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PI 19003—2024
电驱压裂装备采购招标文件编制指南
Guideline for bid document of electric drive fracturing equipment
2024 12 20 发布2025 02 01 实施
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中心)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发布
I
目 次
前言…………………………………………………………………………………………………………… Ⅱ
引言…………………………………………………………………………………………………………… Ⅲ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内容要求 ………………………………………………………………………………………………… 1
附录A(规范性) 招标公告 ……………………………………………………………………………… 4
附录B(规范性) 投标邀请书 …………………………………………………………………………… 7
附录C(规范性) 投标人须知 …………………………………………………………………………… 10
附录D(规范性) 评标办法 ……………………………………………………………………………… 27
附录E(规范性) 供货要求 ……………………………………………………………………………… 31
附录F(规范性) 投标文件格式 ………………………………………………………………………… 33
参考文献……………………………………………………………………………………………………… 48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中心)和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
业协会共同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海油物装采购中心、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工业和信息
化部政府采购中心)、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四川宏华电气
有限责任公司、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烟台杰瑞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
司、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四川宝石机械专用车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倩、刘勤志、文静、王尧峰、徐淑娟、李亚亚、宋晓亮、龙贵军、侯蓉、
曹萌、刘翊德、苟馨元、刘荣庆、戴征宇、谢劭、彭平生、颜春刚、郗秦阳、张洪耐、刘洋、朱琎、
吴强、董宁、杜瑞杰、朱宏波、顾建钧、刘振宇、孙勇、黄沛、梅博文、王鑫、袁继彪、李明磊、李
辉、徐静冉、侯妍、赵鹤森、张怡心。
III
引 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
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 号)、《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
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3〕127 号)、《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
争审查规则》(2024 年第16 号令)、《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
〔2024〕53 号)等要求,经深入调查研究,开展专题研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针对电驱压裂装备招
标文件编制需要,参考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文件。
1
电驱压裂装备采购招标文件编制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驱压裂装备国内招标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电驱压裂装备国内招标文件的编制。
电驱压裂装备非招标方式采购文件编制可参照本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T/CPI 19001 电驱压裂装备招标需求编制指南
T/CPI 19002 电驱压裂装备评标办法编制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驱压裂装备 electric drive fracturing equipment
也称电动压裂装备,包括电动压裂泵送设备、电动混砂设备、仪表设备,以电力作为动力,完成
压裂液、支撑剂的泵注,集成控制机数据采集、存储、显示、远程传输,地面流程自动化控制等工作
的装备。
3.2
招标人 the tenderee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3
投标人 the bidder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 内容要求
4.1 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书
4.1.1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内容包括:
——招标条件:说明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出资比例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招标产品范围、实施或供货周期、技术要求和供货数量、最高投
标限价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说明对投标人的资质、财务、业绩、信用和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说明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范围和获取方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说明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说明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联系方式:说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信息。
招标公告格式见附录A。
4.1.2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内容包括:
——招标条件:说明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出资比例等;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招标产品范围、实施或供货周期、技术要求和供货数量、最高投
标限价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说明对投标人的资质、财务、业绩、信用和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说明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范围和获取方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说明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联系方式:说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信息。
投标邀请书格式见附录B。
4.2 投标人须知
4.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
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格式见附录C。
4.2.2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分为总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合同授予、纪律和监督、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共十部分。
投标人须知格式见附录C。
4.3 评标办法
4.3.1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
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办法前附表”应根据T/CPI 19002 编制。
“评标办法前附表”格式见附录D。
4.3.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分为评标方法、评审标准、评标程序三部分。
3
评标办法格式见附录D。
4.4 合同条款及格式
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合同条款,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4.5 供货要求
“供货要求”应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T/CPI 19001 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具体分为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装备需求一览表、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服务要求、技术规格书六部分。
供货要求格式见附录E。
4.6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投标保证金;
——投标响应表及偏差表;
——报价表;
——资格审查资料;
——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技术支持资料;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格式见附录F。
4
附 录 A
(规范性)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
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产品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实施或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例:“合同签订后×× 日/ 周/ 月”;“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后×× 日/ 周/ 月”)
2.4 技术要求和供货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应规格型号应当有明确的数量和单位;框架类项目同时应当注明“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量,
具体数量以实际执行量为准”)
2.5 最高投标限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明确价格包含内容,明确是否含税及税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
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设定的资格、 技术、 商务条件不得与招标项目的具
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1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选一)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标的物制造商。
3.3 财务要求。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应明确财务要求的具体年限范围。例如:
_______年平均净利润大于或等于________________万元。
成立日期晚于_______年1 月1 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具体投标人需提供财务证明材料已在附录C“投标人须知”正文3.5.2 中明确,如有补充内容可
在附录C“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 中进一步明确。
3.4 业绩要求。
应明确业绩时间范围(以什么时间为准)、业绩数量或金额要求、业绩内容要求。例如:2020 年
1 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0 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 台5000 hp及以
上电驱压裂橇供货业绩。
5
应设置与项目相适应的业绩要求;不得设置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要求。
具体投标人需提供财务证明材料已在附录C“投标人须知”正文3.5.3 中明确,如有补充内容可
在附录C“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中进一步明确。
不得将业绩要求作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资格要求。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
应用业绩等要求。
3.5 信用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 第654 号)。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关于印发< 全国公共信
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 年版)> 和< 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 年版)> 的通知》发改财金
规〔2022〕1917 号)。
3.5.3 其他信用要求。
根据招标人相关要求编制。
3.6 其他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编制,并引用附录E 技术规格书通用技术条件中5.1 供货商资质要求所列条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_______ 时至_______ 年
_______ 月_______ 日_______ 时,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_______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
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_____________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
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 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
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 5.1 本次招标采取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5.1.1 投标文件递交:
①投标文件递交时间: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_______ 时_______ 分(北京时间)。
②投标文件递交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投标截止时间见5.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接收。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______________(要求详见附录C“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 条)。
6
5.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_______ 时_______ 分(北京
时间)。
5.3 开标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投标人可登录_____________ 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7
附 录 B
(规范性)
投标邀请书
(项目名称)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
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产品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实施或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例:“合同签订后×× 日/ 周/ 月”;“甲方向乙方发出订单后×× 日/ 周/ 月”)
2.4 技术要求和供货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应相应的规格型号应当有明确的数量;框架类项目同时应当注明“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量,
具体数量以实际执行量为准”)
2.5 最高投标限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明确价格包含内容,明确是否含税及税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业绩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应当以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为限度审慎设置,不
得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投标人。设定的资格、 技术、 商务条件不得与招标项目的具
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1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选一)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标的物制造商。
3.3 财务要求。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应明确财务要求的具体年限范围。例如:
××××年平均净利润大于或等于____________万元。
成立日期晚于××××年1 月1 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具体投标人需提供财务证明材料已在附录C“投标人须知”正文3.5.2 中明确,如有补充内容可
在附录C“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 中进一步明确。
3.4 业绩要求。
应明确业绩时间范围(以什么时间为准)、业绩数量或金额要求、业绩内容要求。例如:2020 年
1 月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0 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 台5000 hp及以
上电驱压裂橇供货业绩。
8
应设置与项目相适应的业绩要求;不得设置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要求。
具体投标人需提供财务证明材料已在附录C“投标人须知”正文3.5.3 中明确,如有补充内容可
在附录C“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中进一步明确。
不得将业绩要求作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资格要求。首台
(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
应用业绩等要求。
3.5 信用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 第654 号)。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关于印发< 全国公共信
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 年版)> 和< 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 年版)> 的通知》(发改财金
规〔2022〕1917 号)。
3.5.3 其他信用要求。
根据招标人相关要求编制。
3.6 其他资格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
引用附录E 技术规格书通用技术条件中5.1 供货商资质要求所列条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_______ 时至_______ 年
_______ 月_______ 日_______ 时,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_______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
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_____________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
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 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
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 5.1 本次招标采取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5.1.1 投标文件递交:
①投标文件递交时间: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_______ 时_______ 分(北京时间)。
②投标文件递交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投标截止时间见5.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
接收。
④递交方式:现场送达,不接受其他方式。
⑤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内容:_______(要求详见附录C“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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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_______ 时_______ 分(北京
时间)。
5.3 开标地点:_____________(所有投标人可登录___________ 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10
附 录 C
(规范性)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见附录A“招标公告”
1.1.3 招标机构见附录A“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附录A“招标公告”
1.1.5 工程项目名称见附录A“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附录A“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见附录A“招标公告”
1.3.2 交货期交货期:
1.3.3 交货地点交货地点:
1.3.4 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附录E“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见附录A“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附录A“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
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人利益
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3) 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招标有影响力的单位和个人
提供财务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 投标人不得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5)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投
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
间内有行贿犯罪的。
……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召开地点: 省 市 区/ 县 街 号 房间
1.10.1 分包不允许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附录D“评标办法”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
技术支持资料
11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
截止时间: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____ 时
形式: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
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48 小时内回复,没有回复视为确认
形式: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
形式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
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48 小时内回复,没有回复视为确认
形式:
2.4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
异议
截止时间: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____ 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
形式: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应明确最高投标限价包含内容,是否含税等)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_________ 个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万元(大写: 万元整)
递交方式: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无
□有,具体要求: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要求
_______ 年至_______ 年,成立日期晚于_______ 年1 月1 日的,从成立年开始
提供
12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
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明确以什么时间为准,在附录C“投标人须知”正文3.5.3 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明
确证明材料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4.2.1 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_______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_______ 人,专家_______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
候选人的人数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及期限
公示媒介:
公示期限:(不少于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
7.4.1 授标原则(如有现场考察内容也应在此明确)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8
纪律和监督
(诚信要求)
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 对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5. 投诉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
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第二章各相关要求中适用(B)条款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视招标方案要求在此明确)
10.1 招标组织方式
10.2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
网站
(明确中标公告发布网站)
10.3 招标代理服务费
10.4 异议
10.5 招标文件解释权招标人拥有本套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
13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
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4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或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
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
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
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
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
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
得分包。
15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
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
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
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
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
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
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
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
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
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第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
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16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
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
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
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
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
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附录F“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
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
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17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 日。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
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附录F“投标文件
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
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
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
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
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
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影响招标公
正性。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
证书副本和投标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
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
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
18
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
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投标产品为首
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提供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
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
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
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
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
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
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
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附录F“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
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A) (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附录F“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
字和(或)盖章,其中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
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附
录F“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
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
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
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
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
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A) 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1.1(B)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
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
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
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
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
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的规定进行编
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
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
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20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
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
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
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
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
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
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
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附录D“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附录D“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
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
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
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附录F“招标文件格式”第
四章“投标保证金”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
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
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
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诚信要求)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1.1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22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2 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不得违法
设置障碍或技术条件,歧视、排斥外地、外系统或不同所有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为特定投
标人设定有利条件;不得强制为投标人指定联合体或分包商;不得设置违法、违规或苛刻条款,侵害
投标人的正当利益,强制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争。
8.1.3 依法合规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得违法干预、引导或串通招标评审专家的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
出具的评标报告,按规定程序选择中标人,按照招标项目管理权限履行审核备案手续。
8.1.4 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的条款及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得随意改变中标内容及
价格,不得签订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指使、授意或认可中标人违法转包或违规分包。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
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
8.2.2 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
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他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
8.2.3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
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8.2.4 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
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8.2.5 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他企
业的正当权益。
8.2.6 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
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附录D“评标办
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3.2 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本人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有近亲属关
系,与投标人存在人事、雇佣或管理关系,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
评审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8.3.3 严格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严
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进行科学、公正评标;协助做好招标异议与投诉等问题处理。
8.3.4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规章制度,不主动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暗
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接受投标人主
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
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3
8.4.2 自觉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秩序,坚决抵制串通投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违法交易。廉洁自
律,规范履职。不得利用单位和个人职务之便向委托人或其他任何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收受任何
利害关系人的财物。
8.4.3 严格保守国家和招标人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应当依法保密的招标投标信息,禁止
利用机密信息非法牟利。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
第2.4 款、第5.3 款和第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 项规定的
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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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问 题 澄 清 通 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
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____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
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____ 时前将
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5
附件二:
问 题 的 澄 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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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确 认 通 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
改的通知,我方已于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7
附 录 D
(规范性)
评标办法
招标人应按照T/CPI 19002《电驱压裂装备评标办法编制指南》有关要求制订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
托书应符合附录F“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附录F“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
标方案
…… ……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
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
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资质要求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装备制造商的资质
要求(如有)
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投标装备的业绩要求
(如有)
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交货期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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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2.1.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有效期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11.1 项规定和附录F“投标文件格
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装备及技术服务和
质保期服务
符合附录E“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符合附录C“投标人须知”第1.11.3 项规定
技术规格书中的关键技术
条款
招标人应在此引用物资采购技术规格书中导致投标被否决的技术条款
其他……
详细评审表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商务部分:___________ 分
技术部分:___________ 分
投标报价:___________ 分
其他评分因素:_______ 分(如有)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可选用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有:
(A)以所有有效评标价格中的最低值为评标基准价。
(B) 以所有有效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为了避免极
大或极小值对均值的影响可以采用去掉一个或几个极大和极小
值的方法。
(C)对所有有效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调整一定幅度为评标基准价。
(D)其他计算方法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可选用的价格评分方法如下:
(A)低价优先法;
(B)线性差值法;
(C)基准价合理低价法;
(D)基准价中间值法;
(E)其他
2.2.4(1) 商务评分标准
可参考T/CPI 19002—2024 中的表F.2
2.2.4(2) 技术评分标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可参考T/CPI 19002—2024 中的附录E
2.2.4(4) 其他部分评分标准(如有,可在此处明确)
29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
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_________ 的优先;__________ 也相等
的,以_________ 得分高的优先;如果__________ 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
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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