T 33953
27《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
28《钢纤维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JG/T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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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
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
应用技术标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New high-strength hot-rolled ribbed steel bar
T/BJTJ 001-2024
条文说明
46
1 总则
1.0.1 近年来随着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强高强钢筋的推广
应用,我国高强钢筋的产量和增长率以及高强钢筋产量占钢筋
年产量的比例呈逐年增长的态势,住建部等多部委均强调或规
定了优先使用高强钢筋,淘汰Ⅱ级及以下强度钢筋。
本标准中牌号HG6/C、HG6E/C 的钢筋即为屈服强度
635MPa 级热轧带肋高强钢筋(简称新型高强钢筋)的推广应
用,可以推动钢铁“减量化”应用,支撑建筑业的转型升级;
可以减少钢筋消耗量,节省资源和能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
建筑安全储备;新型高强钢筋与高强混凝土配合使用,还可以
减轻结构自重、减少运输工程量费用、避免结构构件钢筋的密
集配置、方便施工,保证工程质量。通过HG6/C、HG6E/C 新
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的推广应用,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高质
量、可持续发展、实现2030 年“碳达峰”与2060 年“碳中和”
目标做出贡献;符合当前国家提倡的绿色环保、节能节材的要
求,经济及社会效益显著。
1.0.2 欧洲地区中位于非地震带的部分国家,对钢筋的延性要求
不高,多采用500MPa 级及以上的高强钢筋。美国则是把材料
47
与试验协会制定的ASTM A615 -2015、ASTM A706-2014 和混
凝土协会制定的ACI318-2014 均作为现行的钢筋使用标准。澳
大利亚和新西兰共同制定了钢筋应用规范AS/NZS 4671:2001。
韩国加大技术改进力度,使钢筋等级由20 世纪80 年代的
300MPa 级升级到90 年代的400MPa 级,进而到21 世纪的
500MPa 级。英国、德国位于非地震带,对钢筋没有抗震方面
的要求,现采用统一级别的500MPa 级钢筋。俄罗斯钢筋直接
从A400C(400MPa)级起步,经A500C(500MPa)级再到A600C
(600MPa)级。东南亚国家主要采用460MPa 级钢筋。巴西钢
筋标准规定使用CA-50(500MPa)级和CA-60(600MPa)级
钢筋,而应用上述两种钢筋的建筑分别占建筑总量的80%和
20%。国际上钢筋的总体发展趋势为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进,强
度延性的逐步提高,使用寿命的日益增加。多个国家高强钢筋
的研发应用水平已处于世界前列,并逐步淘汰低强度钢筋,研
发升级并逐步推广具有高强度、耐高温、耐腐蚀等综合性能的
钢筋,如美国的Corten 钢,日本的SUS 钢棒等。
随着我国钢筋品种的不断研发更新,钢筋标准历经了多次
的修订,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钢筋产业正逐步向新高度迈进。
1991 年,《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 -1991)正
48
式纳入400MPa 级钢筋;1998 年经过修订,新增HRB500 钢筋;
2007 年修订,增添了细晶粒热轧钢筋;2018 年再次修订,新增
带E 抗震钢筋牌号和600MPa 级钢筋。2012 年,住建部和工信
部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主要目标
和指向是:2013 年底淘汰335MPa 级钢筋;2015 年底,高强钢
筋的产量多出普通钢筋60%,使用量多出普通钢筋30%以上;
以400MPa 级钢筋为应用基础,在超高层及大跨度建筑中率先
采用500MPa 级钢筋并逐年提高其产量和使用率,逐步研发
600MPa 级及以上的钢筋。我国600MPa 级及以上钢筋的研发应
用尚处于初级阶段,根据现有工程实例统计采用600MPa 级高
强钢筋比HRB400、HRB500 可分别大约节约33%和19%的用
钢量,既能提高建筑结构的综合性能,又可推动钢铁产业的节
能减排,并且丰富了钢筋产品的层次。随着600MPa 级及以上
高强钢筋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国内目前相应的应用规范的发展
却明显滞后。特别是对于600MPa 级及以上高强钢筋基本连接
锚固性能和在结构设计中的相关规定,目前没有形成统一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2010(2024 年版)第
3.9.3 条指出,“普通钢筋宜优先采用延性、韧性和焊接性较好
的钢筋;普通钢筋的强度等级,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符合抗震
49
性能指标不低于HRB400 级的热轧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
标准》GB/T50010-2010(2024 年版)已列入强度500MPa 级的
钢筋HRB500/E,《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2024 取消了335MPa 级钢筋,增加了600MPa 级热轧
带肋高强钢筋HRB600,但未列入HRB600E。现行国家标准《混
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2010(2024 年版)规定混凝土结
构中使用普通钢筋的最高强度等级为500MPa 级。近年来上海
市、江苏省、福建省、陕西省、甘肃省、江西省、安徽省、河
北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浙江省等多省、自治区、
直辖市相继颁布了强度600MPa 级及以上高强钢筋应用的省级
地方工程建设技术标准。635MPa 级高强钢筋与600MPa 级高强
钢筋可同归属600MPa 级高强钢筋类别,两者屈服强度标准值
仅相差约5%。
本标准在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 2010(2024 年版)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试验成果和理论分
析,参考各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研究了有关高等院校和研究单
位的试验成果和理论分析,针对635MPa 级高强钢筋在混凝土
结构工程中应用,制定了相关规定,适用于配置强度等级为
635MPa、钢筋牌号为HG6(E)/C 钢筋的普通混凝土结构的建筑
50
物和构筑物的设计,除对结构有特殊或较高延性要求的,均可
参照执行本标准。新型高强钢筋可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
的纵向受力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中非预应力受力钢
筋。
试验和研究表明,新型高强钢筋在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的应
用,与一般钢筋基本相同;推荐优先用于由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控制配筋的钢筋混凝土构件中的纵向受拉钢筋。对于由承载能
力极限状态控制配筋的抗爆设计人防结构、抗倒塌设计结构、
地下室结构、基础、基坑围护、边坡工程和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构件中的非预应力受力钢筋,推荐采用强度等级635MPa 的新
型高强钢筋,以达到节省钢材用量的目的。
强度等级为635MPa、钢筋牌号为HG6(E)/C 的新型高强钢
筋的延性、韧性以及抗震性能指标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
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 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由于缺乏相关试验研究,新型高强钢筋目前还不适用于轻
骨料混凝土以及需做疲劳验算的混凝土构件。
本标准包括设计、施工及验收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对新型
高强钢筋在混凝土结构中应用的基本要求做了规定。
51
1.0.3 本标准有关新型高强钢筋各项材料性能指标主要依据为
安徽吾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中国宝武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编制发布的企业标准《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应用技术规
程》QB34/WXJ 01001-2023(2023.12.01 发布,2023.12.10 实施)。
我国对高强钢筋的定义含400MPa、500MPa、600MPa 三种强
度等级,由于目前400MPa 级钢筋已广泛使用,500MPa 级钢筋
也已列入《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本标准未将其
重复列入。本标准所指的新型高强钢筋为钢筋牌号HG6/C、
HG6E/C 的屈服强度635MPa 级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本条
文是对其在混凝土结构应用的基本要求。应用新型高强钢筋时,
除需满足本标准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全文强制规定的国家现行
通用规范相关要求及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工程结构可靠
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153、《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068、《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 50476、《建
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
50010、《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 50011、《高层建筑混凝土
结构技术规程》JGJ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钢筋混凝
土用钢第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等的相关规定。
52
本标准中引用的规范标准未写明版本年号的均指现行有效
版本。当引用的规范标准进行修订或升级改版后,工程技术人
员应根据情况判断是否执行本标准相关条文。
53
3 基本规定
3.0.1 新型高强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为550N/mm2,高于
HRB400 热轧带肋高强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360N/mm2 约
50%,其抗拉能力更强。在大跨度、重荷载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新型高强钢筋代替HRB400 热轧带
肋钢筋,能够节约钢材,经济效益显著。根据《混凝土结构设
计标准》GB/T50010-2010(2024 版)第4.2.3 条规定,当用作
受剪受扭、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时,钢筋强度取值大于360N/mm2
时,应取360N/mm2,新型高强钢筋用于受剪、受扭、受冲切
钢筋,可增加安全储备,但不能充分发挥新型高强钢筋的强度
优势,宜选用较低强度级别的钢筋。
3.0.3 目前工地上普遍采用的机械连接和绑扎搭接连接均能满
足钢筋接头的相关要求。新型高强钢筋因自身材料强度高,搭
接连接时直径不宜过大以避免出现搭接连接长度过长从而导致
材料浪费,不利于节约,因此建议可采用绑扎搭接连接。考虑
到新型高强钢筋强度高,焊接作业受工人操作技能熟练程度、
天气等因素影响较大,万一出现焊接质量问题,对构件承载能
力影响太大,所以连接形式宜优选机械连接。采取工艺评定能
54
保证焊接质量时也可焊接。
3.0.4 钢筋代换是设计和施工中常遇到的情况。钢筋代换除应满
足等强代换的原则外,尚应综合考虑不同牌号钢筋的性能差异
对裂缝宽度、最小配筋率、抗震构造要求等的影响,并应满足
最小配筋率、钢筋间距、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锚固长度、搭接
接头面积百分率及搭接长度等的要求。应该注意的是,钢筋替
换后钢筋受拉承载力不应高于原设计的钢筋受拉总承载能力设
计值太多,以免造成薄弱部位的转移,以及构件发生混凝土压
碎,剪切破坏等脆性破坏。施工时要求钢筋代换,应经设计同
意并取得设计变更文件。
3.0.5 采用新型高强钢筋的混凝土结构构件设计,施工和验收必
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特别是全本强制通用规范的规定。
55
4 材料
4.1 新型热轧带肋高强钢筋
4.1.2 根据《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 的规定,要求
钢筋标准强度的保证率不应小于95%,本条给出了HG6/C 新型
高强钢筋的屈服强度标准值(特征值)、抗拉强度标准值(特征
值)等设计参数。
4.1.3 新型钢筋的强度设计值由强度标准值除以材料分项系数
s 得到,为了适当提高安全储备, s 取1.15,故新型高强钢筋
抗拉强度设计值取550N/mm2。新型高强钢筋与其他牌号钢筋
混合使用会导致构造措施、计算分析混乱,本条明确:同一截
面上同一方向受力钢筋宜采用同一牌号钢筋。钢筋混凝土轴心
受压构件新型高强钢筋抗压强度设计值取400N/mm2,与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 一致。现行国家
标准《建筑抗震设计标准》GB/T50011 第6.3.6 条文说明中明确:
全高采用符合箍筋肢距、间距和直径要求的箍筋对框架柱混凝
土约束,可以提高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混凝土的受压极限变形
能力。混凝土的受压极限变形能力的提高,可以使受压区钢筋
均能达到甚至超过屈服应变,其强度得到了充分利用。
56
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朱华教授级高工、陈安英博士研究团
队课题组做了635MPa 级热轧带肋高强钢筋数十组梁的受弯试
验和数十组柱子的偏压、轴压试验,合肥工业大学2018 年完成
的19 根偏心受压柱承载力试验,验证了635MPa 级热轧带肋
高强钢筋在混凝土中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从试验构件的受力
机理与破坏形态来看,构件在试验过程中没有异常。试验研究
结论表明,偏心受压构件受压钢筋均能达到甚至超过屈服应变,
因而其强度得到了充分利用。实测受压边缘混凝土极限压应变
在0.003~0.005 之间,多数超过0.0033,因而受压钢筋多数能够
屈服。
试验研究结论表明:
1 梁等受弯构件受拉区钢筋强度设计值取550N/mm2、受
压区钢筋强度设计值取435N/mm2;
2 对于钢筋受剪、受扭、受冲切设计取值360N/mm2,由于
高强钢筋并未能在这些受力条件下充分发挥作用,也和国内相
关标准取值一致。当用作围箍约束混凝土的间接配筋时,横向
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v 可不受此限制。
3 对于大偏心受压构件的受拉一侧,钢筋应力能够充分发
挥,钢筋按抗拉强度设计值取550N/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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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高强钢筋偏心受压构件和梁等受弯构件受压区钢筋强
度设计值参照《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GB/T50010,与HRB500
钢筋取值一致,为435N/mm2。
4.1.4 本条明确了对新型高强钢筋延性的要求,将最大力总延伸
率作为控制钢筋延性的指标,尤其对于纵向钢筋,最大力总延
伸率是控制钢筋延性的重要性能指标。同时新型高强钢筋在最
大力总延伸率大于9%的要求,与《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T50011 对钢筋最大力总延伸率的要求相一致。
4.1.5 新型高强钢筋弹性模量与《混凝土结构设计标准》
GB/T50010 中HRB500 钢筋取值一致,为2.00×105N/mm2, 新
型高强钢筋材性试验结果也验证了上述取值。
4.1.6 新型高强钢筋除应符合表4.1.2 的规定外,本条规定了考
虑抗震时的要求。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
比值不应小于1.25,目的是当构件出现较大塑性变形或塑性铰
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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